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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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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決議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審議通過所產生,中國共產黨早期之後決議一般在全體會議上審議通過。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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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在歷史上曾通過過若干份決議,如早期的《中國共產黨接受共產國際第十次全體會議決議的決議》、《中央關於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的《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等。

在所有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決議當中,以就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功過進行官方總結評價的「歷史決議」最為特殊。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曾於1945年4月20日的六屆七中全會和1981年6月27日的十一屆六中全會分別通過《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1]、《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2]兩份歷史決議。一般認為,歷史決議在中共的重要歷史關頭通過,影響頗為深遠。[3]

歷史決議皆於通常聚焦意識形態、黨建等問題的六中全會上通過。[3]

2021年召開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並通過了黨史上第三份歷史決議《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3]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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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通過會議 時間
關於中央政治局工作報告的決議 六屆二中全會 1929年6月
政治決議案
組織問題決議案
宣傳工作決議案
職工運動議決案
關於德國及其他各國黨內右傾派別的決議
關於政治狀況和黨的總任務議決案 六屆三中全會(擴大) 1930年9月
對於中央政治局報告的決議
組織問題決議案 1930年9月28日
職工運動議決案 1930年9月
中共四中全會決議案 六屆四中全會(擴大)
五中全會關於白色區域中經濟鬥爭與工會工作的決議 六屆五中全會 1934年1月
中共擴大的六中全會政治決議案 六屆六中全會(擴大) 1938年
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 六屆七中全會 1945年4月20日
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決議 七屆二中全會 1949年3月13日
關於軍旗的決議
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的決議 七屆四中全會 1954年2月10日
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
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 七屆六中全會(擴大) 1955年10月11日
關於召開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關於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的決議 八屆六中全會 1958年5月23日
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 1958年12月10日
關於開展增產節約運動的決議 八屆八中全會 1959年8月16日
關於各國共產黨和工人黨代表會議的決議 八屆九中全會 1961年1月18日
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消其黨內外的一切職務,並繼續清算劉少奇及其同夥叛黨叛國的罪行 八屆十二中全會(擴大) 1968年10月31日
關於追認華國鋒同志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決議 十屆三中全會 1977年7月21日
關於恢復鄧小平同志職務的決議
關於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的決議
關於成立中央書記處的決議 十一屆五中全會 1980年2月28日
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1980年2月29日
關於為劉少奇同志平反的決議
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 十一屆六中全會 1981年6月27日
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 1986年9月28日
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關於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十三屆八中全會 1991年11月29日
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 十四屆六中全會 1996年10月10日
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關於召開黨的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十五屆六中全會 2001年9月26日
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十六屆六中全會 2006年10月11日
關於召開黨的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十七屆六中全會 2011年10月18日
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十八屆六中全會 2016年10月27日
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 十九屆六中全會 2021年11月11日
關於召開黨的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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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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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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