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香港47人案
外觀
香港47人案曾於
|
本條目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本條目與高風險主題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相關,故適用高風險主題流程及相關規範。持續或嚴重牴觸維基百科五大支柱或方針指引的編者可被管理員封鎖或實施編輯限制。用戶在編輯本頁面前應先參閱高風險主題相關規範。 |
台灣的反應內容太多了
[編輯]每個人都要寫幾行,不重要的角色都寫一大段,這樣只會對條目質量有反作用。 --馬不停蹄(留言) 2021年1月8日 (五) 04:51 (UTC)
- 基本所有的國外反應都是西方國家的,也就是說,沒有西方所代表的所謂「國際社會」,這些人已經不會說人話了。
拆分
[編輯]現時條目有相當大一部分內容記載案件的審理程序,超越了搜捕行動本身,需要分拆。--百戰天蟲(留言) 2023年2月12日 (日) 15:53 (UTC)
- 同意現時的頁面標題不能準確地反映條目內容。但搜捕和審訊都屬於法律程序,兩者有高度的關聯。與其分拆,更改頁面標題 (例如改成「初選搜捕及審訊」或「初選案」) 似乎是更合適的做法。felix01(留言) 2023年2月13日 (一) 12:22 (UTC)
關於本人編輯的説明
[編輯]編輯之目的:增加信息,使內容表述更加符合中立之原則。
編輯之內容:添加不同方面對案件的表述,並附有媒體報道鏈接。
反對無理由刪除本人之編輯內容。--深藍燧石(留言) 2023年4月4日 (二) 09:17 (UTC)
- 你的對話頁已經發起討論內容[1],請不要重複發表,這邊你不會得到除此之外的任何回應,請回原始討論串進行--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4月4日 (二) 09:2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