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廳
外觀
日本政府機構 | |
---|---|
中小企業廳 | |
中小企業庁(日語) ちゅうしょうきぎょうちょう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Agency(英文)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48年(昭和23年)8月1日 |
機構類型 | 外局、廳[*] |
機構駐地 | 〒100-8912 日本東京都千代田區霞關一丁目3番1號 35°40′17.2″N 139°45′6.61″E / 35.671444°N 139.7518361°E |
僱員數目 | 197人[1] |
年度預算額 | 日幣891億2116萬1千元[2] |
機構首長 | 長官:須藤治 次長:飯田健太 |
上級機構 | 経済産業省 |
下設機構 | 內部部局 – 長官官房 – 事業環境部 – 經營支援部 審議會等 – 中小企業政策審議會 |
授權法源 | 中小企業廳設置法 |
網站 | 中小企業廳 |
影像資料 | |
位於東京都千代田區霞關一丁目3番1號(經濟產業省綜合廳舍別館) |
中小企業廳(日語:中小企業庁/ちゅうしょうきぎょうちょう*/?)是經濟產業省的外局,負責管理與培育中小企業發展相關的事務。
該機構負責制定並執行針對357萬家中小企業(包括個體經營者)佔總企業數99.7%和勞動人口70%的中小企業政策。
概要
[編輯]中小企業廳的目標是根據《中小企業廳設立法》確保「健全獨立的中小企業能夠促進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防止經濟力量過度集中,並為有意從事商業活動的個人提供公平的機會。同時,培育、發展和改善中小企業管理所需的各種條件」。 為實現這一任務,《設立法》列舉了13項由中小企業廳負責處理的事務,主要涉及以下與中小企業相關的事宜(第4條第1款)。
- 育成和發展的基本方針的規劃和制定(1號)
- 經營方法改善、技術提升以及其他經營改進措施(2號)
- 新業務的創造(3號)
- 交易合理化(4號)
- 確保經營活動機會(5號)
- 穩定經營(6號)
- 順暢供應資金(7號)
- 有關經營的診斷、諮詢和培訓工作(8號)
- 交流或合作以及中小企業組織建設(9號)
- 對於與中小企業相關的行政投訴或意見申請,必要時進行處理或調解工作 (10 號)
同時中小企業廳每年都會製作收錄在《中小企業白皮書》中的文件。這些文件包括了關於「中小企業動向以及政府針對中小企業所採取的措施的報告」(根據《中小企業基本法》第11條第1款)和「聽取了中小企業政策審議會意見,明確提出考慮到中小企業動向而採取的措施」的文檔(第2款)。由於根據《中小企業基本法》,政府有義務每年向國會提交這些文件,因此《中小企業白皮書》是所謂法定白皮書之一。
組織架構
[編輯]中小企業廳根據國家行政組織法第3條第2款的規定,作為經濟產業省的外局存在。內部組織由《中小企業廳設立法》[3]、政令《經濟產業省組織令》[4]和省令《經濟產業省組織規則》[5]進行層級規定。沒有獨立的地方分支機構,經濟產業省下屬的地方分支機構——經濟產業局內設有負責中小企業事務的部門。
參考連結
[編輯]- ^ 「経済産業省定員規則(平成13年1月6日経済産業省令第4號)」(最終改正:令和4年3月31日経済産業省令第22號)
- ^ 令和4年度一般會計予算PDF 財務省
- ^ 中小企業庁設置法(昭和23年7月2日法律第83號)最終改正:平成25年12月13日法律第100號 - e-Gov法令檢索(日語)
- ^ 経済産業省組織令 (平成12年6月7日政令第254號)最終改正:令和3年3月31日政令第110號 - e-Gov法令檢索(日語)
- ^ 経済産業省組織規則 (平成13年1月6日経済産業省令第1號)(最終改正:令和3年3月31日経済産業省令第35號) - e-Gov法令檢索(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