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次官
外觀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8年11月18日) |
常務次長Permanent Secretary;中國大陸譯為常務次官,台灣譯為常務次長),又譯常務秘書,簡稱常次或常秘,是採行政黨政治運作的民主國家中,由資深公務員擔任的副部長級職位。以英國政府為例,常次由各部門中一至兩名的資深文官出任,並於大臣的領導之下,掌管內閣部門內的實際行政工作。
概說
[編輯]常務次官和政務次官皆為部門次長,不同之處在於常次是循公職管道晉升,政次則是直接由首長任命的政務官。因此,理論上政次會比常次來得更為受重視,權限級別通常也較常次來得高。常任秘書長需保持行政中立,通常不得參與政黨活動;如果發生政黨輪替,政務次官通常隨閣揆(行政首長)或國家元首(總統、國家主席或其他)一起辭任,常任秘書長則不受影響。
各地情形
[編輯]在英國(不包括海外領土),政務次官(Parliamentary Undersecretary of State)是由國會議員擔任的政務官,參與內閣大臣、首相所屬的政府活動,隨內閣共同進退,而常任秘書長則處理部內的日常工作,聘任不會受內閣的任期影響。而非內閣部門(Non-ministerial government department)則更常由這些常務次官所掌管,因為這些非內閣部門往往負責監督或管理功能,為保持其公正性,必須由政治中立的常務次官掌管,以免其地位受政治利益所抵觸。
在常任秘書長屬下同是高級公務員的有:第二常任秘書長(Second Permanent Secretary)、次長及助理次長。
中華民國於最近一次的行政院組織改造後,各個部門均僅設一名常務次長,與另外兩名政務次長一同輔佐部長處理政務。惟國防部設有兩名常次,且由現役軍事將領擔任。
參見
[編輯]- 次長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常任秘書長:香港公務員體系類似職位
- 事務次官:日本公務員體系類似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