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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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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號事件綏遠辛亥革命期間於1911年11月24日發生的一起清朝官員誘殺革命軍將領及革命黨人的事件,因發生在位於包頭鎮馬號巷的包頭鎮公行內,故得名。[1]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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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同盟會薩拉齊包頭經過數年宣傳,使一批蒙古族漢族等各族青年成為中國同盟會的骨幹。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清朝綏遠城將軍為鎮壓革命,調五原廳同知樊恩慶兼管包頭、薩拉齊防務。歸化新軍舉行起義之後,張琳曹富章等人率西路軍自大青山後繞道開赴包頭鎮外,計劃進攻包頭。[1]

此時,樊恩慶假意擁護革命,聲稱準備與西路軍和平協商,使包頭「獨立」。但同時,樊恩慶秘密佈下陷阱。1911年11月22日,張琳、曹富章率部下200餘人開入包頭,樊恩慶假意迎接革命軍入城,並且故意將革命軍分散在多處分別駐紮。11月24日,樊恩慶在包頭鎮公行(即商會,地址位於馬號巷)大廳設下「鴻門宴」,為革命軍「接風」。張琳、曹富章等7名軍官,以及革命黨人雲亨郭鴻霖李世元李茂林王肯堂巴文峒等人應邀出席宴會。開宴上菜之時,早就佈置在四周的伏兵聽到暗語:「快往上端吧」,便闖入大廳開槍殺人。張琳、曹富章等7人當場被槍殺;郭鴻霖等人當場被逮捕,後來被處決。雲亨、李茂林等人則趁亂逃走,被營救出城。此次事件導致新軍未能佔領包頭。[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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