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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覲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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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陵王朱覲錐(1460年—1518年),明朝寧靖王朱奠培的庶三子,後來被廢。[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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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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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八年(1464年)七月賜名。[3]成化九年(1473年)九月,明憲宗遣恭順侯吳鑑、泰寧侯陳桓、駙馬都尉楊偉、遂安伯陳韶、安順伯薛珤、成安伯郭鐄為正使,吏科給事中李俊、刑科給事中趙杲、禮科給事中張晟、中書舍人黎昊、戶部員外郎林孟喬、工部員外郎何淡為副使,持節冊封朱覲錐為鍾陵王。[4]成化十四年(1478年)九月,遣保定侯梁傅、靖遠伯王添、寧晉伯劉福、成安伯郭鐄、武平伯陳能、修武伯沈煜、懷柔伯施鑑充正使,尚寶司司丞李溥、給事中仰昇、李孟暢、方陟、趙艮、張琛、劉英充副使,持節冊封兵馬副指揮孫智的女兒為鍾陵王妃。[5]

弘治五年(1492年)八月,朱覲錐為生母郭氏請封,明孝宗命封為寧靖王夫人,賜誥命。[6]

朱覲錐性好漁色,新建縣百姓「凌勝」自宮入鍾陵王府,朱覲錐令他到淮安,買了一名李姓美女,然後獨寵這個李姓美女,宮中呼為「李妃」,王妃陳氏於是失寵。朱覲錐本有另外一個妾「李氏」(下稱「李妾」)生子三歲,「李妃」嫉妒,向朱覲錐誣告「李妾」,朱覲錐杖責「李妾」一百,銬住「李妾」雙手,斷絕「李妾」飲食,令宮女們看守,「李妾」所生子被迫與母親分離,在其他房間中餓死,「李妾」悲啼,朱覲錐又杖她一百。夜間,「李妾」想自盡,看守的宮女們擔心獲罪,群聚而逃。當時,南昌衛的軍餘(軍伕之類,沒有軍人身分的軍中雇員)「謝祖」為朱覲錐在外經商時,買一舞女送給朱覲錐為妾,後來舞女病了,朱覲錐又把她送還給謝祖。但謝祖之妻不願包容舞女,又送回給朱覲錐,這個舞女也是當時看守「李妾」的宮女之一。事發,鎮巡等官據實上報。弘治九年(1496年)二月,孝宗以朱覲錐濫收妾媵致家眷嫉妒不和、家醜外揚,又餓死幼子,有失父道,本當重治,姑且從輕革除祿米三分之一,賜敕切責,「謝祖」被罰杖一百,與家屬發配邊疆衛所充軍。「凌勝」杖八十,發回原籍,當宦官。朱覲錐逃跑的宮女們,退回給其親人,使其團聚。[7]

自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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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二月,明孝宗下詔大赦天下,並要求天下保舉將材為朝廷所用。朱覲錐上章朝廷,自稱驍勇善騎射,熟知韜略,願意充當將帥,以身報國。弘治十三年(1500年)二月,兵部尚書馬文昇等奏及此事,認為詔書需要保舉的將材不包括宗室,而且騎馬射箭不是藩王該熟悉的,認為朱覲錐無故自薦,可能是被下人慫恿,或已萌生造反之心,請朝廷早作處分,請求降下敕書派人拿去告諭朱覲錐的侄子寧王朱宸濠,令他嚴格管束朱覲錐,令朱覲錐讀書、親近儒生,以漢朝的東平王劉蒼、河間王劉德為榜樣,跟藩國同享清福。孝宗說,宗室不參與政事是祖宗定制,何況征伐之事,認為不能答應朱覲錐效勞的請求。[8]

獲罪被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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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都指揮司指揮使文錦數次把公家鋄銀(馬鞍)、鞍轡、文綺(絲綢)、飛魚(一種弓箭袋)、撒袋(一種弓箭袋)之類典當給朱覲錐,向他借錢。事發,孝宗命司禮監少監劉輔、大理寺寺丞鄧璋前去會同鎮巡等官勘問,擬文錦杖一百、發邊衞充軍,刑部覆奏,弘治十八年(1505年)三月,獲准。[9]

鍾陵王府宮人張環珮逃出,被巡邏官抓獲訊問,得到朱覲錐及其子鎮國將軍朱宸湤諸多不法事,朱宸濠和鎮巡官先後上奏,孝宗命劉輔、鄧璋勘查實情,由法司商議上報。四月,孝宗下旨說朱覲錐縱慾亂常、欺污子妾、致死人命、私置軍器、違法多端;朱宸湤不諫父惡、私通宮人;都應該嚴懲,姑且從輕革爵降為庶人,送鳳陽看守祖陵,家人楊源兒等處絞刑,張環珮等令自盡,其餘分別治罪。[10]一作朱覲錐獲罪是被朱宸濠陷害。[11]

被廢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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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年(1510年)三月,因朱宸濠奏朱覲錐、朱宸湤家屬無從贍養,且所犯之罪,與其他庶人不同,明武宗特給朱覲錐、朱宸湤家屬養贍米,但聲明屬於特例,命令諸藩王,不得以此為通例,上奏相同請求。[12]

正德十三年(1518年),朱覲錐去世。因為他已經獲罪除國,他的子孫不准襲封,[1]王府事由其四弟建安王朱覲鋉管理。[2]嘉靖四年(1525年)六月,明世宗聽取御史葉忠的話,下令赦免朱覲錐、朱宸湤親屬,敕內官分送各王府隨住,口糧、布花、婚配等款項,如高牆內庶人例供給,仍敕各王府鈐束戒諭,令他們改過自新。[13]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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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謀垔《畫史會要》稱朱覲錐「善畫人物」。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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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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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妃孫氏
  • 王妃陳氏
  • 妾李氏
  • 妾淮安李氏

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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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庶長子:鎮國將軍→庶人朱宸湤,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閏四月賜名,[14]弘治十八年(1505年)四月與父同廢,嘉靖四年(1525年)六月在世
  • 子:朱某(約1494年-1496年),李氏所生,被餓死
  • 子:鎮國將軍朱宸灑[15]
  • 子:鎮國將軍朱宸湑[15]

註釋及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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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明史》卷一百二·表第三·諸王世表三:鍾陵王覲錐,靖庶三子,成化九年封。弘治十八年,罪降庶人,送鳳陽。正德十三年卒,徐。
  2. ^ 2.0 2.1 弇山堂別集》卷035:鍾陵王覲錐靖第三子以辠降庶人送鳯陽故壽五十九子孫不准襲建安王理府事
  3.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七》:賜寧王第三子名曰覲錐
  4.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戊申遣恭順侯吳鑑泰寧侯陳桓駙馬都尉楊偉遂安伯陳韶安順伯薛珤成安伯郭鐄為正使吏科給事中李俊刑科給事中趙杲禮科給事中張晟中書舍人黎昊戶部員外郎林孟喬工部員外郎何淡為副使持節冊封……寧王庶第三子覲錐為鍾陵王
  5.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二》:甲子遣保定侯梁傅靖遠伯王添寧晉伯劉福成安伯郭鐄武平伯陳能修武伯沈煜懷柔伯施鑑充正使尚寶司司丞李溥給事中仰昇李孟暢方陟趙艮張琛劉英充副使持節冊封……兵馬副指揮孫智女為寧府鍾陵王妃
  6.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六十六》:寧府鍾陵王覲錐為其生母郭氏請封命封為寧靖王夫人賜誥命
  7.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寧府鍾陵王覲錐有罪革歲祿三之一先是新建民凌勝自宮以入王府王令至淮安買妾李氏至王獨嬖之宮中呼為李妃妃陳氏遂失寵有妾李氏者生子三歲淮安李氏妬之譖於王杖之百拲其兩手而絕其飲食令宮人守之其子餓死於別室李氏悲啼則又杖之百夜欲自盡守者恐罪及己乃群聚而逃又有南昌衛軍餘謝祖為王行貨於外買一舞女為妾因納之王女病復還之祖祖妻不能容則又納於王亦在守者之列事覺鎮廵等官具實以聞上以王濫收妾媵致令嫉妬不和醜聲外彰又餓死幼男有失父道本當重治姑從輕革祿米三之一仍賜勑切責之祖杖一百並家屬發邊衛充軍勝杖八十發原籍當差宮人逃者給親完聚
  8.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九》:兵部尚書馬文昇等奏鍾陵王覲錐上章自陳驍勇善騎射熟於韜畧願備將帥之選以身報國朝廷未有以處之臣愚以為詔書所舉將材宗室不與況弓馬末技非王者所宜親今鍾陵王無故自薦疑為下人從臾或生異圖朝廷宜早為之所乞降勑遣人齎諭寧王嚴戒鍾陵王令讀書親近儒生以漢之東平河間為法與國咸休倘有不悛亦宜密以上聞毋致後悔上曰祖宗定製宗室不與政事宗室不預政事況征伐乎鍾陵王意欲効勞義不可許
  9.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二》:辛丑江西都司都指揮文錦數以鋄銀鞍轡文綺飛魚撒袋之類餽獻鍾陵王䩤錐鍾陵王覲錐而貸其金事覺命司禮監少監劉輔大理寺寺丞鄧璋往會鎮廵等官勘問擬錦杖一百發邊衞充軍刑部覆奏從之
  10.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三》:降寧府鍾陵王覲錐及其子鎮國將軍宸湤俱為庶人覲錐府宮人張環珮逃出廵邏官執訊之並得覲錐父子諸不法事寧王宸濠及鎮廵官先後具奏 上命司禮監少監劉輔大理寺寺丞鄧璋勘實法司議上得旨覲錐縱慾亂常欺污子妾致死人命私置軍器違法多端宸湤不諫父惡私通宮人俱應重治姑從輕革爵降為庶人送鳳陽看守祖陵家人楊源兒等處絞張環珮等令自盡餘治罪有差
  11. ^ 名山藏》卷三十七:鍾陵王覲錐弘治中自陳驍勇善騎射願備將帥身報國兵部尚書馬文升奏弓馬騎射非宗藩所宜鍾陵王誠自愛宜讀書近儒生上可其奏十八年為宸濠所陷以罪除有宗室
  12.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六十一》:丁卯給寧府庶人覲錐並其子宸湤家屬養贍米覲錐先為鍾陵王宸湤為鎮國將軍俱為事革爵寧王奏其家屬無從養贍且所犯與諸庶人不同上特給之仍令諸藩毋援例奏擾
  13.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十二》:庚寅……赦高墻已故庶人成銀膺錕恩鎗恩錍安泛覲錐等家屬八十八人見在庶人成鑽恩鑡宸湤及各親屬五十九人……敕內官分送各王府隨住口糧布花婚配等項給如高墻例仍敕各王府鈐束戒諭令改過自新從御史葉忠言也
  14.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五》:乙未賜……寧府鍾陵王覲錐庶長子名曰宸湤
  15. ^ 15.0 15.1 《[萬曆]江西省大志卷三》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鍾陵國國王
1473年—1505年

原因:獲罪廢為庶人,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