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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城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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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城隍,又稱清溪城隍,是福建省泉州安溪縣(古稱清溪縣)的城隍神,清乾隆《安溪縣志》記載有城隍保佑縣令制服猛虎[1]、逼退匪徒[2]、指証嫌犯等事[3]道光皇帝敕賜「欽加普護清溪顯佑伯」。

五代後周顯德三年(956年)首任縣令詹敦仁清溪縣(今安溪)建造廟宇奉祀。明洪武元年(1368年)重建;明景泰二年(1451年)縣令谷廷怡、吳英修,典史蔡珍建後堂三間;明嘉靖十八年(1539年)縣令殷騖、縣尉鄒奇重建;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縣令蔡常毓重建;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縣令謝宸荃重修前後殿宇;清康熙四十年(1701年)縣令戎式弘重修,縣令曹續修;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縣令曾之傳新建後堂住持丈室;乾隆十年(1745年)縣令何隆遇鋪拜亭前石坪;乾隆二十年(1755年)縣令莊成重修;1941年,廟中神像被國民黨兵團所毀;1953年,遷在東嶽殿檀樾祠奉祀。1990年新加坡僑親陳美英女士捐巨資重建,定東嶽寺東側為新廟址。三進殿宇完工之後,又有新加坡韭菜芭城隍廟及楊桃園城隍廟聯誼會捐資續建四、五兩進殿宇。繼而再有諸多善信捐建其他設施。新廟重建工程於1992年完工。城隍新廟與東嶽殿並肩聯臂五進殿堂,順山勢遞升。主體建築為重檐歇山式,穿斗式,面寬、進深各五間,全廟紅牆碧瓦雕龍刻鳳。

安溪(清溪)城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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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城隍廟主神「敇封欽加普護清溪顯佑伯」,自宋朝以來因有功於朝廷,皇帝欽賜封號、龍袍、玉印。公元956年農曆5月28日安溪城隍廟始建日,公元960農曆4月15日竣工。後人將始建日為安溪城隍爺祭典紀念,竣工日為安溪城隍夫人祭典紀念,每年清明節前後舉行春巡迎儺盛會,海內外善信近萬人參加,盛況空前。

安溪城隍曾在泉州府五縣(安溪南安晉江同安惠安)顯靈,護佑百姓免受水旱風蝗等災苦,因此接連兩次受到朝廷敕令褒封,宋天子賜金冠、玉印,封伯爵。據說,安溪城隍曾化身醫師,為宋朝太后治癒痼疾,解龍袍以酬其功。

城隍廟是名符其實的陽廟,城隍一詞文獻中最早出於《周易.泰卦》:「城復於隍」。

「城」指城牆;「隍」指護城河。《禮記》有云:「天子大蜡八,水庸居七」意思就是說古代天子祭祀八種神,水庸居第七,庸則城,水則隍,既然天子皇帝會去祭祀的神,就不是陰神。

每一位城隍爺在世時均是有功社稷的忠義之士,所以城隍廟當然是陽廟,只不過城隍爺執掌陰間事務,所以城隍爺被常誤認為是陰神。

一般陰廟都是未受加封,例如:水流公媽、萬聖公媽、有應公、姑娘廟、石頭公、樹王公、十八王公⋯⋯都算陰神。陰神住的廟都是陰廟,且沒廟門或不關廟門,簡稱「三片壁」{台語}

民間傳聞安溪城隍爺剛正不阿、正氣凜然,是冥府掌管司法階級的長官,若聽聞城隍爺出巡,魑魅魍魎、山精水怪或一般孤魂野鬼,早就喪魂失魄、驚慌失措、逃之夭夭;豈能讓祢胡作非為,何來城隍廟聚集陰魂之說呢!古話曾說:「宅中城隍坐,百陰萬邪驚」

相信敬奉「城隍爺」的信眾不會變壞。城隍廟常有一句對聯「作事奸邪,盡汝燒香無益;居心正直,見我不拜何妨!」意思是做壞事不改進,燒香敬拜各大小廟,皆無意義;如果為人正直盡孝,就算進了廟宇見了神,不燒香不禮拜,神也不會責怪。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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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正德上章執徐(1520年)春仲甲申,吉水龔公令安溪之四月,憫茲邑民,久罹虎患,乃焚文於城隍之祠,矢神必獲。越翼日乙酉,果戮其一;越三日戊子,又戮其一,民胥神之。」時教諭鄒魯曾目擊其事,特作《戮雙虎賦》。
  2. ^ 康熙十六年(1677年)七月二十八日,蔡寅率眾數千突至安溪,正欲攻城,忽見有甲騎自東門出。蔡疑有援兵至,遂驚退。時共以為城隍顯靈,邑令李鈺大書『保我黎民』匾額,並識其事於廟。」
  3. ^ 乾隆二十年(1755年)正月十一日,縣民陳福挾仇將田主王益讓殺死於後塘隴地方,屢審,堅不承認。邑令莊成齋戒沐浴,具牒親禱於城隍神。翌日,帶犯赴廟復訊,冤魂忽附於犯妻黃氏身上,向伊夫歷歷質證,並將兇器指出。福始俯首無辭,案乃定。觀者無不稱異。莊令題匾於廟,以紀其事。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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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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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溪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