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修憲委員會
外觀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Committee (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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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資料 | |
所屬部門 | 立法院 |
員額 | 本會之委員為立法委員總額1/3加1人,由各政黨(政團)依其院會席次比例分配,並依保障少數參與原則組成之。 本會置召集委員5人,由委員互選之。 |
授權法源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 立法院組織法第9條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 |
主要官員 | |
召集委員 | 本屆尚未成立 |
組織編制 | |
任務編組 | 本會會議,除首次會議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外,以召集委員一人為主席,由各召集委員輪流擔任。 本會得設若干審查小組,負責議案之審查。 |
聯絡資料 | |
地址 | 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 |
電話 | +886 2 2358-5858 |
網站 | www.ly.gov.tw |
修憲委員會為中華民國立法院特種委員會之一,掌理《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案之審議及相關事項。
沿革與職掌
[編輯]1994年立法院第二屆第二會期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2004年,第五屆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2005年第七次修憲後,立法院成為唯一的國會,修改憲法之權力由國民大會移交立法院與全國公民。2015年,第八屆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1]。2020年5月20日,總統蔡英文在第二次總統就職演說時表示,立法院將成立修憲委員會。[2]。 2020年9月14日,立法院朝野協商同意成立修憲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22人、國民黨14人、民眾黨2人、時代力量1人組成。[3]。同年10月6日,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於院會通過名單後正式啟動。
組成
[編輯]修憲委員會之委員為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加一人,由各政黨(政團)依其院會席次比例分配,並依保障少數參與原則組成之。修憲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五人,由委員互選之。
議事與修憲程序
[編輯]除首次會議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外,以召集委員一人為主席,由各召集委員輪流擔任。會議須有委員三分之一之出席;本會之議決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
由立法委員提交的修憲提案須先獲得所有立委1/4的連署支持,然後全案透過程序委員會列入院會報告事項處理。立法院由朝野共同協商人數比例,由「修憲委員會」負責審查修憲案。修憲委員會討論後,如能獲得該委員會同意,才算完成初審,並送交院會進行二、三讀程序。全案在進入二、三讀程序後,全體立委3/4出席討論,出席委員中的3/4同意,才能送出立法院、交由公民投票複決。
委員名單
[編輯]第10屆
[編輯]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第10屆委員名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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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黨團 | 邱志偉 | 羅致政 | 劉世芳 | 吳思瑤 | 范雲 | |||||
黃世杰 | 莊瑞雄 | 蔡易餘 | 郭國文 | 賴瑞隆 | ||||||
陳亭妃 | 伍麗華 | 何志偉 | 趙天麟 | 蘇巧慧 | ||||||
王定宇 | 張宏陸 | 鍾佳濱* | 管碧玲* | 周春米* | ||||||
陳柏惟 | 林昶佐 | |||||||||
中國國民黨黨團 | 賴士葆 | 陳玉珍 | 李貴敏* | 廖婉汝 | 楊瓊瓔 | |||||
林為洲 | 魯明哲 | 費鴻泰 | 曾銘宗 | 吳怡玎 | ||||||
謝衣鳳 | 鄭麗文* | 林奕華 | 鄭天財 | |||||||
台灣民眾黨黨團 | 賴香伶 | 張其祿 | ||||||||
時代力量黨團 | 邱顯智 |
第8屆
[編輯]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第8屆委員名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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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黨團 | 丁守中 | 江啟臣* | 江惠貞 | 吳育仁 | ||||
吳育昇* | 呂學樟* | 李貴敏 | 李慶華 | |||||
林滄敏 | 林德福 | 林鴻池 | 徐少萍 | |||||
張嘉郡 | 陳雪生 | 曾巨威 | 費鴻泰 | |||||
楊瓊瓔 | 廖國棟 | 蔡錦隆 | 鄭汝芬 | |||||
盧秀燕 | 賴士葆 | 顏寬恆 | ||||||
民主進步黨黨團 | 尤美女 | 吳秉叡 | 李昆澤 | 李俊俋* | ||||
李應元 | 姚文智 | 柯建銘 | 高志鵬 | |||||
陳其邁 | 陳亭妃 | 陳唐山 | 管碧玲 | |||||
趙天麟 | 鄭麗君* | |||||||
台灣團結聯盟黨團 | 賴振昌 | |||||||
親民黨黨團 | 李桐豪 |
第5屆
[編輯]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第5屆委員名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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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黨團 | 王幸男 | 王拓* | 王雪峰 | 尤清* | ||||
江昭儀 | 李文忠 | 李俊毅 | 李鎮楠 | |||||
杜文卿 | 沈富雄* | 周慧瑛 | 林育生 | |||||
林濁水 | 邱永仁 | 邱垂貞 | 邱創進 | |||||
柯建銘 | 段宜康 | 高志鵬 | 張川田 | |||||
張秀珍 | 張清芳 | 曹啟鴻 | 許榮淑 | |||||
郭正亮 | 郭玟成 | 郭俊銘 | 陳金德 | |||||
陳景峻 | 葉宜津 | 趙永清 | 蔡同榮 | |||||
蔡煌瑯 | 鄭國忠 | 鄭朝明 | 蕭美琴 | |||||
賴清德 | 顏錦福 | 魏明谷 | 林忠正 | |||||
中國國民黨黨團 | 王鍾渝 | 朱鳳芝 | 吳敦義 | 李嘉進* | ||||
卓伯源 | 林益世 | 林進春 | 侯彩鳳 | |||||
洪秀柱 | 洪昭男 | 紀國棟 | 孫國華 | |||||
徐中雄 | 徐少萍 | 高育仁* | 郭添財 | |||||
陳健民 | 陳學聖 | 章仁香 | 章孝嚴 | |||||
曾永權* | 黃昭順 | 黃健庭 | 黃德福 | |||||
楊瓊瓔 | 廖風德 | 廖國棟 | 廖婉汝 | |||||
蔡家福 | 蔡鈴蘭 | 盧秀燕 | 羅世雄 | |||||
關沃暖 | 高仲源 | |||||||
親民黨黨團 | 呂學樟 | 李永萍 | 李慶安 | 李慶華 | ||||
周錫瑋 | 林正二 | 林政義 | 林郁方 | |||||
邱毅 | 徐耀昌 | 高明見 | 曹原彰 | |||||
許淵國* | 陳進興* | 傅崐萁 | 馮定國 | |||||
黃義交 | 劉松藩 | 鄭金玲 | 鄭美蘭 | |||||
鍾紹和 | 鐘榮吉 | 龐建國 | 顧崇廉 | |||||
台灣團結聯盟黨團 | 何敏豪 | 吳東昇* | 林志隆 | 陳建銘 | ||||
程振隆 | 黃宗源 | 黃政哲 | 廖本煙 | |||||
錢林慧君 | ||||||||
無黨團結聯盟黨團 | 瓦歷斯·貝林 | 朱星羽 | 林炳坤 | 陳進丁 | ||||
顏清標* |
備註:*為當會期召集委員
參見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中文)
-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Committe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英文)
- 修憲白話文的Instagram帳戶
參考資料
[編輯]- ^ 憲改列車再度啟動 立法院會通過修憲委員會名單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劉玉秋,中央廣播電台
- ^ 朝野黨團有共識 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郭采彥、張國樑,公視新聞網
- ^ 立院成立修憲委員會 啟動憲改工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范正祥,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