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儒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0年10月1日) |
生平
[編輯]出生於官宦世家,他是北宋宰相陳執中的獨子,庶出。官至國子博士,曾出任舒州(今安徽潛山)太湖縣(今安徽太湖)知縣。
陳世儒的生母張氏被家中婢女謀殺,以下毒、鐵釘刺腦殺害,婢女指稱是世儒之妻李氏主謀,世儒與妻李氏被關押開封府,後移大理寺,獄久不決。最終御史台認為陳世儒有參與謀殺母親。宋神宗感念陳執中,說:「止一子,留以存祭祀何如?」但御史中丞蔡確堅持處刑,陳世儒終被殺。
陳世儒案發時,蘇頌當時知開封府事,主管陳世儒案件。稍後因他案被御史舒亶彈劾「故縱」,降為秘書監。後蘇頌因陳世儒案也被下獄. 御史曰:「公速自言,毋重困辱。」 蘇頌嚴詞拒絕:「誣人,死不可為。」面對執政者一意孤行,蘇頌留詩:
元豐己未三院東閣作。元豐戊午夏予,尹京治陳氏獄,言者以為推劾不盡,詔移大理,而理官推跡陳氏姻黨干求府政,縱出重辟,事下御史推求己未歲予自濠梁赴台訊,鞫卒不涉干求之跡,而大理反有傅致之狀,雖蒙辯正,聽命久之不得出,邑邑不已作詩十篇記一時事,非欲傳之他人但以示子侄輩,使知仕宦之艱耳。
構虛為實盡枝辭,直道公心自不欺。
眾口鑠金雖可畏,三人成虎我猶疑。
忠邪所賴圓穹鑒,通塞須憑大衍推。
況是聖神方燭理,深冤終有辨明時。
陳世儒案
[編輯]陳世儒案是北宋年間一個大案,從民事案轉為政治事件。起因為時任國子博士的陳世儒出任舒州太湖知縣,一次世儒妻子對群婢說「博士一日持喪,當厚餉汝輩」,既而世儒母為婢所殺。
時任開封知府的蘇頌受理案件時認為陳世儒不知情,沒有合謀,世儒妻沒有「明確」指使殺母,「法不至死」。宋神宗要求嚴判:「此人倫大惡,當窮竟。」,詔移大理寺。
後御史何正臣上書彈劾呂公著,說呂公著插手陳世儒案,逮捕了呂公著及子侄。後呂公著等從大理寺移送到御史台,蘇頌被下獄,陳世儒及其妻李氏的奴婢高氏、張氏等十九人被判處死刑,另外七名奴婢被杖脊。
有關陳世儒案的爭論
[編輯]有關陳世儒案的爭論近年來比較激烈。 有專業論文,也有大眾媒體。 陳世儒案在當時就有冤案的記載"世孺與其婦,至極典,天下寃之"----(北宋)邵氏聞見錄(卷第六)。
專業論文評價
陳雅婷 《北宋詔獄研究》 (《西南政法大學》2017年碩士論文),「陳世儒案」 與 「烏台詩案」、「相州獄案」 一道是冤案。
戴建國 《熙豐詔獄與北宋政治》(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3 年 01 期)沒有對案情作明確評論,但是暗示「陳世儒案」是冤案。
大眾媒體冤案說:
現代首先為案情辯白的是彭壹萬, 他在<<蘇頌的成就及其影響>>一文中說: "為了維護真理,主持公道,保護百姓利益,他真的不怕丟官,不怕殺頭"。 在濠州任上,蘇頌因陳世儒案件的牽連,被捕入獄;「 烏臺詩案」發生,蘇東坡被禦史中承李定以莫須有的「訕謗漫罵」、「愚弄朝廷」、「諷喻皇上」之罪誣告入獄。兩蘇關在壹牆之隔的禦史臺囚室。蘇頌寫詩為蘇東 坡打抱不平:「詩人囁囁常多難,儒者淒淒久諱窮。」蘇東坡也始終堅守凜然的氣節,將生死置之度外。獄吏想引誘蘇頌虛構事實,誣告陳世儒參與謀殺。蘇頌義正 詞嚴:「使某誣人,死不可為!」
而後,未名河作《北宋第壹冤案》全面解析陳世儒案的過程。 認為陳世儒不知情。陳世儒案是北宋大冤案。
再後,記者採訪蘇頌研究專家管成學之後作文《陳世儒「鐵釘案」並非「鐵案」》,認為:
知縣案件有冤情 蘇頌出獄後,御史台仍然被革新派勢力控制,因此,陳世儒案件是不會得到「辨明」機會的。宋神宗去世後,朝政在短時期內被高太后把持,保守派代表司馬光出任宰相,但也沒有給陳世儒案平反,其中緣由是比較清楚的:陳世儒妻子畢竟與女傭們謀殺了長輩,這是無法得到赦免的「大惡」;而案發後,被捲入說情漩渦的李氏、呂氏、司馬氏,都受案件的牽連而受害——自身有短,還敢張揚什麼呢?陳世儒是獨子,一家19人被殺後,算是徹底斷了香火,還有誰來替他伸冤?更為重要的,是案件的最後拍板者乃神宗皇帝,鑑於皇權至高無上的威嚴,又有誰願意冒險捅這個馬蜂窩呢?但蘇頌一輩子持重穩沉,史書評價他「巋然高年,未嘗為奸邪所污,世稱其明哲保身」,這樣一位「長者」官員,又是案件的最初主審者,他的話應該是最接近事實的。至今,人們還不能找出質疑他的判斷的任何證據。 再說,就殺人動機而言,如果陳世儒和妻子只是想找一個回城的「理由」,那麼,殺母奔喪是否惟一的辦法呢?陳世儒去太湖之前,是國子博士,是個五品之上的官員,家裏有後來被殺的女傭17人、被判處死緩的女傭7人——至少有24名家庭女傭,這說明其家境是相當殷實的,他可以不上班,可以裝病,可以請事假——宋朝時,官員藉口種種而拒不赴任的現象常見,這都可以達到與妻子李氏團聚的目的。他還可以將李氏帶着,去山城小縣觀光閒遊。退一步說,李氏真的慫恿傭人去殺婆婆,找一兩個傭人密謀似乎可以理解,當那麼多傭人的面說出這種『計策』,可能嗎?為了回家而將老母殺掉,要將這一『計策』與一名『國子博士』的智商聯繫起來,實在太難!因此,陳世儒妻殺母案應該是一起冤案,陳氏一家是王安石變法中革新派與保守派鬥爭的犧牲品。
由君王早起不早朝整理發表在《每日頭條》上的 << 北宋兩大冤案,看「新舊」朋黨相爭>>。結論似乎與未名河的《北宋第壹冤案》相近。
大眾媒體非冤案說:
主要作者有吳鈎(有宋朝粉絲的名聲), 他多次寫文。在《發生在北宋神宗朝的一宗毒殺案》中把殺母地點說成是舒州太湖縣「發生了一宗震動朝野的投毒謀殺案」。 觀點是: 現在也有人認為,陳世儒其實對眾婢毒殺陳母一事並不知情,他是冤枉的,是神宗朝新舊黨黨爭的犧牲品。不過我覺得可能性不大,因為後來舊黨執政了,陳世儒的後人也重新在政壇上崛起,如果陳世儒確有冤情,平反並不難,但陳案一直都沒有人提出平反。
李曉航在《洗冤錄: 宋五案傳奇》 一書中也是認為殺母地點說成是舒州太湖縣。 吳鈎當前的舒州太湖縣之說應該出自李的《洗冤錄》。
王忠燦主講《北宋鐵釘殺母案》時,上集似乎認為陳世儒和妻子有怨,下集認為「陳世儒可能是知情的」。王忠燦肯定蘇頌呂公著。王忠燦認為眾婢毒殺陳母地點是開封。王忠燦沒有提到蘇頌的留詩。王忠燦的講稿對案情過程的描述似乎大多參考了戴建國《熙豐詔獄與北宋政治》和未名河的《北宋第壹冤案》。
(「冤案說」與 「非冤案說」 似乎有點像是對「王安石變法」的態度的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