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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星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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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體驗TM 2020年7月14日 (二) 08:48 (UTC)[回覆]

gg.sxbb.me/extdoma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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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上述網址做何用途,將ref變更為該網址的建設性是什麼,感謝撥冗釋疑。--Hjh474留言2020年8月6日 (四) 15:04 (UTC)[回覆]

我使用可視化編輯修改圖片後網址就變化了,在下業餘,不知道原因。 星樞留言2020年8月7日 (五) 09:09 (UTC)[回覆]

了解了,感謝回覆。--Hjh474留言2020年8月8日 (六) 06:12 (UTC)[回覆]

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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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您來到維基百科。維基百科歡迎任何人對之作出建設性的貢獻,然而添加未附有可靠來源的內容不符合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的方針(如閣下於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編輯)。請參閱歡迎頁面以了解更多關於貢獻的事宜。若閣下根據參考資料編寫但仍不清楚如何列明來源,歡迎您在我的討論頁留言。感謝您在維基百科的貢獻。 Hjh474留言2020年8月9日 (日) 12:28 (UTC)[回覆]

好的 星樞留言2020年8月9日 (日) 14:24 (UTC)[回覆]

歡迎參加維基百科大歷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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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樞,您好!我們很開心您願意寓學習於遊戲,以友善和有趣的方式融入我們的社群,建立起身為維基人的使命感。我認為這些連結對剛剛上路的您應該有幫助。

--2020年8月10日 (一) 17:38 (UTC)

關於維基百科大歷險 | 前往星際酒吧

您提交的草稿草稿01仍需改善(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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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近在建立條目頁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遺憾的是,它還未達到成為一篇條目的標準,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Air7538審核。他/她給出的原因有:


草稿最上方可能還有一些點評,請前往查看。您可以繼續改善您的草稿,並在解決問題後重新提交。

您提交的草稿草稿01仍需改善(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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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近在建立條目頁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遺憾的是,它還未達到成為一篇條目的標準,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SecurityXP審核。他給出的原因是:

審閱者還給出了點評:


草稿最上方可能還有一些點評,請前往查看。您可以繼續改善您的草稿,並在解決問題後重新提交。

您提交的草稿雙峰分佈已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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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近期提交的草稿雙峰分佈已被接受。
它被評級為Stub級,它被記錄在了條目的討論頁上。您可以看看Wikipedia:條目質量評級標準以便了解如何進一步改進該條目。

您可以繼續不斷改善它,維基百科的條目沒有最終版本。非常歡迎您繼續為維基百科做出高質量的貢獻。

感謝您幫助改進維基百科!

請多關注火腿存廢討論 2020年9月5日 (六) 00:00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趨向動詞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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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趨向動詞」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如何解決版權驗證?

  • 請您用自己的話重寫條目:點此開始重寫;若您需要關於重寫的建議,可以點擊此處尋求幫助;
  • 若您認為這是一場誤會,請前往這個頁面對應段落進行申訴(立即申訴);
  • 若您是出處文字的原作者或版權持有人,請考慮捐獻版權(如何捐獻?);
  • 若您不是原作者或版權持有人,您也可以考慮向版權持有人請求版權許可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4月29日 (四) 14:09 (UTC)[回覆]

授予IP封禁例外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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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現已授予您IP封禁例外權限,登入後即可編輯頁面。如果您超過6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權限會被解除。如果該權限已無用,請申請解除權限,或是自行移除。詳見Wikipedia:IP封禁例外。祝您編輯愉快。--Kirk # 2021年5月2日 (日) 17:33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體詞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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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體詞」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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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決版權驗證?

  • 請您用自己的話重寫條目:點此開始重寫;若您需要關於重寫的建議,可以點擊此處尋求幫助;
  • 若您認為這是一場誤會,請前往這個頁面對應段落進行申訴(立即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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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您不是原作者或版權持有人,您也可以考慮向版權持有人請求版權許可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5月23日 (日) 03:44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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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不是對當前版本的認同。您應在此期間與其他編輯達成共識。--Mys_721tx留言2023年12月22日 (五) 18:55 (UTC)[回覆]

感覺不太可能。--星樞留言2023年12月23日 (六) 04:29 (UTC)[回覆]

邀請參與中文維基百科管治相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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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意向調查經已結束,調整管理人員上任標準容許用戶獲得臨時管理員權限設立仲裁委員會修訂管理員長期無活動解任方針已獲社群共識採納,目前正在討論實行的細節。請踴躍參與以上討論,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6:02 (UTC)[回覆]


本條消息是使用群發消息功能發送給您的。如果您不希望在未來接受所有使用本功能發送的消息,請在您的討論頁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發送這一分類。

警告:編輯戰、不當使用傀儡調查程序對其他用戶惡意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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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閣下近期經傀儡調查程序提報了數名用戶,但提報均缺乏實質證據,僅因「立場相同」並不等於構成傀儡;反而提報的賬戶間均無相似的編輯模式,都完全不是傀儡的情況。若閣下持續不當使用傀儡調查程序對其他用戶惡意推定,尤為僅因與對方立場不同時而提報傀儡調查,您將會受封鎖禁制。另,閣下近期於多個條目的編輯行為已構成編輯戰,請停止重複回退他人非屬破壞的編輯,並嘗試通過爭議解決的建議方式處理編輯爭議;持續的編輯戰行為亦會導致封鎖,敬請注意。--西 2024年1月6日 (六) 23:46 (UTC)[回覆]

「數個」和「多個」不適合用來表示兩個,其他質疑請看我在案件頁的回覆。--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08:12 (UTC)[回覆]
需要注意,Sanmosa自稱具有多重賬號,但卻沒有依照規定披露出來,該賬號應該至少在他披露(2020年10月19日)之前創建。--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4:25 (UTC)[回覆]
交互時間線如下:
https://interaction-timeline.toolforge.org/?wiki=zhwiki&user=Sanmosa&user=AINH&startDate=1648771200
不論你的立場如何,都應該同意該用戶是明顯有嫌疑的,如果連調查都不進行,豈不是太不公正了嗎?--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4:30 (UTC)[回覆]
我提一個合理要求,你應該有查看IP的權限,請查看一下我提告的幾個賬號的IP位址,並公佈其是否相同。--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4:50 (UTC)[回覆]
2018年3月29日,維基媒體基金會出於安全上的考量,將本地所有使用者查核員之權限移除。因此中文維基沒有人可以查看IP,見Wikipedia:元維基用戶查核請求。--Tiwijax291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6:48 (UTC)[回覆]
ok--星樞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4:27 (UTC)[回覆]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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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時鐘的停止圖標
由於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您已被禁止三日內編輯維基百科。當封鎖結束後,我們歡迎您作出有建設性的貢獻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鎖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鎖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鎖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鎖時間被延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7日 (日) 08:57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鎖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請重新調查,我進行編輯的原因是用戶薏仁將以不充分的理由多次回退我做出的編輯,他指責我沒有列出理據以及假定惡意。但是,①事實上我在之前列出了非常多的理據。②懷疑某用戶故意進行違規編輯不代表假定某用戶是惡意的。③實際上是他多次主觀認定我的行為是惡意的並刪除我的論述。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鎖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鎖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鎖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鎖,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不當使用傀儡調查,且有持續濫用無法停止的趨勢,故封鎖合理。「列出非常多的理據」在您發起的兩個傀儡調查中都不成立。仔細閱讀那些請求調查的理由可以發現,實質上的理據只有「立場相同」或「幫到了某一方」,其餘皆為不同點。而「立場相同」不能作為傀儡調查的理由的原因也由傀儡調查助理說明了,而此後依舊堅持己見,可見溝通失效。而您將用戶之間的不同點解釋為傀儡方針中所列出的傀儡賬號的特點,則為對傀儡調查的擾亂行為。關於「惡意」,封鎖您並非出於惡意,而是由於您的行為表明我們有必要阻止您參與維基百科一段時間,以防維基百科遭到進一步的擾亂或破壞。
  處理人:Tiger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1:12 (UTC)[回覆]
「不當使用傀儡調查,且有持續濫用無法停止的趨勢」。①不當使用?你仔細看了我對編輯記錄的對比嗎?②單從兩次使用調查可以看出趨勢嗎?--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1:38 (UTC)[回覆]
需要注意,Sanmosa自稱具有多重賬號,但卻沒有依照規定披露出來,該賬號應該至少在他披露(2020年10月19日)之前創建。
理據之一(交互時間線):https://interaction-timeline.toolforge.org/?wiki=zhwiki&user=Sanmosa&user=AINH&startDate=1648771200 --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4:55 (UTC)[回覆]

--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09:10 (UTC)[回覆]

@星枢請問是您嗎?有IP自稱是您。--Cmsth11126a02 (留言) 2024年1月7日 (日) 10:07 (UTC)[回覆]
應該是他沒錯,新進ip不會直接進傀儡調查發表言論。直接繞封鎖申訴闡述自己的意見,其行為也已符合WP:MJ行為了。--薏仁將🍀 2024年1月7日 (日) 10:41 (UTC)[回覆]
這樣的話,建議延長其封鎖期。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7日 (日) 10:46 (UTC)[回覆]
@Cmsth11126a02@薏仁將@Sanmosa
統一回覆:①匿名編輯時我已經註明了與本帳號之間的關聯;②我在回應別人的問題,且已披露了關聯,不應該刪除;③沒有違背任何「被視為濫用多重賬號的行為」中的規則,否則請找出來;④「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才應該被延長封鎖期。--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1:52 (UTC)[回覆]
封鎖期間,使用傀儡帳號發言編輯是不允許的,即便您聲明兩者關係。參考封鎖方針: 此外,被封鎖的用戶也不應利用傀儡來避過封鎖,繼續編輯和參與討論⋯⋯可能導致主帳號的封鎖期限重新計算,甚至有可能被延長封鎖期限。--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1:59 (UTC)[回覆]
我仔細看了一下,確實是我錯了,但我只是回復一下別人對我提出的問題而已。
可以重新計算時間,把我的禁言延長一個小時我沒意見。--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2:10 (UTC)[回覆]
中文維基百科的封鎖方針是對人不是帳號,你確實可以在有紕漏與帳號之間的關聯性時留言,但這僅限於你的任何一個由你所持有的帳號沒有被封鎖,一旦任何一個帳號被封鎖,你就不能再使用其他沒有被封鎖的帳號編輯,不然就會構成Wikipedia:封鎖方針#繞過封鎖
請你不要再這樣做了。--~~Sid~~ 2024年1月7日 (日) 12:51 (UTC)[回覆]
@Cmsth11126a02
下面的連結是我的重要論據之一,這是否應該得到重視? https://interaction-timeline.toolforge.org/?wiki=zhwiki&user=Sanmosa&user=AINH&startDate=1648771200
要送元維基的話沒問題,但應該充分並客觀的展示我的觀點。--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2:06 (UTC)[回覆]
就是這個才反而證明了兩者無法互為傀儡...這個編輯差距大且並非同一頁面。--1233 T / C 2024年1月7日 (日) 15:33 (UTC)[回覆]
我認為這可以很清晰的表明兩個賬號的編輯時間是完全錯開的,而且有時一個賬戶剛密集編輯完幾分鐘,另一個賬戶就馬上開始編輯了,我看了一年多的編輯記錄,近十個月兩個賬戶都非常活躍,基本每天都有大量編輯,但從來沒有發生兩個賬號短時內交錯進行密集編輯的情況。
我提一個自認為很合理的要求,你應該有查看IP的權限,麻煩查看一下我提告的幾個賬號的IP位址,並公佈其是否相同。這樣既能解除我的部分疑慮,也能一定程度上支持貴方的觀點。--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5:56 (UTC)[回覆]
兩個賬號確實很少在同一頁面編輯,但如果確實是多重賬號的話,即使有一次在同一頁面編輯也是違規。--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5:59 (UTC)[回覆]
@Sanmosa 你自稱具有多重賬號,怎麼不披露出來呢?你應該披露你的多重賬號是哪個,該賬號應該至少在你披露(2020年10月19日)之前創建。
https://zh.m.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anmosa&oldid=62451370 --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4:18 (UTC)[回覆]
Category:Sanmosa的維基用戶分身--Tiwijax291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5:35 (UTC)[回覆]
好的,確實有披露,這點我沒有注意到,不好意思,但在有充足的證據前,我仍然懷疑AINH是Sanmosa的多重賬號。--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6:08 (UTC)[回覆]
@Tiwijax291既然你看到了我的討論頁,我也有幾個疑問想問一下你:①請問你是否承認你是資深用戶?②能否披露你之前使用的賬號是哪個?③你與103.4.30.137是否為同一用戶?--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6:13 (UTC)[回覆]
我不是Mys 721tx,你願意為濫用SPI提報向他道歉嗎?--Tiwijax291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6:44 (UTC)[回覆]
(:)回應:誠如調查助理以及後續的封鎖申訴複審管理員及其他用戶給與閣下的提醒/警告通知內容:1.閣下的提報立場與內容是否符合傀儡調查提報指南內容描述?2.是否在善意推定原則前提基礎上,在不應該在未經查明的情況下認定其一定有違反傀儡方針的情況和行為(除非是很明顯的傀儡)。僅因「立場相同」或者是看法與您相左,在缺乏實質證據與未能善意推定原則前提之下,以不符中立原則且輕易的指控某些用戶與特定用戶立場相似相同為傀儡,洋洋灑灑的自認是為維基社群編輯環境好,但是您可能不自知,該等行為反而破壞協作計劃的和諧甚至於製造衝突緊張氣氛,在相關管理員、調查助理、多名用戶給與相關的提示告知後,仍然不解的繼續闡述錯誤的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也就導致後續的可預期性結果,前述舉措不但造成社群內部緊張關係提升,而且也導致多位用戶無故被你冠上「傀儡」之名感到莫名,這行為不遜於當面指責他人冠上「莫須有」罪名,請閣下冷靜思考這麼浪費社群的時間與人力做該等的提報,試想,是適當的嗎?--薏仁將🍀 2024年1月7日 (日) 23:43 (UTC)[回覆]
用戶之間是平等的,不能因為我對資深用戶提出質疑,就好像我犯了什麼殺頭大罪一樣。我發現你一直忽視我的澄清:①我並沒有直接認定,對Sanmosa的案件,我原話是「本人強烈懷疑」,對Mys 721tx的案件我確實語氣過於肯定了,我不能肯定Tiwijax291的主賬號一定是他,我應該道歉,不過Tiwijax291明顯屬於WP:SPASOCK。②我的主要理據是WP:CHRONO,都列在維基百科:傀儡中,怎麼能說我「僅因'立場相同'或者是看法與您相左,在缺乏實質證據與未能善意推定原則前提之下,以不符中立原則且輕易的指控某些用戶與特定用戶立場相似相同為傀儡」呢?如此輕率的判斷真的合適嗎?這對我是否也是一種沒有充足理據的攻擊,違背了善意推定原則呢?--星樞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5:06 (UTC)[回覆]
你的原話是「幾乎可以100%確定」--某人 2024年1月8日 (一) 06:54 (UTC)[回覆]
在另一個討論中我確實這麼說過,理由是WP:CHRONO。(我對比了一年以上的編輯記錄)--星樞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9:01 (UTC)[回覆]
最讓我無法理解的是,你竟然連提報都不願意,就算你反對我的其他觀點, Tiwijax291明顯屬於單一用途帳號,這你無法否認吧?--星樞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5:09 (UTC)[回覆]
(!)意見:比較建議單一用途帳號這個章節論述內容必須搭配建設百科全書顯然不是建設百科全書「不是在建設百科全書」不是什麼否則,僅憑「單一用途帳號」論述定義判斷一個用戶對於條目討論或者議題及文章的編輯參與而產生主觀的判斷,似乎也「未盡周延」。--薏仁將🍀 2024年1月8日 (一) 22:37 (UTC)[回覆]
該賬號基本以回退他人的編輯為主,且拒絕溝通。
我提出合理的折衷意見(可以進行格式整理與部分刪除)後,他也完全沒有回應,只是繼續回退。
綜合該賬號的編輯特點,在我看來,這明顯是某個資深用戶為了不受資深用戶身份的潛在約束進行一些爭議編輯而創立的新賬號。--星樞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04:46 (UTC)[回覆]
@Tiwijax291
①請問你是否承認你是資深用戶?②能否披露你之前使用的賬號是哪個?③你與103.4.30.137是否為同一用戶?如果調查之後發現我指控的用戶是清白的,我當然願意誠懇的道歉,但我認為應該進行調查。--星樞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4:31 (UTC)[回覆]
當事人已經了解到不應該濫用IP,應該縮短封鎖時間至3天。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4年1月7日 (日) 19:45 (UTC)[回覆]
如果他不停止胡亂指控他人為或濫用傀儡的話,我無法相信僅3日的封鎖期可以有效預防他重複如此不當行為。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8日 (一) 00:51 (UTC)[回覆]
(:)回應:個人也如此認為,畢竟任意輕率指控多名用戶使用傀儡,並且要求調查助理給交代、闡述錯誤的觀點,這等事情可能應該嚴肅的謹慎看待處理。不認為縮短期限該用戶能短時間內遵守規範。--薏仁將🍀 2024年1月8日 (一) 01:24 (UTC)[回覆]
這個事件裏有兩個比較容易看得出來的爆點:
  • Tiwijax291 大概率是資深用戶。
  • 討論中很多人喜歡用 Template:deltalk 使得討論的閱讀更加惱人。
希望各位資深用戶們不會造成新手用戶不想參與的環境,Tiwijax291 是否屬於擾亂行為也希望有公平的評價。—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16:10 (UTC)[回覆]
也許先前他以ip做為編輯者身份,這有可能性,但是如果光指出該特定用戶因為會使用某些模板語法而為資深用戶,這種判斷方式作為標準,似乎有些薄弱...但不能否認,他的編輯行為不像一般常理認知的「新手」。--薏仁將🍀 2024年1月8日 (一) 20:18 (UTC)[回覆]
不止如此。先前僅使用ip匿名編輯的用戶會使用模板是有可能的,但他的其他編輯行為實在太熟練了。
所以我認為需要進行調查,該用戶明顯值得懷疑。--星樞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04:36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薏仁將🍀 2024年1月8日 (一) 05:32 (UTC)於持續違反善意推定原則以及不當的闡述自身觀點而擾亂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星樞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5:25 (UTC)[回覆]
我仔細看了WP:EVADE,似乎在沒有繼續違反規則的情況下使用匿名用戶發言只需要重新計算時間,增加封鎖時間似乎是無法可依的,希望能還我一個公道,謝謝。--星樞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5:45 (UTC)[回覆]
依照繞過封鎖申訴1.管理員可在發現被封鎖使用者操控其他帳號繞過封鎖編輯的情況下重設封鎖時長;2.被封鎖繞過封鎖期間若繼續有可致封鎖的編輯行為,管理員亦可考慮延長封鎖時長。按照Special:Diff/80400775編輯行為描述,您可能屬於上述第二種情形。--薏仁將🍀 2024年1月9日 (二) 00:39 (UTC)[回覆]
這太牽強了吧,「繼續有可致封鎖的編輯行為」?--星樞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04:22 (UTC)[回覆]
其實不然,因為你的確開小號,然後做出你自認為的描述,這才是導因--薏仁將🍀 2024年1月9日 (二) 06:40 (UTC)[回覆]
①IP編輯應該不算小號。②我是回應他人的提問。--星樞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18:13 (UTC)[回覆]

(:)回應:我不是管理員,我只是一名回退員,另外,任何用戶皆可依照站內規範行事,不限於少數或者特定賦有職權的用戶,請您不要發表違反善意推定原則以及不當的闡述自身觀點而擾亂的言辭觀點,這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或者是讓您提前解封,以上。薏仁將🍀 2024年1月8日 (一) 05:32 (UTC)[回覆]

我在自己討論頁跟你辯駁兩句都不可以了嗎?
我明顯沒有違反善意推定原則以及不當的闡述自己觀點而擾亂啊,否則請你列出我具體違反的條文。--星樞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5:39 (UTC)[回覆]

(:)回應:辯駁可以,但請不要反覆針對特定用戶提問「是否為資深用戶」、「是否為某IP用戶?與某IP用戶是否相關」這樣四處懷疑等同違背善意推定原則,請問明白嗎?尤其對方已經回覆不是某用戶時,不應當再追着對方問,這不妥當。薏仁將🍀 2024年1月8日 (一) 05:48 (UTC)[回覆]

他回我的和我問的完全不相關,所以我就重問了一遍,我覺得你的判定標準有點奇怪。
另外,我認為你修飾自己之前的留言並不妥當,因為這樣大家可能會認為我的言辭相對激烈。--星樞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6:03 (UTC)[回覆]
(:)回應:我有私下詢問過Tiwijax291君本人,他回覆是「先前使用IP帳做為編輯,最近剛註冊」,見:Special:Diff/80421613編輯描述,詳細的對話可另外參閱使用者討論:Tiwijax291#關於閣下身份的問題內容。還有此事件應該就此告一個段落,不宜再繼續追問窮追猛打,或者隨意將立場相似的用戶指稱「濫用多重帳號」等不當行為,因此舉措會妨礙協作和諧增加對峙及猜疑與敵對氣氛,尚請星樞君注意,以上。--薏仁將🍀 2024年1月9日 (二) 01:05 (UTC)[回覆]
這種回應我無法接受,至少我無法相信這種解釋,難道該用戶在之前的編輯中完全沒有編輯半保護條目嗎?
一個先前使用ip匿名編輯的用戶會使用模板是有可能的,但他的其他編輯行為實在太熟練了。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是他先挑起爭端的,在我提示他違背三回退原則之後他直接在管理員佈告板進行提告。很難想像一個以前只用ip匿名編輯的用戶懂得如此操作(且操作非常迅速)。--星樞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04:31 (UTC)[回覆]
這個我不太想加以揣測,因為如同我說,一旦追究,那麼會沒完沒了,而且真的會悖離WP:AGF的精神,況且他是有在條目編輯摘要欄位留下WP:NOTNEWS(早期你們互相撤銷彼此編輯的時候),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確實點進去看看那個捷徑在描述什麼規範,如果是我,我會額外添加一個WP:IINFO,那個附屬章節內容我個人認為是脫離那個主題所要講的,而且不覺得所描寫的內容太過繁雜瑣碎?你不能接受我的說法回覆那也不代表你可以持續性的懷疑多位用戶,因為這有違開放協作的精神(也就是閣下您的歡迎辭裏面「五大支柱」),我不認為,持續的質問懷疑對於相關事件有任何幫助,相反的,可能反而導致你因為WP:LISTENWP:POINT讓您陷入惡性循環的迴圈內,請閣下您趁此機會好好的思考,也期待當您解封時能做出對維基百科有意義的貢獻行為,還有編輯爭議發生的時候請依照WP:DR相關指引描述解決,不是僅有在條目編輯摘要註記就算「溝通」,那根本算不上溝通協商,二位當事者「根本沒有」在條目討論區或者任一方的使用者頁面開議題協商,皆處於消極行為,還有二位在WP:打架#應對編輯戰二位根本都沒有試圖停手,而任由其編輯戰發生(這點我沒說錯吧?),更先前在Re的標題內某管理員提醒有編輯爭議就該嘗試協商,結果您回覆:應該很難。就算很難,您做為編輯爭議的一方,也要釋出善意協商態度,假若您這點沒做到,那麼試問爭議如何解決?請您冷靜思考我這則回覆究竟是有所偏袒?還是有理據對您有幫助?請好好思考吧。--薏仁將🍀 2024年1月9日 (二) 06:34 (UTC)[回覆]
①確實不應該編輯戰,我承認我有不妥。
②有關編輯戰內容的問題不是重點,我就不過多解釋了。
③我這人比較較真,我認為對於多重賬號的爭議(不管是Sanmosa案還是Tiwijax291案)既有足夠的疑點,應該依照正常流程進行調查,而非草草結案。
④封鎖我的理由並不充分,我無法認同,不過我也不會再申訴了。--星樞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18:42 (UTC)[回覆]
「除了非常明顯的傀儡外,請謹記要假定善意。這不代表您要摒棄您對可能存在關聯的賬號的懷疑,這只是在說您不應該在未經查明的情況下認定其一定有違反傀儡方針的情況和行為。」--星樞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18:48 (UTC)[回覆]
(!)意見:是的,但是如果把這份質疑輕易草率的說出口(不是謹慎再三的周延確定情況),那麼也許將會造成不可抹滅的傷害,無論對於社群的協作計劃、被你指控的用戶、你自己;仔細再回想為什麼您提報的用戶調查查核,都被擋下來,原因何在?難道這些調查助理和管理員的經驗無法識別那些理由是否夠能當成事證而提報查核或您個人仍認定他們無理據(即便嗣後調查助理與管理員都有告知你理由)?所以請不要任意的產生滑坡推論並且以不當聯結方式串聯在一起,造成更多的謬誤與傷害,那麼,這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消弭的...我還是希望你能夠再好好想想,你的此次行為不是單純率直可以解釋,這可能有點魯莽及衝動,行事付諸行動前,請多想想是否適當,無論在維基百科協作平臺或者是現實生活,以上。--薏仁將🍀 2024年1月9日 (二) 23:21 (UTC)[回覆]
我該說的都說完了,我不認為社區的和諧比查清事實更重要。等我解封了會更改措辭重新發起調查的(如果期間沒人提交元維基的話),希望你不要因為立場原因而阻止正常流程的調查。--星樞留言2024年1月10日 (三) 08:33 (UTC)[回覆]
在此照會通知@Sanmosa君、@AINH君、@Mys_721tx君,經本人多次與星樞勸說
協商,很遺憾的是他仍堅持其立場表示解封後將再提傀儡調查,並且請本人不要阻攔(請見上述回應),在此通知相關當事者,以及知會曾受理星樞君的調查助理@1233君及此案封鎖及複審管理員@Ericliu1912君與@Tigerzeng君請麻煩針對該用戶持續關注,避免該用戶封鎖期過後做出不理性的提報行為,謝謝。--薏仁將🍀 2024年1月10日 (三) 08:54 (UTC)[回覆]
其實真就給他查一下有什麼所謂(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10日 (三) 09:14 (UTC)[回覆]
其實查我也沒意思,淺藍雪跟WG分別在3年半前和3年前提過要查我,假如我跟AINH真有甚麼關係的話,AINH他作為我兩度被提查核時就已經活躍的用戶,在元維基的那兩次查核早就該查到了。@Ericliu1912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11日 (四) 00:04 (UTC)[回覆]
只不過,這樣子真的很沒意思,這樣子的猜忌懷疑只是在「擾民」,而且破壞協作和諧與信任罷了,而且別提行為證據能力,那些恐怕只會再度被打回票。--薏仁將🍀 2024年1月11日 (四) 00:34 (UTC)[回覆]
不過應該是不能查特定帳號與IP的關聯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10日 (三) 09:16 (UTC)[回覆]
最多就是人手複查有Tiwijax291有沒有登出編輯而已。--1233 T / C 2024年1月10日 (三) 09:20 (UTC)[回覆]
正常程序就是駁回。所以我們就跟了程序處理了。問題一直就不是措辭問題,是理由不合理且有大量的反證。
別忘記,傀儡調查及其前身(火腿)為何變成制度的一部分就是因為元維基上亂七八糟的調查請求。--1233 T / C 2024年1月10日 (三) 09:17 (UTC)[回覆]
一直都講無所謂呀,結果出來別學魏先生反咬監管員就行了--某人 2024年1月10日 (三) 10:39 (UTC)[回覆]
請自己看看WP:DBLOCK裏面描述吧…你所做的封鎖後再提傀儡調查,恰恰好就是符合其中的擾亂條件。--薏仁將🍀 2024年1月11日 (四) 08:34 (UTC)[回覆]
請你一字一句的看一下我違反了哪一點。正常提傀儡調查難道不符合程序嗎?我有「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嗎?--星樞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8:45 (UTC)[回覆]
(~)補充:@星樞君,您已經達到遊戲維基規則的定義,而且您也不顧其他用戶先前給您的警告使用者討論:星樞#警告:編輯戰、不當使用傀儡調查程序對其他用戶惡意推定及多位用戶勸阻 ,持續不斷做出構成WP:DBLOCK裏面的要件,導致其後續可預期的結果,假設您仍然如此態度,那麼其他後續的管理員可能也無法為其做出改變。--薏仁將🍀 2024年1月11日 (四) 08:46 (UTC)[回覆]
你還是沒有找出具體的條文,事實上我並沒有違反任何條文,你這屬於不當的擴大概念的外延了。--星樞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8:51 (UTC)[回覆]
閣下你屬於遊戲維基規則的「濫用程序」,僅是因為單純的懷疑以及立場未盡善意推定原則,而濫用提報程序,此等如果不是擾亂不是遊戲維基規則,那麼試問您做何解釋說服社群內的眾人?--薏仁將🍀 2024年1月11日 (四) 08:58 (UTC)[回覆]
我沒有舉證嗎?證據量當然無法直接認定,但不足以發起正常的調查嗎?--星樞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9:02 (UTC)[回覆]
請您參閱調查助理的說法Special:Diff/80437708,您無法接受也是閣下您自己的問題,回應至此,您持續的態度,要解封,恐怕有難度,以上。--薏仁將🍀 2024年1月11日 (四) 09:07 (UTC)[回覆]
①首先並沒有反證,否則應該列舉出來。②發現疑似的多重賬號於是提起調查,這個理由非常合理。他認為我不合理的話我尊重,但是我重新發起調查並不違規。
關鍵在於這些根本不是重點,而是我的行為根本不構成你上面說的違規行為。--星樞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9:23 (UTC)[回覆]
這傢伙竟然把這段話給回退了,真厲害啊。— Kennyluck留言2024年2月3日 (六) 03:56 (UTC)[回覆]
停止圖標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鎖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鎖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鎖發言,您用作申訴的賬戶亦會被封鎖。Mys_721tx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3:06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鎖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①封鎖我的管理員可能擁有多重賬戶,曾被本人申請進行傀儡調查,存在利益衝突,應該進行迴避。②我明顯沒有宣稱在解封後繼續擾亂,該封鎖違反了wp:封鎖方針,我並沒有違反任何WP:DBLOCK的具體條文。③之前的調查沒有按照正常流程進行,我只是希望重新提交調查。 星樞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8:02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鎖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鎖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鎖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鎖,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毫無悔意,加上濫用申訴,禁止其編輯用戶討論頁,直至願意反省自身的擾亂行為為止。
  處理人:AT 2024年1月25日 (四) 04:42 (UTC)[回覆]
① = 免死金牌? Tiwijax291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9:40 (UTC)[回覆]
此處引用免死金牌明顯不合適,①並不是為了表明過去我曾反對過該管理員。目前我提出的關於他可能存在多重賬號的問題還沒有告一段落,他明顯不適合對我進行封鎖。 星樞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9:58 (UTC)[回覆]
調查助理LuciferianThomas已明確駁回並關閉了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Mys_721tx Tiwijax291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10:12 (UTC)[回覆]
我提供了許多理據,要求重新調查並不違反任何規則,絕非駁回一次之後就不能重新調查了。即使我發起了重新調查也並不違規,更何況我現在還沒有任何行動。--星樞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10:18 (UTC)[回覆]
要求調查 = 免死金牌--Tiwijax291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10:28 (UTC)[回覆]
上面這段我在解釋為何我認為封鎖不合理,而非解釋與①有關的內容。--星樞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10:37 (UTC)[回覆]
如果你承認封鎖與該傀儡調查有關,就更不應該由該賬號進行封鎖了。--星樞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10:24 (UTC)[回覆]
我突然想到一個新版免死金牌,只要我宣稱所有管理員都是同一人的傀儡,且Meta那邊並未進行用戶查核,我就可以說針對他們的傀儡調查尚未結束,他們都不適合對我進行封鎖。更妙的在於RFA新選上去的管理員我也可以去扣一個「新發現的疑似傀儡賬號」之類的帽子。現在單純反對已經跟不上環境了,靠SPI獲取免死金牌的時代到來了!——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12日 (五) 00:14 (UTC)[回覆]
簡言之,這就變成:只要管理員與某A的立場不同,而且A只要懷疑管理員濫用傀儡,管理員就不可以貿然介入或者封鎖某A,只要管理員立場與某A相左,那麼全都不能封鎖某A,免死金牌又多一項了。--薏仁將🍀 2024年1月12日 (五) 00:37 (UTC)[回覆]
經典的滑坡謬誤。--星樞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9:29 (UTC)[回覆]
這可不是滑坡謬誤,您的SPI已經扯淡到連滑坡都不用滑了。要是真有人能養十年傀儡,那我願稱之為折毛二世。——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16日 (二) 20:31 (UTC)[回覆]
毫無論證過程且混淆了兩個案件,我似乎沒什麼需要反駁的。--星樞留言2024年1月18日 (四) 20:56 (UTC)[回覆]
那麼就等複審管理員來認定吧…只不過如果結果不如預期就不要抱怨管理員及質疑其他位複審管理員的立場就好。--薏仁將🍀 2024年1月18日 (四) 22:50 (UTC)[回覆]
附上時鐘的停止圖標
由於毫無悔意,加上濫用申訴,禁止其編輯用戶討論頁,直至願意反省自身的擾亂行為為止。,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當封鎖結束後,我們歡迎您作出有建設性的貢獻。此外,您亦被剝奪編輯自己討論頁的權限。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鎖申訴指導,然後通過電子郵件向管理員或在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提交封鎖申訴。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鎖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鎖時間被延長AT 2024年1月25日 (四) 04:43 (UTC)[回覆]

請投票選出第一屆《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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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請協助翻譯成您使用的語言

親愛的維基媒體成員:

您收到此訊息是因為您之前參與了《通用行為準則》的流程。

謹此提醒,《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英文簡稱為:U4C)的投票期將於2024年5月9日結束。請閱讀元維基上的投票頁面以了解有關投票和選民資格的更多資訊。

《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英文簡稱為:U4C)是一個致力於公平地和一致地實施《通用行為準則》的全球性組織。社群成員受邀提交《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候選人申請。如需了解更多資訊和《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的職責,請查看《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的章程

請與您的社群成員分享此訊息,以便他們可以參與是次投票。

謹代表《通用行為準則》專案團隊,

RamzyM (WMF) 2024年5月2日 (四) 22:54 (UTC)[回覆]

管理人員選舉及問卷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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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維基百科管理人員選舉正在進行,ASidATannedBurgerManchiuUjuiUjuMandan四名用戶參選管理員,另有行政員AT參選監督員。投票期為2024年5月29日6月12日,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並表達對候選人的意見。

請注意管理人員選舉無當選限額,各候選人分開計票,支持票不限於一票。

投票連結 · 管理人員選舉問答


社群亦正就未來仲裁委員會對管理人員除權的權力進行問卷調查,您可在上方投票連結找到表單匿名表達意見,或直接前往討論頁發表意見。


回饋請求服務已上線,誠邀您訂閱有興趣參與有關討論的話題。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4:14 (UTC)[回覆]

邀請您參與管理人員任免及仲裁委員會制度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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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此通告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於2024年9月21日 (六) 13:44 (UTC)寄送。若您未來長期或目前暫時不欲接收任何類似訊息,可考慮婉拒消息發送[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