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英文维基 | 中文维基 | 日文维基 | 草榴社区

國家總動員法 (日本)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國家總動員法
国家総動員法
日本國政府國章(準)
日本法律
編號昭和13年4月1日法律第55號
種類行政手續法
效力廢除
相關國家總動員法及戰事緊急措置法廢止法律

國家總動員法》是由大日本帝國首相近衛文麿提出並於1938年3月24日在日本國會通過的一部配合國民精神總動員的法律,目的是在第二次中日戰爭陷入僵局後,將大日本帝國的國民經濟納入戰時狀態。

國家總動員法共有五十條,規定了政府對民間組織(包括工會)的控制、戰略產業國有化價格管制配給制以及新聞媒體國有化。[1]法律授權政府可以使用無限預算來補貼戰爭生產,並補償製造商因戰時動員造成的損失。五十條法律條文中有十八條提及對違規者的處罰。

該法律於1938年1月被日本國會審議時被抨擊為違憲,但由於大日本帝國陸軍強大壓力而獲得通過,並於1938年5月生效。日本投降後,1945年12月20日,該法律被駐日盟軍總司令廢除。

國民徵用令》等敕令為《國家總動員法》的補充。

參考文獻

[編輯]
  1. ^ Pauer, Japan's War Economy, p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