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我是歌手/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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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可能?
目前「晉級決賽」和「淘汰退賽」兩個分類的存在幾乎相當於完全列出了賽果,同一位歌手的名字最多可以在同一季的名單中出現三次,是否有必要?「首發」「補位」「踢館」等作為歌手在賽制中的對應類別,屬於同一系統;「淘汰」「晉級決賽」為賽果,屬另一系統;「退賽」似乎又不同。是否可以移除兩個賽果類別,只通過字體樣式(或擴號標註)標出每季歌王(或下至季軍)以及退賽歌手? 抄送@Dabao qian。 --JimTalk 2017年3月10日 (五) 19:49 (UTC)
- 我覺得吧,我建議在這個模版裏只有首發、補位/逆戰、踢館/挑戰 歌手 就足夠了,淘汰歌手、晉級總決賽歌手、退賽歌手就不需要了,這些詳細賽果就在主條目裏寫了。@Dabao qian: @Jimjianghk:特特(留言) 2017年3月25日 (六) 10:16 (UTC)
- @Jimjianghk:是否來個總結(結案),刪去決賽歌手那欄?特特(留言) 2019年1月27日 (日) 08:39 (UTC)
- 結案有什麼特別程序要遵守嗎?我個人覺得算是有共識了吧。-- 👨🎤 Jim | Talk | 2019年1月27日 (日) 08:43 (UTC)
- 有共識,那我就刪去決賽歌手那欄,因為Dabao qian認為討論完兩年後未有行動視為擱置,那現在有共識,我就現在去刪走那欄了,順帶通知一下@Dabao qian:。特特(留言) 2019年1月27日 (日) 08:46 (UTC)
- 喔,原來Dabao同學並沒有在這個討論串裏表過態……只有你我二人的意見而已……-- 👨🎤 Jim | Talk | 2019年1月27日 (日) 10:02 (UTC)
- 有共識,那我就刪去決賽歌手那欄,因為Dabao qian認為討論完兩年後未有行動視為擱置,那現在有共識,我就現在去刪走那欄了,順帶通知一下@Dabao qian:。特特(留言) 2019年1月27日 (日) 08:46 (UTC)
- 結案有什麼特別程序要遵守嗎?我個人覺得算是有共識了吧。-- 👨🎤 Jim | Talk | 2019年1月27日 (日) 08:43 (UTC)
太過於簡化,不能清楚表達歌手節目的過程,而且把排名給去除了,讓讀者不能清楚了解比賽結果,所以恢復到原來的模式Diraged3(留言) 2019年1月27日 (日) 18:12 (UTC) @Diraged3:此模版用處不是表達歌手節目的過程,排名結果請看每季條目,恢復原來模式並不恰當。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09:13 (UTC) 補一句:你沒好好留意討論頁了解事情就先行回退,是無理的做法,保護條目並不能解決問題的發生,只是拖延1個月2天之後再次回退而已,希望閣下能明白。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09:15 (UTC)
編輯請求
請求已拒絕
由於在前幾天已在討論頁溝通好、達成共識,但是由於遭到用戶在無共識情況下,破壞條目而招致保護條目。故此希望管理員能在模板版本,回復在先前已共識的版本狀態下。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1:02 (UTC) --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1:02 (UTC)
請管理員明鑑,沒有達成共識,繼續保護避免編輯戰Diraged3(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1:29 (UTC)
請管理員明鑑,已經達成共識(詳見JimmyStardusy說的「附議」,還有最近我的結案,他出來表態以充分顯示共識以達成),繼續保護避免編輯戰,孰是孰非討論頁一目了然。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1:38 (UTC)
我在最近變動裏看到模板被刪去大量內容才來,在此之前根本沒注意這個模板。用戶User talk:JimmyStardust從來沒有明確表達過肯定,他說:喔,原來Dabao同學並沒有在這個討論串裏表過態……只有你我二人的意見而已,User talk:JimmyStardust覺得不具代表性不算達成共識。現在我不同意User talk:特克斯特的變動,沒和我討論就刪除大量內容,是怎麼樣只能你們兩個人討論嗎。說我破壞,你看看這模板這麼多年是誰第一個刪去大量內容Diraged3(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1:58 (UTC)
- 討論頁「附議」已清楚表達他的意見,再者這麼多年,你看看這模板是誰有討論的,就是我跟Jimmy先,還有簡化可能也是他先提出,我後來總結原話,他附議,清楚顯示出這模板達成共識,有修改的必要性。現在半路被一個不知頭不知尾的用戶、為非作歹,在不了解兩年前發生的事,在這裏胡說八道。「沒跟你討論」,現在在未取得新共識之前你也不允許作出修改,也要維持原況。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2:15 (UTC)
那附議是2017年的,但是討論之後模板沒有發生變動。現在2019年的討論用戶User:Jimjianghk覺得人數過少不具代表性,而且沒有明確的通過程序。卻在此時用戶User:特克斯特做出大量刪除模板的爭議性舉動被多位用戶回退,要維持原況也要維持被你刪除大量內容之前的原況吧Diraged3(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2:31 (UTC)
什麼人數過少不具代表性?「我個人覺得算是有共識了吧。」反映出二人的共識,Softyu回退是因為兩年前做出共識而沒有行動,如今我以結案,Jimmy也重新回應當年的意見,因此並非爭議性行動。Dabaoqian 回退是因為不了解情況,後來我做出解釋,Softyu 說時效太久,於是我重新回應來結案,當事人做出了回應,於是做出共識並由我來採取行動,不見得有什麼問題。你自己也說了是隨手進來看見的,你不了解情況我也很明白。在Softyu 回退後,他沒再回退,因為共識顯然達成,誰知道你半路不講道理推翻先前做出的共識。是誰做出建設性的編輯、精簡模板,是誰做出破壞性的編輯、冗長沉澱,詳細地詳細地看看編輯歷史,對話內容,畫個清晰的思路,顯然易見了。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2:50 (UTC)
1.用戶User:JimmyStardust2019年在此最後說:喔,原來Dabao同學並沒有在這個討論串裏表過態……只有你我二人的意見而已,已經不覺得由代表性 2.其他人後來沒回退你的編輯不代表同意你的更動 3.在和我討論出結果前我是不會同意你的變動的,我作為維基用戶有權參與模板的更動和討論。 Diraged3(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3:04 (UTC)
真相是越辯越明的,「而且沒有明確的通過程序」,Softyu說我應該來個結案才使用新版,於是我在討論頁做出結案,原方案的提議者也回應支持意見,不用質疑了。如果你連這些事情都不明白,還在堅持己見,不必跟你多說了,事情的因由都未掌握,談何參與。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3:08 (UTC)
1.沒表態等於中立意見,人數多寡代表性與模板最後定版毫無關係,反正不是我一人認為這樣就可以了。 2.就算不同意我的編輯,反對者也要在討論頁做出回應,等達成新的共識才可使用新著的想法,若未達成還是需要尊重多數着大於少數者(維持我的版本)(不喜歡也不可以回退,因為這不是你的喜好,你需要達成共識)。 3.你可以參與,但是在參與之前,你需要做出共識才可使用你的版本。你不同意我的版本,彼此彼此。你根本沒有取得共識。最後,奉勸一句,你這樣倔強的回應態度,我不見得你將來在維基百科有什麼好下場的。小學生,趕緊去寫寒假作業吧,若是爭持到底,將願意奉陪。✋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3:16 (UTC)
1.其他用戶沒表態不能知道他們的意見甚麼也代表不了,維基百科有千萬名的用戶,兩個人的意見不能作為結論,你們誰也代表不了。而且唯一的用戶User:JimmyStardust已經不覺得討論有代表性。 2.在你大規模更動前沒人同意你的舉動,我在看到大量內容被刪除只是反破壞,恢復到原來的頁面。 3.不要再說我沒達成共識,因為我是看到內容被大量刪除來反破壞的 4。請就事論事,不要做人身攻擊,保持禮貌Diraged3(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3:27 (UTC)
真相就是沒有人同意你的更動,沒用一個用戶同意你的舉動。唯一今年在此討論的用戶User:JimmyStardust已經覺得不具代表性,其他人根本沒表達意見。在和我討論出結果前我不會同意你的變動。Diraged3(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3:13 (UTC)
你還敢在撒謊啊?臉皮真的很厚了。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3:17 (UTC)
我撒謊嗎,是你自己自以為是吧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吧,請不要人身攻擊,和我有結論前不會同意你的舉動。Diraged3(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3:19 (UTC)
請仔細閱讀,通過方案結案的過程,個人見解在維基百科是不成立的,仔細留意每位用戶的對話,再理解不了我也幫不到你,等管理員處理吧。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3:22 (UTC) 目前「晉級決賽」和「淘汰退賽」兩個分類的存在幾乎相當於完全列出了賽果,同一位歌手的名字最多可以在同一季的名單中出現三次,是否有必要?「首發」「補位」「踢館」等作為歌手在賽制中的對應類別,屬於同一系統;「淘汰」「晉級決賽」為賽果,屬另一系統;「退賽」似乎又不同。是否可以移除兩個賽果類別,只通過字體樣式(或擴號標註)標出每季歌王(或下至季軍)以及退賽歌手? 抄送@Dabao qian。 --JimTalk 2017年3月10日 (五) 19:49 (UTC)
- 我覺得吧,我建議在這個模版裏只有首發、補位/逆戰、踢館/挑戰 歌手 就足夠了,淘汰歌手、晉級總決賽歌手、退賽歌手就不需要了,這些詳細賽果就在主條目裏寫了。@Dabao qian: @Jimjianghk:特特(留言) 2017年3月25日 (六) 10:16 (UTC)
- @Jimjianghk:是否來個總結(結案),刪去決賽歌手那欄?特特(留言) 2019年1月27日 (日) 08:39 (UTC)
- 結案有什麼特別程序要遵守嗎?我個人覺得算是有共識了吧。-- 👨🎤 Jim | Talk | 2019年1月27日 (日) 08:43 (UTC)
- 有共識,那我就刪去決賽歌手那欄,因為Dabao qian認為討論完兩年後未有行動視為擱置,那現在有共識,我就現在去刪走那欄了,順帶通知一下@Dabao qian:。特特(留言) 2019年1月27日 (日) 08:46 (UTC)
- 喔,原來Dabao同學並沒有在這個討論串裏表過態……只有你我二人的意見而已……-- 👨🎤 Jim | Talk | 2019年1月27日 (日) 10:02 (UTC)
- 有共識,那我就刪去決賽歌手那欄,因為Dabao qian認為討論完兩年後未有行動視為擱置,那現在有共識,我就現在去刪走那欄了,順帶通知一下@Dabao qian:。特特(留言) 2019年1月27日 (日) 08:46 (UTC)
- 結案有什麼特別程序要遵守嗎?我個人覺得算是有共識了吧。-- 👨🎤 Jim | Talk | 2019年1月27日 (日) 08:43 (UTC)
- 最後,參考共識 再見。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3:29 (UTC)
1。請管理員注意用戶>User:Jimjianghk最後不覺得有共識,說:喔,原來Dabao同學並沒有在這個討論串裏表過態……只有你我二人的意見而已。 2。他們兩個人的意見不能代表全部的人,而且每達成共識。在和其他人討論出結果前應該保持被用戶特特大量刪除的內容,維護維基百科使用者的權利。 3。他多次發動編輯戰,其他用戶多次回退他的編輯,他還是一意孤行。Diraged3(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3:43 (UTC)
1.你別斷章取義,加入個人見解。 2.結果早已在兩年前達成了,現在跟進結案合理不過。別濫用權利的擋箭牌,未達成共識擅改也是濫用權利。 3.請看早前編輯戰的因由,跟後來在討論頁達成共識的過程。 其他將不再逐一回覆。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4:00 (UTC)
1.是用戶User:特克斯特斷章取義,沒有達成共識說達成共識,沒有一個人同意他的變更 2。結果就是沒有達成共識,請看2019年的在2017年的原討論用戶User:Jimjianghk的發言:喔,原來Dabao同學並沒有在這個討論串裏表過態……只有你我二人的意見而已。 3.和你發動編輯戰的用戶沒有一位在這裏表達過意見,沒有表態不代表同意你的更動。Diraged3(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4:07 (UTC)
2.「基本語文理解能力的都知道這是甚麼意思」「結案有什麼特別程序要遵守嗎?我個人覺得算是有共識了吧。」太明顯了,不再多說。特特(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4:11 (UTC)
1。基本語文能力都是知道這是甚麼意思,請注意用戶最後User:Jimjianghk的發言原來Dabao同學並沒有在這個討論串裏表過態……只有你我二人的意見而已。你怎麼不知道這是甚麼意思呢?Diraged3(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4:16 (UTC)
1.用戶User:特克斯特在沒有達成共識和有結果的情況下大量刪除內容,大量破壞,請看最後討論:dabao同學並沒有在這個討論串裏表過態……只有你我二人的意見而已。已經表達出和用戶User:特克斯特討論不具代表性和有結論的傾向。 2。此用戶多次和別人發動編輯戰,不止我一個人反對他的破壞舉動。 3。在沒有達成討論結果前就大量刪除內容,我反對他的行為後又繼續刪除大量內容 4。討論不能只有兩個人,我作為維基百科用戶也有權參與討論和作出修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Diraged3(對話|貢獻)於2019年1月30日 (三) 14:22加入。
我個人覺得事已至此,無論之前算不算是有共識,現在肯定是沒有共識了。包括Dabao Qian和Diraged3在內的諸位已經在實質上要求重啟討論,所以現在也只能將討論重啟。希望二位不要再糾結於之前是否有共識,而是開始就是否應簡化模板這一問題繼續給出理據,以期說服對方。-- 👨🎤 Jim | Talk | 2019年1月30日 (三) 15:21 (UTC)
其實我覺得還好並沒有繁瑣,現在的模板條理清晰一目了然,完整表達節目的重點又不失幹練。首發歌手、補位歌手、踢館歌手、決賽入圍,都是節目的基礎信息不能少,讓讀者看一眼就知道發生了甚麼。但是為了尊重User:特克斯特的意見,如果要一定要簡化的話,把決賽入圍欄目刪除的同時並加入獲勝者欄目,並在獲勝者欄目寫出冠、亞、季軍,這是這節目最重要的訊息,少了這個模板就失去功能性和完整性,他已同意 Diraged3(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7:48 (UTC)
- 這樣改後模板行數是不變的,只是相當於在「決賽入圍」一欄裏刪去了後幾名的歌手而已,從簡化的角度講意義不大。依我見可以徹底刪除這一欄,然後在其他類別中直接用括號標明冠亞季軍。-- 👨🎤 Jim | Talk | 2019年1月30日 (三) 20:03 (UTC)
模板的行數不是很多,也只是4行,沒有到無限擴張的地步,但是為了尊重尊重User:特克斯特的意見,說有重複名稱,那就把決賽入圍的名單刪除了,但要增加獲勝者一覽,讓讀者知道節目的最重要訊息,其他類別中直接用括號標明冠亞季軍,沒有增加這欄來的直觀。Diraged3(留言) 2019年1月31日 (四) 06:42 (UTC)
- 未完成,看起來沒有共識,討論後段似乎有提出新的想法,但沒有指名要編輯的內容,請在沙盒完成大家都能接受的版本再提出編輯請求。--Xiplus#Talk 2019年2月12日 (二) 14:18 (UTC)
- 此模板將於今日解禁,但是看樣子好像是依然沒有共識,所以請各位繼續在此討論,切記不可貿然行動。其實現在的版本相較於簡化前的版本已經很精簡了(簡化前還有「淘汰退賽歌手」這欄,相當於直接暴露了賽果),內容不算太多,而且能簡明扼要地敘述出每季節目的要點,過度簡化反而會失去意義。--Dabao qian(留言) 2019年3月1日 (五) 17:35 (UTC)
我將編輯模版,刪除決賽入圍歌手,如果要顯示總決賽名次的話,可以於首發歌手名次旁邊加括號顯示該參賽者的名次。特特(留言) 2019年3月31日 (日) 06:02 (UTC)
- @Dabao qian: 在這裏已經達成共識了。特特(留言) 2019年3月31日 (日) 06:03 (UTC)
編輯請求
請求已處理
請求將文中「歌手2019「段落的「波麗娜·嘎嘎麗娜」改為「波琳娜·加加林娜」,因為對應條目的標題已修改。 --風雲北洋※Talk 2019年2月1日 (五) 16:09 (UTC)
- 未完成,有重定向不就好了,除非該名稱不正確,需要刪除重定向。--Xiplus#Talk 2019年2月12日 (二) 14:22 (UTC)
- (!)意見 @Xiplus:您好,即便有了重定向,但在打開波琳娜的條目時,模板中她的名字無法變成黑色,所以還是建議修改。(根據模板主編User:Dabao qian的編輯方法,模板中人物名字鏈入的條目應當是其原名稱;打開對應條目時,人物的名字應變為黑色)--風雲北洋※Talk 2019年2月13日 (三) 01:14 (UTC)
- 有理,完成。--Xiplus#Talk 2019年2月13日 (三) 01:19 (UTC)
- (!)意見 @Xiplus:您好,即便有了重定向,但在打開波琳娜的條目時,模板中她的名字無法變成黑色,所以還是建議修改。(根據模板主編User:Dabao qian的編輯方法,模板中人物名字鏈入的條目應當是其原名稱;打開對應條目時,人物的名字應變為黑色)--風雲北洋※Talk 2019年2月13日 (三) 01:14 (UTC)
請求已處理--Xiplus#Talk 2019年2月12日 (二) 14:22 (UTC)
- (~)補充:跟進賽程,將錢正昊的名字標記為斜體。--Dabao qian(留言) 2019年2月1日 (五) 19:31 (UTC)
編輯請求
請求已處理--Xiplus#Talk 2019年2月15日 (五) 03:49 (UTC)
- @Xiplus:繼續跟進賽程,補位歌手新增楊乃文(繁體標題)--Dabao qian(留言) 2019年2月13日 (三) 14:44 (UTC)
編輯請求
- (*)提醒 麻煩管理員處理一下來自模板討論頁的編輯請求:跟進賽程,在Template:湖南衛視我是歌手參賽選手中「歌手2019」那欄的「補位歌手」增加楊乃文(繁體標題)。--風雲北洋※Talk 2019年2月15日 (五) 02:02 (UTC)
- (:)回應 沒辦法,管理員都忙着呢。還有我幫你把{{Editprotect}}加上去了。--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15日 (五) 02:34 (UTC)
編輯請求
請求已處理
歌手官微已發佈,許靖韻全民舉薦踢館歌手,畢書盡專家推選踢館歌手。 --Mr.Zhé(留言) 2019年2月17日 (日) 04:21 (UTC)
- (~)補充:條目標題皆為繁體。--Dabao qian(留言) 2019年2月18日 (一) 15:19 (UTC)
- @Mr.Zhé:麻煩指明應該在什麼位置添加什麼文字,以便不了解歌手比賽的人幫忙編輯,另請附上依據,感謝。--Tiger(留言) 2019年2月21日 (四) 13:40 (UTC)
- @Tigerzeng: 是在《歌手2019》那欄中的「踢館歌手」添加上面提到的兩位新的踢館歌手的名字。名字要有內鏈。(~)補充順便給《歌手2019》「踢館歌手」那欄中的ANU添加內鏈(因為已有對應的條目),原始碼為:ANU。--風雲北洋※Talk 2019年2月22日 (五) 23:4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