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機場級別
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2018年1月20日) |
通用機場級別表達了一個服務於通用航空機場的能力。
不同國家根據所在國情況,對於本國的通用機場有着不同的分類、分級。在中國,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的規定,中國的通用機場根據是否對公眾開放分為A類和B類,同時根據能夠搭載乘客的數量,A類又被分為三級[1]。在美國,根據美國聯邦航空局(FAA)的報告,將美國的通用機場劃分為四大類:國家機場、區域機場、地方機場和基礎機場。
A類通用機場:即對公眾開放的通用機場,指允許公眾進入以獲取飛行服務或自行開展飛行活動的通用機場;
B類通用機場:即不對公眾開放的通用機場,指除 A 類通用機場以外的通用機場。
C類通用機場:指除一、二類外的通用機場[2]。
A類通用機場分為以下三級:
A1級通用機場:含有使用乘客座位數在 10 座以上的航空器開展商業載客飛行活動的A類通用機場;
A2級通用機場:含有使用乘客座位數在 5~9 之間的航空器開展商業載客飛行活動的A類通用機場;
A3級通用機場:除 A1、A2 級外的 A 類通用機場。
在實行此全國統一標準前,各地區民航局針對通用航空機場也實行過不同的分類標準[3]。
在2012年FAA發表的《通用航空機場——國有資產的一部分》的報告中,FAA依據通用航空機場駐場的飛機數目、種類以及交通量和飛行任務,將美國的通用機場劃分為四大類,分別為:國家機場、區域機場、地方機場和基礎機場。總共2952個通用機場中有2455個可以被劃分至這四類,剩下的497個機場無法明確地界定其類別,需要做進一步的研究。
國家機場:服務國內、國際航空市場,平均駐場飛機200架,其中噴氣式飛機30架,飛行活動頻次很高。
區域機場:服務地區、國內航空市場,平均駐場飛機90架,其中噴氣式飛機3架,飛行活動頻次較高。
地方機場:服務當地、地區航空市場,平均駐場飛機33架,全部為螺旋槳飛機,飛行活動頻次中等。
基礎機場:服務本地、地區航空市場某些關鍵功能,平均駐場飛機10架,全部為螺旋槳飛機,飛行活動頻次中等或較低。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 (PDF). 2017-04-14 [2018-01-20].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05-17).
- ^ 通用机场和民用机场,你能区分么?. 2016-05-19 [2018-0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4).
- ^ 航空小知识:通用机场的定义及其分类. 2016-08-05 [2018-0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3).
- ^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发布通用航空机场调研报告. 2012-05-17 [2018-0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3).
- ^ 通用机场的差异化发展. 2014-09-22 [201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