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王 (明朝第一任)
福清王朱常(16世紀—17世紀),明朝宗室,吉宣王朱翊鑾的嫡三子。明吉藩第一代福清王。[1]
生平
[編輯]明朝年間
[編輯]按《宗藩條例》,朱翊鑾是作為旁支郡王進封為親王,他的庶次子朱常汶及朱常不能封郡王,只能按郡王的兒子封鎮國將軍。
朱翊鑾引用例子,請求封朱常汶、朱常為郡王。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十二月,禮部請求駁回。神宗認為吉王府是親支,命照之前秦王府的例子改封朱常汶、朱常為郡王。[2]
朱翊鑾又奏請按瀋宣王朱恬烄子朱珵塏、朱珵埏分別封為靈壽王及六合王、秦靖王朱敬鎔子朱誼𣴖封為崇信王等由小宗入繼的親王的子孫仍可封郡王的事例,早正朱常汶、朱常的名分,及請求改封二人各自的夫人陳氏、周氏為王妃。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正月,禮部上奏請求駁回及下敕書令吉王府長史司告知朱翊鑾遵守成例,不要再妄求給兒子們加封。神宗下旨稱吉王府為親支,朱常汶、朱常准照秦王府的例子改封郡王,他人不得引以為例。[3]二月,禮科給事中楊天民稱以前秦、瀋二王府的王子得封郡王已經錯了,豈可再錯,要防止他人心存僥倖效仿,請求按禮部所請停止封朱常汶、朱常為郡王,神宗不採納。[4]三月,禮部問如果其他人也以此為由請求封兒子為郡王,神宗又當如何,請求收回成命,神宗不准。禮部又奏請准朱常汶、朱常受封郡王,但仍支用鎮國將軍祿米,儀仗、房屋、冠服等件照例免給,至於教授、典膳、民校等項由禮部銓選給撥,獲准。[5]五月,神宗遣武安侯鄭惟忠、新寧伯譚國佐、編修吳道南、楊繼禮、董其昌、簡討傅新德、編修湯賓尹、史繼階、寺丞張鳴㟠、行人劉尚賓、崔廷健、潘國重、黃化龍、中書蕭近高冊封朱常為福清王,夫人周氏加封為德化王妃,朱常汶夫婦也加封為德化王和德化王妃。[6]
後來朱翊鑾又引用朱常汶、朱常為例,請求讓第五子朱常源也受封郡王。禮部上奏認為朱常汶、朱常沒有被改回鎮國將軍已經是僥倖,不該被引以為例,加恩也不可以一再發生,應該依法僅封朱常源為鎮國將軍。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十月,神宗同意禮部的意見。[7]
家庭
[編輯]妻妾
[編輯]- 王妃周氏
子孫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無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吉藩福清國國王 1596年-?年 |
繼任: 子朱由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