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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典範條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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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身心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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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條目
美國殘疾人法
(英語: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of 1990
)是由
美國國會
在1990年7月通過的一項法案,經由
老布什
總統簽署生效。2008年
小布什
總統簽署了殘疾人法修正案,於2009年1月1日生效。修正案規定了殘疾人所應享有的權利,特別是就業方面不應受到歧視。修正案還明確規定了主要生活行為與實質限制等詞彙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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