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娜·博爾曼
約翰娜·博爾曼 Johanna Borman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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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 "Wiesel"(「黃鼠狼」)、"the woman with the dogs"(「帶狗女人」) |
出生 | 東普魯士比肯費爾德 | 1893年9月10日
逝世 | 1945年12月13日 德國哈默爾恩 | (52歲)
效命 | 納粹德國 |
軍種 | 黨衛隊 |
服役年份 | 1938-1945 |
部隊 |
約翰娜·博爾曼(德語:Johanna Bormann,另作「Juana Bormann」,1893年9月10日-1945年12月13日)是一位出生於東普魯士的典獄長,自1938年起在數個納粹主義集中營中擔任看守。1945年經法庭宣判犯有戰爭罪,於德國下薩克森哈默爾恩處以死刑。
審訊與處決
[編輯]在審訊中,博爾曼說她在1938年為了「掙些錢」加入了黨衛隊輔助部隊。她最早在薩克森里希滕堡集中營中服役,是高級監工(德語:Oberaufseherin)簡·伯尼高領導的50名黨衛隊女隊員之一。[1]
1939年,博爾曼被任命監督柏林附近新成立的拉文斯布呂克女囚集中營的一個工作組。1942年3月,博爾曼被選為奧斯威辛集中營看守,成為了少數被選為奧斯威辛看守的婦女之一。博爾曼身材矮小、以殘酷聞名,受害者稱她為「黃鼠狼」(Wiesel)或者「帶狗的女人」(the woman with the dogs)。[1][2]1942年10月,博爾曼前往奧斯威辛集中營擔任監工(德語:Aufseherin),她的上級包括瑪麗亞·曼德爾、馬爾戈特·德列舍爾與伊爾馬·格雷澤等人。博爾曼最終被調往奧斯維辛附近的次級營地布迪(Budy),並在那裏繼續她的虐囚行為。[1] 1944年,隨着德國的形勢不斷惡化,博爾曼被轉移至西里西亞興登堡(即今天的扎布熱)的輔助營地。1945年1月,博爾曼返回拉文斯布呂克集中營;同年3月到達她的最後崗位——伯根-貝爾森集中營,在約瑟夫·克雷默、伊爾馬·格雷澤與伊利沙伯·福爾肯拉特的手下供職(三人都曾在奧斯維辛-比克瑙與博爾曼共事)。1945年4月15日,英國陸軍解放伯根-貝爾森集中營、發現6萬名倖存者和超過1萬具屍體。英國陸軍強迫所有的黨衛隊隊員搬送死者。[1]
博爾曼後來被軍方監禁審訊,隨後在1945年9月17日至11月17日的貝爾森審判中被起訴。法庭聽取了有關她在奧斯威辛和貝爾森犯下的謀殺罪的證據,以及她向無助的囚犯放出她的「大壞狼」德國牧羊犬的證詞。她被判有罪,於1945年12月13日與格雷澤和福爾肯拉特一同被處以絞刑。她的行刑官艾伯特·皮埃爾波因特後來寫道:
「她一瘸一拐地走過走廊,樣子老而憔悴。她當時42歲(原文如此,實為52歲),剛過5英尺高。她在上磅秤時在顫抖。她用德語說道『我有我的感受』。」[3]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1.3 Gibson, Tyler. Irma Grese - "The Beast of Belsen" & Other Twisted Female Guards of Concentration Camps. Lulu Press, Inc. 2017-04-06 [2019-02-17]. ISBN 978136523799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3) (英語).
- ^ Bormann profil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Capitalpunishmentuk.org; accessed 2 September 2017.
- ^ Pierrepoint, Albert. Executioner. Harrap. 1974. ISBN 0-245-52070-8.
延伸閱讀
[編輯]- Nazi She-Devils. 21 November 2005 [26 September 2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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