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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公民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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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公民獎章 Presidential Citizens Medal
類型獎章
授予原因"exemplary deeds or services [performed] for his or her country or fellow citizens."
頒發單位美國總統
頒授資格美國公民
狀態Active
首次頒發1973年
綬帶
優先順序
上等總統自由勳章
下等Public Safety Officer Medal of Valor

總統公民獎章(英語:Presidential Citizens Medal),是美國第二高的平民獎,僅次於總統自由勳章,每年由美國總統頒發,獲獎人數不定。[1]

總統公民獎章由美國總統尼克森於1969年11月13日設立,可授予任何「為國家或同胞執行模範事蹟或服務」的美國公民。獎章可以追授。

華人獲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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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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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總統公民獎章 第二高殊榮. [2010-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8-0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