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尉是中國古代地方職官名。與縣丞同為古時縣令(或縣長)的首要輔佐官吏,權責一般包括抓捕賊盜、維護治安等「武職」。相當於現今的縣警察局長。
縣尉的設置始於秦漢。依縣之大小,縣尉的數量不一,大縣可能有兩個尉,而西漢的長安,東漢、西晉的洛陽與東晉的建康等京縣都設四個尉。隋唐時都曾一度改稱縣正,後又恢復。
縣尉職位雖然低,但在唐代許多科舉出身的士大夫常要先經過擔任此官才能進一步晉陞,在許多唐詩中所稱少府常即是指縣尉。唐朝留下膾炙人口的《遊子吟》作者孟郊就是溧陽縣尉。
明清時,罷尉改置典史、巡檢等,代其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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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縣尉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