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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情境效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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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效益主義:又譯情境效益主義(Act Utilitarianism)是一種效益主義的倫理學理論,主張一個人的行為只有在特定情況下能夠產生最好的結果時,才是道德上正確的。經典的效益主義者,如傑里米·邊沁、約翰·斯圖爾特·穆勒和亨利·西季威克,都將幸福定義為快樂和痛苦的缺失。

效益主義的核心是「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這一原則。邊沁以一句名言來支持他的理論:「自然給人類設定了兩個主宰——痛苦和快樂。正是這兩者指引我們應該做什麼,以及我們將要做什麼。」 邊沁的效益主義是一種享樂主義,認為人的本性是追求快樂並避免痛苦。

行為效益主義基於效用原則,認為道德上正確的行為是產生最大幸福的行為。例如,比較明天整天看電視和做慈善的後果。根據行為效益主義,做慈善能夠為世界帶來更多的幸福,因此道德上正確的選擇是去做慈善,而不是整天待在家看電視。

然而,行為效益主義也面臨批評,批評者指出行為效益主義可能禁止休閒活動,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允許酷刑或奴役,只要這些行為能夠產生足夠的幸福。

行為效益主義通常與規則效益主義相對立。規則效益主義認為,道德上正確的行為是符合一個道德規則的行為,而遵循該規則的普遍實踐會產生最大的幸福。行為效益主義通過實際後果來評估行為,而規則效益主義則通過行為的普遍實踐及其長期後果來評估。有人認為,規則效益主義可以避免行為效益主義所帶來的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