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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Gakmo/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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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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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很抱歉打擾閣下,面對瘋狂的黃世澤(Martinoei),本人有感無力應對,希望閣下能給予意見、幫助和定奪。

黃世澤一條目,黃世澤本人即用戶Martinoei將他人對他的投訴無理移除,並砌詞他人對其人身攻擊,但事實上他所移除的都是他人對其實在可靠的投訴,而於本條目所載的居歐權及網絡爭議部分也有大量來源可證,但黃世澤不欲將之曝光,強行移除,黃世澤不但抹黑他人,更對網民人身攻擊,惟他本人卻容不下別人批評自己,更抹黑網民「人身攻擊」他,做法可恥。

黃世澤將其同名條目營造為一個隱惡揚善,過量宣傳之地,有違維基方針。

另外,本人同時抗議User:waihorace及User:Martinoei無理移除條目、討論頁的申訴章節以及提刪投票,昨日出現一名為User:waihorace的人士,同樣強行移除本人所有對黃的質疑,做法相當可疑。也因為黃世澤現同時要求提刪其同名條目,於是他刻意將條目回復至一個「只有好人好事的版本」,並企圖令當次提刪變得順理成章,另外,此人亦移除了本人的一則投票,企圖以不法手段控制投票結果,非常黑暗。另,本人發現User:waihorace刻意將本人於不同的申訴頁面留下的理據及投訴隱屏,讓本人沒有申訴的管道。

畢竟,知法犯法、不屑溝通又不容別人討論的他對維基有非常嚴重的傷害,另外此人自詡為時事評論員,我們不能排除他會藉着實際媒體的版面去單方面抹黑維基人,並將其荒謬行為合理化。相對於黃而言,本人一直有於不同知識面於維基進行編輯,當中亦涉及不同人物、企業,本人的編輯自問未能盡如人意,但完全基於中立及事實為原則,黃世澤(Martinoei)或User:waihorace要以抹黑手段強言某某維基人對其惡意中傷或人身攻擊,如果我們縱容此等人或行為出現於維基,這無疑是對維基網站、維基人以及網民的傷害,本人實在希望大家都能關注此等有違公義的行為。

為此,本人曾將條目、討論頁等回退至本人的編輯版本,當中提及黃世澤曾企圖維基宣傳自己,以及編輯該條目的理由,是否涉及所謂的人身攻擊可以由各位定奪,不用由個別「有心人士」刻意將之隱屏,敬希各位明察各點之可疑,以及對黃先生等人肆意移除討論頁、網民對其投訴的文字,慎重對其作出懲處。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8:37 (UTC)[回覆]

回應︰請君明白及了解,本人絕無「完全蓋過他人認可版本」,反而,每見有爭議之處,我必會善用討論頁,對黃世澤條目亦是如此,必於討論頁事先陳明並表明問題所在,有關條目的內容不實廣宣內容過量等觀點,亦得到其他維基人的認同和建議,本人遂作出編輯,一直相安無事,直至黃先生本人指出反對,但黃先生對本人的指控是無理又欠事實機礎的,本人也曾於「討論頁逐段反駁,將事實擺出」,但黃又要冠以本人對他「誹謗」、「人身攻擊他」等罪名,而以上問題亦已得到管理員的了解──本人並無對其人身攻擊。另,現在該條目以至討論頁都被保護凍結。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4日 (五) 02:36 (UTC)[回覆]
我認為Crazy Daisuke四出求助行為,是Wikipedia:騷擾行為, 我認為他的所謂 求助,不必理會。相反,應該考慮一 個短期封禁,以保社群平靜。我亦建議你看一看Crazy Daisuke的歷史,愛寫生者傳記沒問題,但問題在於他熱衷做網絡判 官,灌入大量他認為對的內容,無視社群共識,又不能幫助質量提升。簡單而言,他寫的版本,違反中立原則,只是用來記載他對個別人士偏見和判斷,偏離維基精神。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4日 (五) 08:00 (UTC)[回覆]
「熱衷做網絡判官」是黃先生即User:Martinoei沒有善意推定的個人想法,黃世澤先生與HW君早前亦曾經四出「要求」管理員對本人封禁,此二人以「人身攻擊」為口實向本人作出極籠統的指控,但經多位管理員查證發現本人留言並未帶有所謂的人身攻擊,可見黃先生及HW君的砌詞誣告本人是有居心的,更甚者,此二人更將本人的申訴留言給隱屏,他們的所作所為亦被管理員遣責;而黃三番四次要求管理員向本人實施封禁亦無法理道理可言,本人認為,要社群平靜,必須公正中立對待維基每個條目,而黃世澤在維基內外跟不同人士的爭端也多,特別是有關與他同名的黃世澤條目,黃世澤干擾條目也非今時今日的事,本人亦建議閣下也可看看User:Martinoei的編輯歷史──對維基編輯貢獻有限,但卻每愛基於自己的政治立場指手劃腳,這無疑與他的時事評論員身分不配,也不是一個很知心的維基人。
相反,黃先生才是這次無視社群共識的人,大家都可見到本人每次編輯之前必會於討論頁提出我的意見,並在得到其他維基人回應後起碼24小時後才作出編輯,另一方面,黃世澤條目明顯有過量的宣傳句語,但黃世澤本人似乎並不願意見到「他以為對」的內容放在條目,甚至連「此條目語句像新聞稿,請幫忙改善」的模板都容不下,屢次移除模板,並極力捍衛自己過量的廣宣內容,但同時又將「居歐權」及由他引起的「網絡爭議」章節移除,而這些都是有非常多而實在的來源可證,當中包括報章、電台以至黃自己的博客,可見,黃先生種種有選擇性編輯,以期隱惡揚善的舉措,才是他所指的「不能幫助質量提升」,黃先生僅以一句「簡單而言,他寫的版本,違反中立原則」,說穿了,只不過是黃先生本人自己所不欲被記載的內容,但正如本人和網民都說過,黃先生的所作所為基於他自己的一言一行,被如實記載絕對不是維基人的責任,本人和其他維基人也是基於中立和事實作為編輯方針,而事實上黃世澤並非香港一線評論員,但其條目卻比很多一線評論員都要冗長,可是當中被記的不是無來源可證就是無凌兩可的陳述,如果因為黃先生一人抗議幾句整個維基就要順從他,這是對其他被如實記載的社會知名人士的不公平。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17:09 (UTC)[回覆]

手動處理DYK時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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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留意當處理DYK後,務必要把相關投票結束,並將投票結果存檔至相關條目的討論頁。閣下剛才處理E-道山東泰安持槍襲警案時並沒有執行以上動作,業已代為更正。敬請下次留意,編安!--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1年1月11日 (二) 08:59 (UTC)[回覆]

維基百科研究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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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多年來在Wikipedia的努力,使得網絡上有一個正向的,提供優良資訊的管道。 近年來,隨着網絡的發展,越來越多人使用網絡,也越來越多人投入Wikipedia的寫作; 這種集合眾人力量的合作關係,建立起龐力又堅固的網絡社會。 我們很羨慕這樣一群不認識的夥伴,能無私的朝共同目標而努力; 卻也遺憾,現實的社會中,沒有這樣的團隊完成這樣的工作。

為了了解此種虛擬社群所建立起的關係,以便協助現實團體改進結構, 我們是中華大學資訊管理系的研究團隊,在此設計了一份簡單的問卷, 只要您花五分鐘的時間,回答問卷中的題目, 將可以協助我們分析出虛擬社群的結構關係,與改進現實團體的方法, 越多人的投入,將可以幫助我們越正確的評估, 以下是問卷的連結 http://www.my3q.com/go.php?url=degas2010/87158 再次謝謝您的幫忙

敬祝 身體健康 諸事順心

中華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周菡苹 敬上
--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08:41 (UTC)[回覆]


您好,你創建的頁面被認為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頁面不應被刪除,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請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如果您有疑問,可以使用IRC即時聊天與在線的管理員交談。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也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今古庸龍DragonCube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10:21 (UTC)[回覆]


Talk:高雄市縣合併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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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創建的頁面被認為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頁面不應被刪除,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請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如果您有疑問,可以使用IRC即時聊天與在線的管理員交談。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也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今古庸龍DragonCube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10:58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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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誤會了閣下,我到剛才才發現有這麼一條新提示,稍後修改,祝安。—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12:45 (UTC)[回覆]

都市的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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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上了像黃世澤這類人,真是有夠累的,此人現在只一味針對本人在維基編輯的不同條目,就連這個條目都可以輕波作浪,指我「沒有加入來源」,但正如我在該條目的對話頁談及:指摘當然比編寫容易,但以此達成的編輯數不代表你的貢獻特別多,不斷籠統地指摘別人不符合方針,提出質疑又要假手於人,黃君更半命令式的語調去要求別人「向TVB索取新聞稿」,我只感覺此人是在留難針對多於真心服務維基。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7日 (一) 06:50 (UTC)[回覆]

您好,有關本條目,遊戲畫面無疑是借用了,也僅畫面的借用而己,並沒有將「遊戲內容」(廣義可涵慨遊戲故背景角色性格等),借用到劇集;「劇集的設定大量使用HUDSON及其遊戲內容」一句,會被誤解成為劇集的故事設定是遊戲改篇,但實情並非這樣。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7日 (一) 10:52 (UTC)[回覆]

想請閣下關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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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移動請求中提出將德意志非洲軍團移動至德意志非洲軍,但已過了5天仍未有回覆或是移動,請閣下垂注,謝謝。—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08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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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將全部有實際用到該連結的條目都加以修正過,請重啟其提刪動作,謝謝。—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9:36 (UTC)[回覆]

re:模板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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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星章!預備程序猿一名,如有技術問題,十分樂意幫忙。--∰ 黑目觀世界 2011年1月24日 (一) 13:10 (UTC)[回覆]

條目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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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閣下,條目被保護的狀態應為爭議發生前的狀態,而非閣下隨意選取的狀態。另外,User talk:虞海上有留言.—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4日 (一) 19:29 (UTC)[回覆]

尋求管理員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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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申請成為管理員/Sysywjel#支持裏面,Symplectopedia發表與支持無關的反對意見,也並不是對於支持票的反駁。本人主張將其移動到反對或意見章節,但未獲得的Symplectopedia的贊同。為了避免形成編輯戰,我特此尋求管理員決定,是否應該將之移動。--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7:40 (UTC)[回覆]

有關「愛好者網站」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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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位可以定奪何謂一個「愛好者網站」,如本人新設的MIGHTY MOUTH條目,就被此人冠上一個「愛好者網站」模板。

眾所周知的是,所有關於音樂團體的條目,不論中、港、台、英、美、日、韓,必然會有成員介紹,各個條目一直也如此,其他不同語系版本的維基頁面也如此,並一直相安無事。本人在設此頁之前,條目之編寫也有參照其他音樂團體之條目,如Wonder girls, After School等,亦參考過本條目之韓文版,有關此點,本人亦有在talk:MIGHTY MOUTH中有所提及。

可是,管理員妙詩人君卻將本人的理由倒行逆施,並將「愛好者網站」模板套用到本人作出舉例的Wonder girls, After School兩個條目之上,實在有點匪而所思和不勝其煩。事實上,管理員僅在條目掛上模板,但又沒有陳明其理由、理據,又或提出編輯指引,這只會讓編輯者將會無所適從,「軼事與未經證實的評論、不合適的列表和連結的收集等」也不存在於現行頁面上,因此我不明白該位管理員的用意何在,也有點無凌兩可,僅被個別人士將條目冠以「愛好者網站」之批判,亦對編輯者有不公平之嫌。

另,管理員妙詩人先生對黃世澤一條目的判斷亦明顯有所偏差,過去,本人有感黃世澤條目有像新開稿以及宣傳句語過多,遂放了個「請幫忙改善」的模板,並將「不經篩選」之內容移除,但卻被此人單方地封禁,本人相當懷疑該位管理只的判斷,「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一句是否不適用於黃世澤條目之內。

再者,按照妙詩人君的標準,他是否應該非常努力地穿梭於各個音樂團體網站去做巡查以及做「加模板」的動作?因為「愛好者網站」比比皆是,並非僅得以上所提及的三個條目。本人不明白是否由本人編輯的條目必然得到管理員妙詩人的關注,但此人也未免過份關注,從而做出很多矯枉過正之舉。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1:05 (UTC)[回覆]

這項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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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和菓子的保護,命名爭議,應以AT之前的版本為準更為恰當不是嗎?即爭議之前的版本。—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4:46 (UTC)[回覆]

Re: Dyk t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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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 還在啊~另外我一直沒有處理落選的,只有一個approve Liangent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8:54 (UTC)[回覆]

可以用吧,但過一段時間就要改了……Liangent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15:18 (UTC)[回覆]

今天有太多破壞。--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17:16 (UTC)[回覆]

請問:和果子、中國古典園林的討論怎樣才算是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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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放上去很多天了,昨天和今天一直沒有人回應,請問如果沒有人回應,所是通過還是取消?--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2月4日 (五) 09:59 (UTC)[回覆]
和果子的重定向又被用戶:Ws227改動了。應該申請保護。--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2月6日 (日) 03:36 (UTC)[回覆]

re: DYK t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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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復,Template:DYKEntry的更新干擾到了腳本的判斷邏輯。--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2月11日 (五) 08:58 (UTC)[回覆]

WP:BOTVAND盡速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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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two.iwiki.icu/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189.45.40.2
http://zh-two.iwiki.icu/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198.53.35.68
Jack Tao(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8:22 (UTC)[回覆]

關於黃世澤的無風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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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電傳真機一條目,存在着「是否雜碎資料」的爭議,黃世澤此人在未有事前討論的前題堅持其無理的編輯回退,事後此人於討論頁要求「有充分理由,證明那不是雜碎資料」,本人認為此要求實屬反智,理由已於Talk:閃電傳真機詳述,.黃君亦無辯駁之餘地──是否「雜碎資料」可以很主觀,但因為此條目是記載香港一九十年代的兒童節目,條目所記述的包括「節目環節」都屬香港人的集體回憶,基於此,黃君之「除非有人有充分理由,證明那不是雜碎資料」之說也屬反智,若此人要堅持自己做法正確,務必端出充分理由,證明那「是雜碎資料」,而非要求別人舉出「充分理由」維基不是一個由僅黃君一人定奪的地方。在都市的童話一條目,本人也曾經被此人作過相類似的留難,此人甚至要求本人「去信TVB拿新聞稿」證明我舉出的章節的可信性,這種橫蠻無理跟是次由他挑起的事端,以及「除非有人有充份理由」這種無凌兩可的要求,也相當雷同相似。本人有感此人不斷刻意地針對本人的各個細微編輯,雖對本人傷害有限,但也不勝其煩,感覺此人的無風起浪只會損害維基上下,損人不利己地將條目玉石俱焚,只對所有維基讀者都不公平,黃世澤先生的言行是自私的。

另外,此君僅在回退動作上一句聲言「阻止執意引發編輯戰行為,無合理解釋撤除模板是大有問題」,然而,此人並未交代其被質疑之處,非但未有提出他所認為「雜碎資料之定義」,嗆聲別人「無合理解釋」之說則令人有感此人是在狐假虎威和夜郎自大,相信解釋合理與否亦不是由此人作為審批或把關,黃世澤並非一個「負責人」或審查窗口。老實說,我們是否有必要正視黃世澤此種猶同怪獸家長的粗暴行為?因為此人一直都無視溝通,如果維基是一個容許此人搗亂的地方,本人感覺是對所有基於方針框架編輯的人的不公平。另一方面,黃世澤此條目實有解禁之必要,該條目現在仍處於一個內文不盡不實的版本,本人認為黃世澤不能於維基享有被袒護的特權,不然,就會對其他被如實記事的實名人物不公平。crazy>d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07:59 (UTC) 插入去格式文字於此[回覆]

優良條目重審,需要你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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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審武漢市--襄樊一夜 (留言) 2011年2月15日 (二) 10:00 (UTC)[回覆]

Re: D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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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機械人最後一次的更新[1]沒有問題. Liangent (留言) 2011年2月15日 (二) 14:40 (UTC)[回覆]

有關中立性原則實施情況的調查~~麻煩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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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新加入維基這個大家庭的新人,同時還在研究中文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原則實踐情況,作為我們小組的作業。

我需要您的幫助!如果可以的話,能回答一下以下問題嗎?


1.如果某词条的有关内容不具有中立性(存在偏倚),维基百科会会采取什么处理措施吗?谁来处理呢?
2.在对某词条的不中立性问题进行处理后,该词条以后的编辑能否在以后更好地保证中立性(更趋近中立)?
3.在对某词条的不中立性问题进行处理后,编辑不中立(有偏倚)部分的编辑者是否会在以后的编辑过程中注意中立性?
4.怎样类型的词条容易引起有关中立性的争议呢?
5.管理员对中立性原则的实施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6.对目前维基百科中立性原则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7.中文维基百科在实践中出现了什么问题吗?怎样的问题?怎样解决呢?
8.中英文维基百科有什么差别吗?是哪些因素制约了中文维基百科的词条质量以及数量?您估计中文维基百科的词条一般被

編輯幾次,基本就穩定下來了呢?

9.中立性原则对维基百科的发展有影响吗?
10.中立性原则对维基百科的用户及其行为有影响吗?

11.维基百科最大的魅力来自哪里?

問題比較麻煩~嘿嘿~

非常感謝!O(∩_∩)O~

授予和平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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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星章
感謝您在新條目推薦的提點,使小弟意識到需要降火;小弟對於一時的衝口而出感到愧疚。茲作謝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1年2月18日 (五) 11:19 (UTC)[回覆]

中華民國(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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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Talk:中華民國(臺灣)的移動討論應該是有結果了,請幫忙依討論結果移動。謝謝!—Iokseng留言2011年2月21日 (一) 02:40 (UTC)[回覆]

謝謝User:Gakmo。--Winertai (留言) 2011年2月21日 (一) 14:53 (UTC)[回覆]

re: 重定向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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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Ctrl+F5。--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2月22日 (二) 17:04 (UTC)[回覆]

新條目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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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2.E6.9C.8824.E6.97.A5Jolt獎已跟據你的建議部分的修改了。其中奧斯卡部分沒有去掉,因為確實有這樣的說法,對此我添加了引用。—— Sumtec讚美 罵街 討論 察看貢獻2011年2月24日 (四) 10:26 (UTC)[回覆]

關於白鴿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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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鼓勵,不嫌我話多囉唆;和平鴿很可愛!Fuenping 2011年3月14日 (一) 01:58 (UTC)

管理員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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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星章
謝謝您在移動紛爭中釋出的善意及提供更有效的解決方法,實為管理員之表率。--βκκϛ (留言) 2011年3月14日 (一) 17:16 (UTC)[回覆]

取消虞海 (對話)的編輯;更改回218.174.193.56的最後一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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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7日 (四) 13:35 (UTC)[回覆]

謝謝回應!
那好辦:我不用{{Savedto}}和{{Savedfrom}}兩個模板不就不是存檔了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7日 (四) 13:48 (UTC)[回覆]
http://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7%BB%E5%8B%95%E8%AB%8B%E6%B1%82/%E7%95%B6%E5%89%8D&curid=241626&diff=16005757&oldid=16005736
這又是爲什麽?—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7日 (四) 13:52 (UTC)[回覆]

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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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請求保護頁面的條目尚未有管理員幫助解決現有的問題前,許多維基人持續無法溝通的用戶小麟對話貢獻)卻又開始變更這些條目目前出現的問題,相關維基人沒有辦法無時無刻都在幫忙回復這些重覆創建的條目,故請求管理員想辦法。--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3月18日 (五) 17:20 (UTC)[回覆]

T:M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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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以爲,要麽使用模板的這個版本,要麽再添加{{Move}}時應明確第二個參數。

  • 否則,在模板中說「相關討論則應在此進行」,而事實上討論卻被放在了這裏進行,那麽維基百科就自相矛盾了,這可能帶來混亂。
  • 設想如下的情況:如果用戶監視了相應的討論頁,也看到了{{Move}},於是就依照「相關討論則應在此進行」在那裏等待意見,結果討論版一直空空的,直到頁面突然閒被移動,才得知原來討論已在別的地方進行……這可能帶來爭議,他如果把「相關討論則應在此進行」告到客棧說管理員通過騙人移動頁面就不好了(對於一個不了解維基百科運行機制的人來説,很可能這樣想),而閣下卻是完全出於善意添加{{Move}}……我認爲,這樣的誤會可以避免。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21日 (一) 08:30 (UTC)[回覆]
我認爲沒問題,只要提醒到了就夠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21日 (一) 11:17 (UTC)[回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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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閣下最近對WP:RM的整頓!—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22日 (二) 08:57 (UTC)[回覆]

我認為Template:T了(以及我做的那個模板)都可以做成提示框的形式,從而不需要簽名。—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22日 (二) 08:58 (UTC)[回覆]

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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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閣下對「Mi-26直升機」正名。在下正在將英文版的Shimer College譯成中文,但網路上對「Shimer」有多種中文表達,如「希默」、「西默」和「詩默」等,在下選定了比較文雅的「詩默」作為學院名稱,但其他名稱也會有人用,勞煩閣下將其他兩個作重定向(在下不懂「重定向」如何編輯),方便讀者檢索。非常感謝!JHH755 (留言) 2011年3月23日 (三) 15:23 (UTC)[回覆]

全保護頁面下的修正重定向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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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管理員逐一的幫忙將相關中華民國政府組織改造的相關條目頁面的全保護,但近日發現其中一個全保護的頁面經濟及能源部產業發展局的重定向是不正確的,應為經濟部商業司,而非經濟部工業局。希望管理員能幫忙修正相關的問題,謝謝 --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3月29日 (二) 01:07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Wikipedia:使用指南 (對話頁)/Header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Wikipedia:使用指南 (對話頁)/Header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UAL55 (留言) 2011年4月9日 (六) 15:02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Wikipedia:使用指南 (維基百科連結)/Header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Wikipedia:使用指南 (維基百科連結)/Header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UAL55 (留言) 2011年4月9日 (六) 15:02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Wikipedia:使用指南 (謹記)/Header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Wikipedia:使用指南 (謹記)/Header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UAL55 (留言) 2011年4月9日 (六) 15:03 (UTC)[回覆]

請求幫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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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開放式協作和開放百科的相關研究非常感興趣,請幫忙填寫以下問卷。
只是耽誤您不到一分鐘的時間, 卻給予我們很大的幫助。

http://www.sojump.com/jq/693702.aspx

以上是一次預調研,希望能藉此研究提高開放式協作內容的可信性,並推動維基百科的信任管理機制。
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來自 ~~~~

邀請討論2011年香港春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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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你的維基人是:拉叔(留言~) 2011年4月15日 (五) 04:30 (UTC)[回覆]

封禁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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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用戶貢獻/210.0.215.54多次破壞多個條目,請處理。冰霜葵 2011年4月19日 (二) 08:19 (UTC)[回覆]


大神與…系列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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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大神與…系列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大神與…系列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今古庸龍 (ten7728) (留言) 2011年4月20日 (三) 01:12 (UTC)[回覆]

Re: 落選D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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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法,主要是在我做bot那段時間有人對把落選的丟到user talk有異議。Liangent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6:25 (UTC)[回覆]

邀請出席2011年香港春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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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叔(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10:31 (UTC)[回覆]

有關氫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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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閣下在氫氧根掛上了合併模板,不過上次討論似乎是在兩、三年前了,且今氫氧根條目也已擴充,在下認為應該已經無須合併。--... I'm the Pelt of Rock(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2:08 (UTC)[回覆]

請留意用戶:Tratra2239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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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留意用戶:Tratra22395768,因他剛才無故移動了幾條閣下剛修復的條目(猊鼻溪車站岩之下車站鹿折唐桑站),並希望管理員先生幫忙覆核他的封禁時間是否足夠。謝謝。--武蔵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7:04 (UTC)[回覆]

AdvancedSiteNot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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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Template_talk:AdvancedSiteNotices請求添加資訊。--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敬邀參與人文提升計劃 2011年4月28日 (四) 13:21 (UTC)[回覆]

移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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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的這兩個移動到標準名稱的移動請求問什麼不給履行?

邀請您參加第九次動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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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維基百科 第九次動員令邀請函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Gakmo/11年您好:

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九次動員令將於2011年6月25日開始,9月3日結束,我們竭誠邀請您積極參與。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中動員令的2個主題分別是人文與社會科學世界各地,小動員令的4個主題分別是最多語言待撰條目自然與自然科學工程、技術與應用科學外交

關於本次動員令的詳細信息請您參見:第九次動員令,請至報名頁面報名參與是次動員令,唯報名僅於6月25日或之後開放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也請參考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及品質!感謝您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5月11日 (三) 1

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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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請,與我在我的 電郵地址 : [email protected]

我需要你們的幫助。 謝謝您

--Mendilboldum (留言) 2011年5月17日 (二) 21:59 (UTC)4:05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Wikipedia:使用指南 (總結和更多信息)/Header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Wikipedia:使用指南 (總結和更多信息)/Header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UAL55 (留言) 2011年5月22日 (日) 04:07 (UTC)[回覆]

邀請參加生物學提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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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學提升計劃邀請函

Gakmo/11年,您好

誠摯邀請您參加生物學條目質量提升計劃,本計劃旨在提升生物學相關條目的質量,藉由募求開放協作方式將更多的生物條目達到一定水準,提示您現在分子生物學細胞學生物學相關方面是嚴重缺乏的,期盼您能加入我們提升質量的行列,來改善或創建更高品質的百科條目。

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各領域的條目數量及品質,歡迎您參與其他子計劃,請參閱主計劃說明。謹祝編安。

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可使用{{subst:生物學提升計劃/邀請}}語法張貼至您認識的維基人對話頁,將此消息廣為推介來共襄盛舉,謝謝。


{{subst:#if: |邀請人:

邀請人: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第二階段開始 2011年5月24日 (二) 12:11 (UTC)[回覆]

您好,敝人有注意到您編寫的‎學名 (植物),中文維基正缺編輯生物條目的人才,期待您加入本計劃,共為生物條目的提升而努力。加入方法很簡單,到「參與者簽到」處簽名即可。--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第二階段開始 2011年5月24日 (二) 12:11 (UTC)[回覆]

您對生物條目的貢獻也蠻多的,希望您也能加入計劃,您的加入當能為計劃增色許多。--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第二階段開始 2011年5月25日 (三) 14:56 (UTC)[回覆]
您好,感謝您加入計劃,以後如果有編輯甚麼生物條目都歡迎填入「貢獻提報」中,如果有您主編的生物條目在投票可列入「進行中的投票」,如果在巡查新頁面時發現需要改善(缺來源、需維基化、需擴充等),敬請協助填至「新建條目維護」的欄位,也希望閣下有空時能協助提升該欄位中條目的質量。另外,最近本計劃在主力提升「真菌」方面的條目,不知道閣下有沒有意願參與,如果您也對這方面有興趣歡迎至「協作請求」處真菌的地方簽個名。萬分感謝!--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第二階段開始 2011年5月26日 (四) 11:38 (UTC)[回覆]

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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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謝謝您對學名的修改,使之獨立於是非不明的雙名法之外。這是個很好的處理,動物的部份,或者生物的部份可以再作統整,至少不會有這個來亂的條目(雙名法),惟在查找學名一辭時,會直接引到雙名法一詞仍讓人覺得有缺憾。anyway,再次感謝。arthur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3:26 (UTC)[回覆]

國際社會調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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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將ISSP條目更為中文名。 但是關於條目,有多種譯名,中國人民大學將之譯為「國際社會調查協作項目」,西安交通大學將之譯為「社會研究國際合作項目」,均不如直譯「國際社會調查項目」簡潔,建議條目更名為此。我還未達到移動詞條的權限,求助2011年5月27日 (五) 04:35 (UTC)

明朝參選特色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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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明朝參選Wikipedia:特色條目候選/明朝中,原作者是User:左圖右史。雖然來源出處齊全,但是每段缺乏註解,而且部分內容過長或過少,於2010年特色條目大撤銷中被撤銷。現在我盡可能的在每段找到相對應的註解,並且擴充部分內容,希望能救回此條目,讓明朝重返特色條目,希望大家能參與評定,謝謝。--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5日 (日) 05:00 (UTC)[回覆]

移動請求(1307769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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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海/Start_in_my_life冷海/Start_in_my_life這兩個條目被手工剪貼,請處理。 冰霜葵  2011年6月11日 (六) 05:16 (UTC)[回覆]

第五次管理員百無一用是書生解任議案徵求聯署在互助客棧/其他裏面,徵求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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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two.iwiki.icu/wiki/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5%85%B6%E4%BB%96#.E5.AF.B9.E4.BA.8E.E7.AE.A1.E7.90.86.E5.91.98.E7.99.BE.E6.97.A0.E4.B8.80.E7.94.A8.E6.98.AF.E4.B9.A6.E7.94.9F.E8.A7.A3.E4.BB.BB.E6.8F.90.E6.A1.88.E7.9A.84.E6.AD.A3.E5.BC.8F.E8.81.94.E7.BD.B2 --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5:13 (UTC)[回覆]

關於管理員濫權與社群走向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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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維基上很多人常用抹黑手法對付敵黨,真是夜半敲門心不驚阿!,對此要用幽默感來看待,現行維基只剩下當權管理集團的意見是正式討論,其他意見都是擾亂,所以他們就是社群共識,異議者們大多早就被迫害成封禁消音,或準備被封禁消音,現在維基客棧只有容許兩種聲音,一是當權集團的獨家擴音器的玉音放送,另一則是圍剿冒失用戶的猛烈追打聲,某些人士開口閉口就是社群共識如何如何,某某人違逆社群共識,又說誰代表社群共識了?,因為他們是社群共識的唯一代言人,如果想知道下次討論議題的社群共識是什麼,直接以私人電郵詢問當權集團成員即可,在維基客棧只有管理集團的意見是社群共識,其他異議者不是擾亂就是妨礙社群合作,破壞社群團結。

很多老維基人很懷念過去完全沒有雜音的美好時光,排擠新面孔只是必要的自衛的手段而已,如果維基可以全面趕走新用戶該有多好啊!,維基百科可是老用戶們培養感情的私人俱樂部呢,想加入需要經過老用戶審核,並通過潛規則才行,不可擅自闖入私人空間,部分老用戶有特定管理員撐腰,可以為所欲為的永遠不會被封禁,濫權管理員有老用戶充當護衛軍,永遠不怕被罷免,可以為所欲為的濫權,兩者互利共生,現在維基百科連民主的試驗場都不是,成為權力鬥爭的試煉場,成為一黨專政的試驗場,這是我所觀察到的維基現況,在下與難民援護會長是真實不同的維基人,我們就一起冷眼看那些執政集團上演的為維持政權而鬥爭大戲吧!

管理員有比一般用戶還多的權限,接受公眾對他們所擁有多出來的權利進行檢討,是防止管理員濫權的一種監督機制,管理員如果不願意其行為被檢視,當初就不應該競選管理員,現在連提出對管理員行為的討論都被圍剿,未來大概不會有用戶敢提出罷免管理員了。

上述類似言論曾經出現在客棧,但一直被某位管理員以擾亂之名強行刪除,如果上述言論不是事實,何必這麼害怕? ,大概是害怕被提出關於他的濫權行為被公眾檢視吧!,真是欲蓋彌彰。

對於探長條目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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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對於此條目被閣下作永久性保護,深表支持以及歡迎。此舉大可避免 Koonleg 無了期地掀起多次的編輯戰,更重要的是可以維護維基百科的內容以及守則免被 Koonleg 漠視性地破壞,並且鼓勵尊重維基精神。然而,本人熱切希望閣下可以對上述被投訴的用戶作出相應性的懲罰,本人向來皆以中立及理性的態度面對任何編輯上的爭議,希望可以求存同異,以對維基百科及維基人最大的利益為前題,在遵守守則的情況下進行之。可惜,Koonleg 從不尊重〈包括不參與及漠視他方的建議等〉討論〈可以見於其個人討論頁及上述條目的討論頁〉。期望閣下能夠以對維基百科及維基人最大的利益為前題下,採取治本,非純粹治標的方法處理事宜。治本亦即,對被投訴的上述用戶作出相應性的懲罰〈期望其於將來可以更為尊重其他維基人及守則〉,同時開放上述條目,讓各方的維基人繼續參與及貢獻內容,讓該條目的內容不斷發展,得益各方〈可以見於 Koonleg 被封禁半年期間,上述條目毫無爭議點或者惹起他方爭執之處。〉。期望閣下繼續密切監察,謝謝執行保護提議。香港製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4:56 (UTC)[回覆]

對於閣下保持中立及開放的態度,本人對此表示欣賞。然而,若果參考探長條目的編輯歷史頁,可以見到,被投訴的用戶,三番四次〈只是一個形容詞,實際上遠超於此數目〉漠視他人〈包括本人和第三方用戶〉用心意見及編輯貢獻〈包括直接回退,或者採用維基格式化的言詞去掩飾其直接回退行為〉。對於其再度〈非第一、二次地〉干涉回退不過三〈及引起其他的爭議,包括破壞守則等等。一切均有可查性,尤其見於探長的編輯歷史頁中。〉,〈在上次受到封禁六個月的情況下〉今次沒有受到任何規管。本人感到非常失望,並且認為放寬被投訴的用戶,只會鼓勵其日後繼續使用不合符守則的方法去進行編輯;對於用心貢獻及遵守守則的維基人而言,會感到沒有保障;另外,亦會影響到讀者對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及公信力的信任及信心。期望閣下可以繼續以維基百科各方的最大利益為前題下,予以考慮〈謝謝。〉。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1:14 (UTC)[回覆]

聯署支持維權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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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罷免風波,後續的秋後算帳恐怕免不了,但還是希望閣下能繼續在中文維基進行貢獻,為了維護用戶基本權益,避免被部分管理員挾怨報復,用戶百楽兎 成立維基百科:維權聯盟,用意是希望監督管理員,避免管理員濫權,如果閣下認同相同理念,請至留言至維基百科:維權聯盟User:Πrate/維權聯盟二處留言支持,因為已被管理員擅自移動,未來可能還面迎提刪威脅,懇請閣下諒解。Ariorgzh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05:41 (UTC)[回覆]

Re: 維基百科:新條目推薦/候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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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機械人壞了檢查了半天……實際情況是沒法再更新,如果更新了{{Dyk}}裏面就沒有圖片了。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06:39 (UTC)[回覆]


User:Conquer 1984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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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User:Conquer 1984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這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這頁面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您可以參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頁面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6/17#User:Conquer 1984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頁面,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頁面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UAL55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5:49 (UTC)[回覆]

D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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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是從符合條件的那個頁面裏直接抽出來的?推薦前望先行檢查一遍,以免出現明顯不符合要求的。比如劏房資源回收筒--Ben.MQ 2011年6月18日 (六) 01:32 (UTC)[回覆]

移動請求(130841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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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瀟蕭希榆這兩個條目被手工剪貼,請處理。 冰霜葵  2011年6月18日 (六) 16:26 (UTC)[回覆]

Re: 維基百科:新條目推薦/候選/自動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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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那個bot的代碼,應該是shizhao自製的吧。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06:40 (UTC)[回覆]

移動請求(130873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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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對條目被手工剪貼,失去歷史。請處理,感謝。- 冰霜葵  2011年6月22日 (三) 09:50 (UTC)[回覆]

動員令那個我並不是打算only_logged,only_logged不能吸引未註冊新手註冊參與活動,建議去除only_logged。-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23日 (四) 10:14 (UTC)[回覆]

頁面尚有一些未處理的編輯請求,有空就去處理它們吧。另外,客棧其他版中尚列有一段要管理員處理的事,請協助處理,謝謝。-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23日 (四) 10:19 (UTC)[回覆]

歷史提升計劃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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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提升計劃邀請函

Gakmo/11年,您好

誠摯邀請您參加歷史條目質量提升計劃,本計劃旨在提升歷史相關條目的質量,藉由募求開放協作方式將更多的歷史條目達到一定水準,內容包含歷史朝代、國家、文明、文化、專門史、歷史事件、制度、戰役等等與歷史相關的條目都可以提報於此。期盼您能加入我們提升質量的行列,來改善或創建更高品質的百科條目。

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各領域的條目數量及品質,歡迎您參與其他子計劃,請參閱主計劃說明。謹祝編安。

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可使用{{subst:歷史提升計劃/邀請}}語法張貼至您認識的維基人對話頁,將此消息廣為推介來共襄盛舉,謝謝。


{{subst:#if: |邀請人:

邀請人: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24日 (五) 16:42 (UTC)[回覆]

刪除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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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忙刪除無冬城 (小說)CSD R3頁面[2]冰霜葵 2011年6月27日 (一) 08:28 (UTC)[回覆]

已由User:Mys_721tx協助,另外華誼兄弟華誼兄弟傳媒集團這兩條目被手工剪貼,失去歷史。請處理,感謝。冰霜葵 2011年6月27日 (一) 09:11 (UTC)[回覆]

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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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閣下等到投票結束之後在進行排查,免得在投票前開始往復的編輯戰--Ben.MQ 2011年6月30日 (四) 09:31 (UTC)[回覆]

維基百科寫作教學班教師團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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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希望尋找一批有熱情、有道德、有勇氣的維基教師,充當帶領新人編寫維基百科條目的工作,以應對日後大量新人的入學。歡迎各位愛好者在下面報名。報名不等於錄用,本人親自參與篩選。有意者請到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處報名。-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05:52 (UTC)[回覆]

拜託~~去看看Yiken的討論好不好 看他究竟得罪過那些人 跟那些吵過架 也鬧得很多人不愉快 那麼請問這些人的編輯貢獻 就可以任由Yiken無理取鬧嗎 對於大家這麼漠視Yiken問題存在 不去封禁他 反而警告我 真是沒天理...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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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就條目楊千嬅的編輯作出查詢。

由2011年4月左右開始, 一名為Pacoho的維基人加入條目的編輯,由於他的編輯內容十分顯眼,因此本人可以明顯地留意他的編輯,在2011年4月30日、五月一日、五月二日,這位維基人將楊千嬅的獎項加入條目中派台歌備註中(詳情可參考編輯紀錄),令該欄極為不合比例,加上獎項內容已於條目下方列明,而且其他歌手的條目亦無此編輯方式,因亦本人將其刪除,可是Pacoho將其重新加上,這種情況重複了數次,然後,這位人士在7月3日又將同樣內容以第二個方式顯示(參考條目在7月3日的編輯紀錄),本人再將其刪除,由於本人已知會該位人士,但仍未達成共識。由於情況已經發生了數次,因此本人希望以一個較和平的方法解決,加上本人不希望因百科內容長期不斷被修改而影響其他閱讀條目的人士,因此我希望可以參考閣下的意見,到底其編輯內容應否保留。 本人認為不應保的理據為﹕ 1.獎項內容已於條目下方列明,不需刻意再標籤/添加在當眼處。 2.其他歌手的條目亦無此編輯方式,在楊千嬅條目刻意添加實為無必要。

希望閣下可以幫忙提供最好的處理方法,謝謝。--Curveatoms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14:59 (UTC)[回覆]

再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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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條目楊千嬅的編輯再作出查詢。 本人留意到該名維基人又將其內容改回,希望管理員可再跟進,檢討是否需要作出半保護及對該位人士作出提醒。--Curveatoms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8:09 (UTC)[回覆]

感謝閣下幫忙

[編輯]

非常感謝閣下的幫忙,令條目受保護,另外由於該用戶把閣下原來的編輯回退,因此本人希望閣下可幫忙將那些不需要的內容重新刪除,以方便網民閱讀,謝謝。--Curveatoms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24 (UTC)[回覆]

小組是一群理念相同的人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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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貢獻報告,其實並不是想回復的。但閣下的遣詞還算禮貌,也只好回應一下。只能說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制度缺失了,這點在小組的討論頁面已經給出。但在潛共識下,小組是一群理念相同的維基組織,不應為非小組成員所改動。正如個人頁面,非本人不應為外人所改動。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8:20 (UTC)[回覆]

TNR條目目前正遭Esculentum用戶不斷地修改成前面具有偏見之版本,請求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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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TNR條目正遭受Esculentum用戶不斷破壞條目結構性

開頭使用似是而非的言語反對TNR

"優缺點部份"濫用粗體,且加入個人評論,並任意刪除他人所加之補充來源之引用資料

"實際成效"部份,只提負面,將正面的資料描述不斷刪除

"爭議"部份不斷取消維基化之編輯

"校園TNR後續處理執行"部份不斷修改並加入個人評論

"台灣TNR實例"部份不斷刪除他人所加之補充來源之引用資料


由於Esculentum用戶是新的wiki人,故我昨晚掛用模板請他冷靜並請移駕至討論頁討論之,但他今天依然修回他的版本, 忽略討論,並於條目歷史中的修改摘要留下"It's very interesting how dog lovers define rvv, especially to delete sources they don't like"的挑釁言論~

煩請管理員進行保護~謝謝

投票資格討論正在收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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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速往方針版討論。—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0:21 (UTC)[回覆]

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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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你把奧林匹克運動會火炬接力列表通過表示強烈不滿,即便那factsheet在2011年1月更新過,但是內容仍然是不能對應的,也就是說他的作假嫌疑仍然不能釋除,在沒有充分解釋下,您還直接投支持票而且通過,那你就是雙重身份參與了這個提名,我強烈反對你這種行為。--211.23.11.110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9:41 (UTC)[回覆]

關於用戶名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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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存廢討論,請不要再於被封禁的用戶頁加入{{usernameblocked}}。如果需要通知的話,使用{{subst:uw-ublock}}在他們的對話頁告知(請記得和其他封禁通告模板一樣,使用替換引用)。舊的模板很快會改為重定向,因此不對原有封禁理由造成影響。

特此告知,謝謝。--Ben.MQ 2011年7月31日 (日) 13:02 (UTC)[回覆]

2011年32周特色條目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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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理浩在8月6日入選特色條目,作者Clithering曾在這裏表示,希望能存檔在Wikipedia:特色條目/2011年第46周,茶壺處理時遵照作者意願在那一周存檔,不過User:Istcol將存檔移動至Wikipedia:特色條目/2011年第32周,依照慣例是沒有錯,不過認為還是要考慮一下作者的意願,所以正在互助客棧討論,由於再過幾個小時,就要展出下一周的特色條目,茶壺想是不是能先讓在8月7日入選的喬治四世 (英國),先成為32周存檔,然後再讓社群決定,是否要讓麥理浩要在46週展出。--茶壺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20:06 (UTC)[回覆]

請支持馬尼拉人質事件參與條目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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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經過逾一個月的連日編輯,馬尼拉前警員挾持香港旅行團事件條目已完成大幅增修,目前正參與新條目推薦及第三次參與優良條目候選,希望今次得到你的支持,投票支持條目評選,謝謝!--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10:50 (UTC)[回覆]

Template:中共政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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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2005年9月之後,此模板少有編輯,它的定位似乎未有定案。本人比較傾向以中國共產黨為中心,包括建黨至今的政治運動。歡迎閣下到Template talk:中共政治運動發表意見。--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5:58 (UTC)[回覆]

WP:RM還是要在原頁面加入模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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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杜卡斯這種情況,希望以後還是要提前在原頁面加入模板,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爭執。

其實中文維基的移動請求系統做得實在是很不人性化,如果閣下有能力將其改為英文維基百科的處理方式,那真是太感謝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15日 (一) 13:09 (UTC)[回覆]

其實如果我是管理員,在遇到未在相應頁面掛模板的移動請求,會直接以「未在相應頁面掛模板,不符合WP:RM#移動請求的步驟,駁回」,然後坐等新的移動請求再次出現。(其實這才是符合規章的做法,因為如果管理員對這樣的移動請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麼就等於在給移動請求的提請者行了方便的同時,無視被移動頁面的監視者,這顯然是不公平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15日 (一) 13:17 (UTC)[回覆]

關於ASN聚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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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請移駕御步處理聚會通告,並感謝您長期處理這版面。--安可與我對話2011年8月18日 (四) 01:58 (UTC)[回覆]

追加兩則聚會通告,煩請再次前往處理,謝謝。--安可與我對話2011年8月18日 (四) 03:07 (UTC)[回覆]

管理員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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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星章
處理Template:AdvancedSiteNotices速度相當快速啊,由衷感佩。 安可與我對話2011年8月18日 (四) 02:12 (UTC)[回覆]

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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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提出過方案,所以對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表決一頁有點着緊,也多手協助編輯。關於投支持票的段落,我個人認為現況並不理想,雖然已刻意加入了「 請在此行上面投票 」字句,但投票者在投方案一時,卻見到方案二的內容;在投方案二時,卻見到方案三的內容...... 必定會感到莫名其妙,也有機會錯手刪去有關內容。我之前的處理方法相對較難維護,但只要不在之前加入新章節,各方案的section no.便不會有變動,我認為這是維持現有格式的前提下的最理想解決方法。否則的話,我建議還是放棄現時的格式,改為傳統方式的投票區。--沙田友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2:06 (UTC)[回覆]

緊急請求:半保護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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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IP用戶在下列條目煽動編輯戰(多次胡亂刪改資料),情況已開始失控及急速惡化,懇請盡快把上述條目作永久半保護,以免再遭破壞。

涉案條目如下:

請更改被保護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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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楊怡,某IP用戶早已被多位管理員確認為kellymok的馬甲,有關其行為,可查閱WP:VIP,而當前保護版本為此人編輯的錯誤版本,嚴重違反早已達成的共識—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7:23 (UTC)[回覆]

哥哥啊,你也很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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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幽默星章
這是哥哥應得的星章!--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7:49 (UTC)[回覆]

請保護條目百團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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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Wikipedia talk:AutoWikiBrowser/Check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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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請按照WP:REQPERM修改格式。目前機械人存檔的最小單位是section。--Jimmy Xu  ·  · 2011年8月25日 (四) 07:29 (UTC)[回覆]

完成,使用與WP:REQPERM相同之設置。--Jimmy Xu  ·  · 2011年8月25日 (四) 15:13 (UTC)[回覆]

回︰A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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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通知,已回退。—J.Wong 2011年8月25日 (四) 12:56 (UTC)[回覆]

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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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無法CU,但可從其IP的whois和方式判斷而已。--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01:04 (UTC)[回覆]

存廢覆核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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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誠邀您關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有關北歐舞台作品的討論。謝謝。—AT 2011年8月29日 (一) 13:31 (UTC)[回覆]

感謝你對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認定的新方案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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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在該投票的討論頁上寫出新方案供各位參考,如有需要進入第二階段討論,我希望此方案能成為討論對象之一。目前投票對象的主要爭議在方案一的第一點上,而此新方案有利於解決這一矛盾,並加入更多限制第一種情況的過濾條件,更有利於方案通過。謝謝你的關注。-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03:31 (UTC)[回覆]

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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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Chinapress_20110518.jpg是您忘記刪掉 了嗎?--Ben.MQ 2011年8月31日 (三) 16:24 (UTC)[回覆]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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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恐怕要進入到第二階段,請問後續有何進展安排?—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1:26 (UTC)[回覆]

私下認為,這個方案未免過於複雜。不過重點是,我希望討論的問題是第二輪投票如何組織。因為就目前形勢來看,各方利益均很難調和,沙田友又打算出方案。我覺得既然已經走到投票這一步,只能說是覆水難收,只能繼續投票下去。所以朋友如果你有什麼新方案請儘快完成。我目前的看法是在本次投票結束一周後開始第二輪投票。—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2:18 (UTC)[回覆]
看過你的User:Gakmo/測試,我認為取平均值並不理想,可能最終會出現「投票時總編輯數達137次及已註冊53天」之類的古怪數字。不過我暫時未有更好的建議。另外,我認為本階段投票後應有兩星期時間繼續討論才開始第二輪投票,一來提供時間對於雙方的方案進行修訂,二來有更充裕時間討論第二輪投票的細節。--沙田友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5:50 (UTC)[回覆]

Re: Recre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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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是的吧。Liangent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10:46 (UTC)[回覆]

胡容卿條目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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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先生可以搞清楚,是有人攻擊本人在先,並對本人先作出無理的指控和罪名,本人從來都希望大家可以以事論事,可惜對方並沒有這樣的態度。剛見閣下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 移除本人的留言,並掛上模板,或者本人以牙還牙不是一個最好的處理手法,但閣下要做出這類扣帽子的行為又容許另一方做同一種事情發表同類的話語,懇切地希望閣下可以公平和自重!

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9月2日 (五) 16:15 (UTC)[回覆]

相同的說話你應該跟那邊同樣的說,方為公平公道。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9月4日 (日) 19:38 (UTC)[回覆]

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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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您好!首先感謝您最近對本人幾個有關保護條目的申請予以批准。此外,希望請教閣下一下,有關曾偉雄的條目,其開首段,寫上曾偉雄的蔑稱──「禿鷹」。請問上述的內容是否符合到生者傳記的編輯標準呢?謝謝。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3日 (六) 04:05 (UTC)[回覆]

擴充「生物學提升計劃目前需要創建的條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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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抽空根據您所主要編輯的生物學領域擴充「生物學提升計劃目前需要創建的條目」模板,如果您覺得條目很重要或是僅僅希望去創建,都可以列在裏面:

——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9月4日 (日) 11:56 (UTC)[回覆]

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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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建立維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作為第二輪討論的項目頁,歡迎前往參與討論。目前我的初步看法是在約7天後重啟投票。-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5日 (一) 00:49 (UTC)[回覆]

早前有用戶稱應當保留原有的兩個方案供選擇,現在只談二選一似乎有點太急。另,你們倆那個所謂的投票方式,似乎太複雜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5日 (一) 03:22 (UTC)[回覆]
每個方案拉得太長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5日 (一) 03:42 (UTC)[回覆]

請停止打壓別人意見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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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對於這些政治化的爭拗早已表明沒有興趣,但就是有人一直繞圈子不正視自己的問題所在,甚至指鹿為馬將自己的問題當沒了件事,反指都是「別人的錯」,對此,我已經沒有興趣去跟這種不講道理的人去說下去。但閣下對爭論雙方擺出的明顯是兩種態度,閣下常給我留言要求甚麼甚麼,可是你並沒有留言勸阻另一方人一直在做的違反方針行為,甚至任由他路人甲君口出狂言企圖「趕走異已」,反而對苦主如我卻是以「隱屏」這種粗暴的手段讓別人的意見無從見天。如果留言是有問題的,大可由公眾定奪誰是誰非和孰真孰假,但你非但如此,更自把自為將別人討論頁或對話頁的留言以「他認為有問題」、「違反甚麼方針」為由留言都給隱屏,但到底是「甚麼留言不能被公開」維基的任何人除非特意參看討論頁的編輯歷史,要不被「封口」的人就是被人打壓。請問,你是香港人嗎?為何做法這麼大陸?希望GAMKO君你能自重,停止這種偏頗不中極不公平的做法。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9月5日 (一) 11:56 (UTC)[回覆]

特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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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就人事任免資格投票的第二階段投票方式,將在7天內進行小型表決。請往維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最後表決頁投票參與。-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6日 (二) 00:44 (UTC)[回覆]

請停止對本人的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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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沒有改寫或移除別人的留言,閣下的指控實在莫名奇妙,也請勿再打擾本人,要不本人亦會對閣下作出投訴並建議封禁閣下。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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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沒有信心的問題,而是說這樣做是不行的。你認真看看我寫的改良方案,後面敘述的每一個細節都是針對前文的,也就是說,如果脫離了原文很可能會有衝突。而且如果通過這種奇怪的方法去選,我怕問題會更糟糕,尤其是有人看不懂的情況下會對某些部分作出很壞的選擇。其實你為何不考慮一下暫停投票,以你們的方式去集中商討什麼地方需要改。等大家改出來的大框架讓人滿意了,再討論投票的問題?總之,你們的方式是適用於商討,而不是投票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6日 (二) 03:51 (UTC)[回覆]

關於未註冊用戶124.244.208.109對胡容卿條目及其附屬討論頁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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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出言不遜、無視維基百科中立性等方針、惡意曲解他人對編寫條目的建議、甚至連評級模版都刪,我對他已經忍無可忍。我是否可以對他的破壞和侮辱提報封禁?還有就是是否能同時提報保護條目?我上面提到的那些問題中又能哪些可以在提報中使用?望您能指點一二,不勝感激。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6日 (二) 11:33 (UTC)[回覆]

是誰界定這是「低重要度傳記條目」並將本條目歸類?所謂的「評級模板」請問是誰自把自為強加上去?關於這個操作,在此之前並無任何討論或表決,亦不知道是誰人去界定,事實上本條目主角對香港電視業生態不無影響,強言此為「低重要性」,如果不是議決者自身對條目或知識面的不清楚,就是別有居心繞過討論,企圖淡化事情,這是很卑鄙的行為,我對做出這種行為的人也忍無可忍!
另外,是誰將維基方針作出有選擇性的解讀?是誰在曲解維基方針?是誰不能為自己的問題開脫?本人只是指出你的問題,但閣下連自圓其說的能力都沒有就不要責怪於他人!所謂的「評級模板」被不法地加上,而路人甲君的理據又非常可疑,將之移除絕對理所當然,是誰在破壞和添煩添亂,是誰一直沒有貢獻只熱衷於這種沒建設性的爭拗,是誰又氣粗地打算「趕別人走」,呼之欲出,路人甲君如再對維基條目作出破壞 / 對本人繼續作出纏擾行為,我會要求對你作出封禁。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9月6日 (二) 16:48 (UTC)[回覆]

您好,自從在下在您的用戶討論頁留言求助已經過去二天有餘,但仍未收到回復,不知您是忙於編輯條目,還是被某些投票的討論弄得焦頭爛額?對於該問題在下先前嘗試去當前的破壞頁面提報,但是並沒有得到任何的人發表意見的留言,所以搞得在下也不清楚究竟是一方的錯誤還是雙方的錯誤;在那之後發生的一系列破壞相比先前的問題,在下能很清楚地分辨,因而來您的討論頁留言求助——因為您也參與過相關頁面的編輯,了解一些發生的情況。無論您的看法如何,我僅會作為參考,不會用來證明對某非註冊用戶的破壞的確成立。若能不吝賜教,在下將十分感激。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6:43 (UTC)[回覆]

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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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對此前投票活動組織的不信任,我在這裏重啟了共識討論。請前往維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共識討論(第二次)參與。—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6日 (二) 13:34 (UTC)[回覆]

我覺得從前期討論至第一次投票,直到第二次投票的準備,我已經做得夠多了,我自覺問心無愧。希望朋友你繼續努力,搞好這次重要的投票。此外,雖然你反覆說明原有的投票方式很有可能只能決出勝敗二者,但倘若採用問卷的辦法來處理投票,只會帶來更多的不信任。最後,我有信心你可以有能力收拾這套爛攤子,起碼你不裝B,肯負起責任。—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02:49 (UTC)[回覆]

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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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Edouardlicn對本人的不滿影響討論流程,本人決定退出參與此機制(詳情請見Wikipedia_talk: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後續表決的準備#退出參與此機制)。其實除了當初初擬討論和表決機制的初稿,以及就下輪表決草擬了一份初稿之外,本人實際上並沒有甚麼貢獻,故此相信本人的退出對整個討論的影響甚微。而本人也對閣下一直以來的表現感到滿意。閣下作為唯一一位關注本議題的管理員,希望閣下能夠繼續推動本議題的討論,使社群能夠制定出一個合適的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謝謝。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9月7日 (三) 07:20 (UTC)[回覆]


毛里茨 住宅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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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Gakmo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02:40 (UTC)[回覆]

維基百科:移動請求/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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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祝愉快 :) --Jimmy Xu  ·  · 2011年9月8日 (四) 13:44 (UTC)[回覆]

感謝您的月餅,也祝您中秋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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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中秋月更明,月里嫦娥舞蹁躚
能在與某人反覆拉鋸之中收到您的祝福,讓我感受到了一股無法用語言表達的內心的暖流,我被您的善意治癒了!--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7:21 (UTC)[回覆]

關於胡容卿條目被路人甲(ICY)君發動的編輯戰,以及對本人的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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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KO君打後的編輯版本本身已完全滿足來源中立等要求,惟ICY君卻要堅持條目回復他有大量錯漏和忽略來源的編輯版本,這種有意氣之味的編輯戰行為實屬幼稚,必須回退及阻止。另,此君一直在本人的對話頁不斷作出滋擾性的灌水留言,未知閣下是否管理員,但也望君可對此作出了解,並可考慮對此人作出封禁處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12:48 (UTC)[回覆]

Re: Wikipedia:新條目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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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修復: [3]. 有空我要改一下容錯. Liangent (留言) 2011年9月10日 (六) 12:38 (UTC)[回覆]

今天我在看,不知道應該怎麼改(即遇到無效用戶名怎麼辦……),當作沒有作者的話,有時說不準真是無意寫錯呢?Liangent (留言) 2011年9月11日 (日) 16:03 (UTC)[回覆]
那看起來不會有真的寫錯的,有問題的都得是註釋。現在我做成先把註釋全部去掉了。Liangent (留言) 2011年9月15日 (四) 02:02 (UTC)[回覆]

re:用戶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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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用戶頁該方針頁中提及的主要都是是用戶頁(user),非用戶討論頁(user_talk),用戶頁可以用來介紹自己,用戶討論頁則是與其他人討論的留言。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即便留言極多,也從未見過有管理員清空用戶討論頁後不做存盤的,更加不要說刪除他人符合方針的留言了。比如:您,以及其他管理員。 :)

其次,方針中並未指出用戶可以選擇性刪除自己討論頁上的他人的留言,尤其是該留言不涉及破壞或不違反其他維基百科方針的時候(如人身攻擊等)。此外,即便是可以刪除用戶討論頁,也有相關限制(見上),並且是以提請快速刪除的方式來清空,並非由用戶本人手動刪除。這也與那個用戶討論頁的情況不同。
再者,非註冊用戶的討論頁有可能是多人共用,不能說是個人(獨佔)的,所以他是否有這權利行使清空也可能需要再斟酌(目前看來用那個討論頁的就他一個人,香港那邊貌似是用戶獨佔固定IP的寬帶接入方式?我不清楚具體情況...)。於是這個問題就回到了他「選擇性地刪除他人留言」這個起點,而關於刪除留言的問題,我想百科方針應該也是有相應規定,我在對當前的破壞的提報頁面裏和他的用戶討論頁里應該也寫過的...  (*´・ω・)ゞ貌似寫過的...寫過麼?
貌似反對的意見應該就是這些了?那我就寫到這裏了。  ( ´Д`)ノシ 太晚了,腦袋不好使了...祝您做個好夢,晚安。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13日 (二) 18:53 (UTC)[回覆]

我承認,以暴制暴的確不對,百科方針對此已有定論,但我將行動付諸於以暴制暴,根本原因是因為我的基本權利受到了損害,但是沒有管理員對此進行干涉。若有管理員能在先前在我提報此人時就制止他擅自刪除他人留言,或者只需要像您在今天凌晨做出的留言一樣指出雙方的問題所在,我想我不會、更不需要做到現在這種程度。如果您不同意我的這個理由,那我希望您能試想一下下面的情形:您在現實生活中的某些基本權利遭到他人反覆侵害,您維護自己權利的需求迫在眉睫,您向執法部門舉報或向公安部門求助,但在等待了幾天後這些有關部門仍舊沒有做出任何行動,那麼,您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答案的可選項並不多,現實中也許還可以利用網絡造勢,讓媒體關注報道,使用輿論的力量迫使有關部門做出行動,但是維基上能這麼做麼?
說句大概算是題外話的話,這種事情不僅僅是在昨天發生,但之前並沒有其他管理員過問(您也算是當事人,不便插足我可以理解),管理員不管3RR的麼...提報沒有人處理這也就算了,但是連個意見都不留,這叫個什麼事兒嘛...
以上。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14日 (三) 03:58 (UTC)[回覆]
請問我傷害了樓上的甚麼權利而足以容許他在我的討論頁面不停擾亂?對你的留言感到厭惡是因為你不斷轉移視線不理自身問題,還有不斷地將自己的責任諉過於人!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9月14日 (三) 07:09 (UTC)[回覆]


Gakmo兄,我還有一個問題想問。該非註冊用戶的討論頁上有此人對我進行人身攻擊的文字,如 2011年9月13日 (二) 12:49 (UTC)的留言(用詞涉及人身攻擊)、2011年9月7日 (三) 16:45 (UTC)(關於評級模版的錯誤指責) 這兩段,能否由我自己使用deltalk刪除(在解除編輯限制以後)?或者說,我其實想問的是一般用戶是否也能使用deltalk模版刪除別人的攻擊性留言,還是說只能由管理員或有相關權限的非一般用戶使用?

最後一次回復124.244.208.109(Gakmo兄,抱歉了,在您的討論頁回復他的留言)

刪除他人不違反百科方針的留言即是侵害他人的基本權利,我的留言中均為陳述事實,未使用人身攻擊的詞句(或已被我使用deltalk模版刪除),如果這種留言也違反方針的話,那麼能在維基百科上發表的留言基本上就只有些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社交辭令了。還有,您不能僅以厭惡就刪除他人留言,更何況您也沒有那個權利;而您所說的「在自己的討論頁可以隨便處置他人留言」同樣站不住腳。最後,轉移視線的是您,我已反覆指出您在編輯條目及編輯用戶討論頁中曾出現的問題,您卻始終不願意正視問題,反以攻擊在下作為為自己辯解和轉移視線的方式。
在下先前也曾多次對您示以善意,對您解釋過您編輯和您對方針理解上的問題,但您只願意在自己認定的道路上前行,對在下表現出的善意視而不見,所以在下認為已無須對您表示善意。而繼續回復您的無端指責也一樣沒個盡頭,所以我就用您對待我的方法對待您吧:為了實現「正義」,可以使用一切手段。

以上です。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15日 (四) 06:01 (UTC)[回覆]

Roger that. THX!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16日 (五) 03:49 (UTC)[回覆]

請考慮將路人甲君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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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制止一個麻煩友而將本人的對話頁保護只會連我自己都不能編輯,我覺得我很無辜。相信大家都很清楚止人的問題,不能檢討自己只有誣蔑別人,建議閣下封禁該歹人的權限才是圓滿的解決辨法。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9月13日 (二) 19:28 (UTC)[回覆]

「麻煩友」和「歹人」這兩個稱呼絕不客氣但反映事實,就是所謂的「不識好歹」,這是不粗俗書面語,粗野的是該人的連串行為而非本人對其觀感形容。事實上該人對本人的攻擊閣下也是必須正視,封禁該人理據亦見充份,將話反過來說要恐嚇要封禁本人實在無理,相反閣下在該人的對話頁的態度卻是過份地溫和,無疑厚此薄彼,請閣下保持絕對的中立。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9月14日 (三) 06:14 (UTC)[回覆]
該等稱謂反映事實就不屬人身攻擊,請勿對方針曲解,另,閣下絕不應該對該人卻是另一套的客氣,懇請閣下保持絕對中立的原則。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9月14日 (三) 06:56 (UTC)[回覆]

您好!本人已經就將探長 (香港)條目更改名稱為刑事偵緝處歷史提出動議,本人誠意邀請閣下參與討論,請到此處以提交寶貴的意見。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15日 (四) 05:10 (UTC)[回覆]

存廢討論的合併與重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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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9/09#黃尹, 大家的意見是(±)合併甲骨文, 但結果管理員只(►)重新導向了題目, 原有內容全都扔到垃圾箱去了. 那重定向有甚麼意思? 甲骨文中半點提及黃尹的文字也沒有. 合併的意思是把兩個條目的內容修緝後合成一篇, 請管理員處理的時候盡責任一點, 不要偷懶--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16日 (五) 02:57 (UTC)[回覆]

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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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為什麼反對你提出新投票辦法,正是因為看到了今天的結果。或者說,如果當初投票不開始,你們的討論方式是有效的,但可惜的是你們用錯了時間、地方。你們最初拒絕了討論而採用投票這個方式,到今天你們卻用討論的方式去否定之前的投票,反反覆覆地更換投票討論頁名字。你們這樣做除了耗費大量時間去做無用功之餘,還影響到投票本身的公信力。

事實上,縱使有反對,我看到的基本上都是大方向。如果你開始了投票,就會形成對立,然後互不相讓,最終只有一方會贏。下一步我可以預言的是,基本上大多數人都會考慮用討論過後的新方案。至於最後結果會怎樣,我覺得已經不是太重要了。因為你既然可以啟動一個這樣的投票,等於給日後的操作留下一個巨大的空洞。在這麼一個空洞裏,稍有野心的人會組織更多的投票以達到自己的目的。這樣投票權可以隨時改變,甚至有利於一些團體利用少數人的投票操縱中文維基百科。這種永無止盡的投票表決,恐怕不是你們最初的「和諧」的目的吧。-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6日 (五) 03:47 (UTC)[回覆]

投票並非不可為,但可笑的是自我放棄控制權,而將這一權力交給別人去表決。—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7日 (六) 06:44 (UTC)[回覆]

RE:sy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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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你的贊賞. 自知能力有退, 對在下有意見者亦不少, 故未考慮當管理員的重責. 只以自由之身略盡棉力好了--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16日 (五) 05:00 (UTC)[回覆]

莫瑞泰斯皇家美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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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該名稱是錯誤名稱,已在該條目討論頁説明。該網站並非該博物館的官方網站,不符合名從主人原則。故此次移動是有問題的。詳情請見Talk:莫瑞泰斯皇家美術館。麻煩您將該頁移至毛里茨住宅,謝謝您啦!Sgsg (留言) 2011年9月16日 (五) 10:18 (UTC)[回覆]

  • 您好!要是按您這麽說,那該條目的其他幾個錯誤譯名其實也都有荷蘭的網站使用,比如荷蘭在綫使用的就是海牙莫理斯住宅皇家美術館。該條目當今的狀態是沒有官方名稱,在中文領域屬於無通用名的條目,在這種情況下,自然應該依據各種權威工具書進行定名。您要移動到莫瑞泰斯皇家美術館的話,將來肯定還會有人移到海牙莫理斯住宅皇家美術館、莫瑞泰斯美術館、莫理斯住宅、莫理斯住宅皇家美術館、莫理斯住宅美術館、莫理斯皇家美術館、毛里茨皇家美術館等等等等,該條目的名稱移動將永遠沒有停止的日子。我看herenld在條目討論頁上說得很好:「綜上所述,這些現有的譯名均為錯誤譯名。從這些錯誤譯名中任選一個作為本條目名稱是無意義的。鑑於該館尚無官方中文譯名,故根據辭書確定本條目正確名稱。若該館將來確定了中文官方譯名後,可再根據該名稱進行修改。」這也是讓該條目名稱穩定下來的唯一辦法。Sgsg (留言) 2011年9月16日 (五) 10:44 (UTC)[回覆]
    • 非常感謝您迅速而及時的回復!首先,「毛里茨住宅」並非原創研究,而是在該條目名稱經過反復修改之後,依照維基百科:命名常規維基百科:翻譯守則,根據《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新英漢建築工程詞典》、《日英漢建築工程詞彙》等權威辭書確定的條目名稱,符合維基百科有關規定。再者,該條目的特殊之處是條目名稱中含有人名「Maurits」(毛里茨),如果該條目名稱和該人物拿騷-錫根的約翰·毛里茨的名稱不一致,只能增加混亂。是不是也要把維基上所有叫Maurits的人都改叫「莫瑞泰斯」呢?而「莫瑞泰斯」這個譯名無論從音譯規則也好,還是從任何辭書也好,都沒有任何依據。我認爲這個問題是很嚴重的。實際上,常用名稱這個規定並不是無限制的,一個條目的最基本要求應當是可供查證,維基百科在此的正式方針是「通常來說,最可靠的來源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評審期刊與書籍,大學級別的教科書,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以及主流的報紙。」維基百科事實上也是這樣做的,比如科隆主教座堂等一系列主教座堂條目,如果在google上搜索的話,絕對沒有科隆大教堂之類所謂「大教堂」的結果多,但維基仍以主教座堂為條目名稱,正是因爲相對於其他名稱而言,主教座堂這個名稱是來自最可靠的來源。Sgsg (留言) 2011年9月16日 (五) 11:57 (UTC)[回覆]
      • 我認為Sgsg的說法是能夠令人信服的,特別是該條目不僅是博物館條目,更重要的是該條目首先是建築學條目,特別是這個建築在成為博物館之前就名為"Mauritshuis",而且該博物館明明是個私立博物館,你非得說它是什麼「皇家」,大錯特錯,定成這樣一個標題是根本說不通的。Herenld (留言) 2011年9月20日 (二) 18:01 (UTC)[回覆]
    • 您好!我剛剛看到您的移動及說明。我認為您用職權移動該頁面不大好,如果您是以一般用戶身份,您在起先移動到「莫瑞泰斯皇家美術館」之前,就應該和我及其他用戶進行討論,不應該擅自更動,更不應該不讓其他用戶編輯,特別是該條目之前並沒有哪個用戶提出應該定名為「莫瑞泰斯皇家美術館」,您是第一個。如果您是以管理員身份進行移動,那麼就不應該參與到該條目的爭論之中,以自己的喜好控制其他用戶。還希望您能夠在編輯條目時再慎重些,特別是明確您的身份,不要在管理員職權範圍之外使用該職權,非常感謝您的理解及尊重!Herenld (留言) 2011年9月20日 (二) 17:57 (UTC)[回覆]
    • 這個純屬亂講。根據維基百科的規定,時間優先原則是用在命名有各地漢語差異的條目上的。這個條目您能告訴我究竟是哪個和哪個漢語地區有差異呢?況且之前任何一位用戶均未認爲這是什麽地區漢語差異問題,您又是第一個(這可是又一次「第一個」了)。我覺得您身為管理員,自然對維基的各項方針更了解才對,是不應該犯這種錯誤的。我仍願意在此重申,如果您願意以普通用戶的身份和其他用戶進行誠懇的討論,我非常歡迎,但請您不要用管理員職權迫使其他用戶接受您的個人愛好,更不應該利用職權鎖定條目不讓其他用戶編輯。這樣我覺得不好。Herenld (留言) 2011年9月21日 (三) 11:21 (UTC)[回覆]

再請您注意一下維基的有關避嫌的規定:「在管理員擁有特權的同時,管理員的行為也有以下限制,並受到所有維基人的監督:管理員不應該在一項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戶和管理員的雙重身份,而應該要麼使用普通用戶的身份,要麼使用管理員的身份,儘管用戶是同一個人。」我覺得,您既然在該條目的編輯上有多個之前用戶沒提到過的新觀點,爲什麽不先在討論頁和其他用戶進行深入細緻的討論,而是用管理員職權進行移動和鎖定呢?我不知道您是否意識到了這一點,我冒昧地建議您在該條目的編輯上按照維基管理員避嫌的要求做,避免捲入爭論。Herenld (留言) 2011年9月21日 (三) 11:35 (UTC)[回覆]

您好!剛剛看到您在條目討論頁上的回應。我發現您指本條目的編輯出現了「多番移動」,於是認定該條目發生了「移動戰」。想必您指的是「編輯戰」吧。編輯戰是什麽呢?維基可是說這是「挑釁性的編輯行為」,是個非常嚴重的指責。我不知道您怎樣得出這個結論的。我在編輯中始終抱持着自由開放的態度,特別注意和其他用戶的交流,僅在該條目的討論頁上就已經寫下了三千多字進行討論,這還不算在其他用戶頁面上的留言,而且我的每一次移動,都伴隨着對頁面內容的豐富和完善,或對於頁面修改情況的探討,自思沒有違反維基百科的各項規定,更不存在絲毫惡意與挑釁。其他用戶也沒有對我提出過任何類似的指責。如今該條目已經經我擴充了將近一倍,無論內容還是插圖都大大完善,這不僅僅是我的貢獻,也是其他各位用戶共同努力的結果。您指責我的這一點關乎我的名譽,我難以接受。希望您能對此加以説明和澄清。謝謝!Herenld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23:14 (UTC)[回覆]

WP:新條目推薦/候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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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了個機械人給超過4個淨支持的項目打{{subst:DYK+}}了,不過可能因檢查的情況不全導致出錯。還請幫忙巡查。目前會在每小時的5分運行。--Jimmy Xu  ·  · 2011年9月16日 (五) 12:08 (UTC)[回覆]

抱歉,現在無法做到(因用戶簽名並不可信,且如果去分析修訂版本就過於複雜了),只會在點票時排除由{{voteduph}}、{{votedupf}}等模板框住的東西。另,改到每小時50分運行了。--Jimmy Xu  ·  · 2011年9月19日 (一) 10:50 (UTC)[回覆]

Re: Update D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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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現在一直都是2小時?我沒動過。Liangent (留言) 2011年9月19日 (一) 15:58 (UTC)[回覆]


File:Cemark.svg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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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9月20日 (二) 00:42 (UTC)[回覆]

似乎投票已經失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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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經告訴你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力,你卻將是否1/2票數通過都交予社區討論,現在2/3票數的意見很多,請問你如何解決?抑或你原本就打算將這個投票無限期的拖直至拖死為止?反正我是站在一邊看戲,我倒是想看看不聽我的意見的你怎樣收拾這個殘局。—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01:52 (UTC)[回覆]

有關請求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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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請求將總探長 (二級)探長的請求,原因如下:總探長 (二級) 為用戶 Koonleg 所自創的名稱,此警銜的官方名稱確實為探長之。上述用戶強行將探長此條目,移至新的頁面,同時複製內容於原本已經存在的探長 (消歧義)頁。再者,上次移動,並未經過任何討論,現在請求合規回復。希望閣下能夠設定為防止重定向,以免上述用戶再次使用不同的手法,重新將上述的條目重新建立於別的條目中。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25日 (日) 06:29 (UTC)[回覆]

探長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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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於「香港製做」的針對,請問閣下之意見。
  2. 編輯當中,有以下模版出現,可有辨辦法解決嗎?

User talk:Samuel的原始碼 根據以下的原因,您並無權限去編輯這個頁面: 您的IP位址已經由Shizhao (meta.wikimedia.org) 在所有的Wikimedia wiki 中全部封鎖。 而理由是 "Open proxy"。該封鎖將會在2011年11月3日 (星期四)到期到期。

你可以查看並複製本頁面的源代碼。 高安力 2011年9月25日 (日) 08:28 (UTC)

請問誰是香港製做?如果是指本人的話,本人務必澄清從來沒有,亦不會針對任何人。本人只是基於閣下違反守冊行為,提交錯誤的內容予百科及刪除別人的貢獻作出高度關注。對於閣下的編輯爭議,各位基本上能夠經常見到,最近的例子是,閣下將探長的條目,在沒有經過討論時,將其移動至總探長 (二級)。閣下為了不被本人回復該條目的本來名稱,遂將上述條目內容在被移動至總探長 (二級)以後,將探長條目更改為沒有標明是探長 (消歧義)的消歧義頁面。然而,閣下早就知道探長 (消歧義)頁的存在,並且有參與編輯,證明閣下是明知故犯之。鑑於最近閣下指出本人在沒有經過討論時,將探長 (香港)作移動,閣下今天又如此行,促以見證閣下的雙重標準及編輯手法。再者,所謂的總探長 (二級) 名稱根本是不存在,誰是誰非,相信相關的管理員會明鑑之。如果閣下認為本人對閣下的錯誤作出修正,是針對的話,那唯有期望管理員們一如概往,繼續公道處理投訴、以及執行維基百科守冊。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25日 (日) 08:42 (UTC)[回覆]

有關閣下對本人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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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謝謝閣下對本人的指引,促使閣下所提到的編輯,主要原因在於最近本人由於曾經對一名匿名用戶用戶討論:203.189.174.3的編輯作出修正,惹來其針對性編輯。包括連日來〈已經近一個月〉追蹤本人曾經參與過編輯的條目,在毫無理據的情況底下,逐條條目添置「地方色彩」、「爭議」及「無資料來源」等的模板,同時對本人所編輯的內容,針對性地添置「資料來源請求」的格式。少部份的模板添置,本人同意是合理的,然而,更大部份明顯是針對性,而且儘管條目內已經有資料來源,此位匿名用戶仍然會為條目添置「無資料來源」模板,或者對已經有資料來源的內容,添置「資料來源請求」的格式。上述用戶於今天又再不斷貼上與條目不符合的模板,包括條目諸如其內容是能夠搜尋,然而卻被其貼上「關注度」模板等等。當被本人駁回以後,又貼上其他類型的模板,例如在已經有足夠內容的條目上,貼上「字數不足」模板。敬請關注,期望閣下能夠幫忙監察,以及作出相應行動,萬份感謝!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6:51 (UTC)[回覆]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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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任何人對香港製造曾經參與過編輯的條目進行修改,都會被他強行改回。請問有何方法防止一人獨佔條目的情況發生?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6:38 (UTC)][回覆]

本人的編輯均以維基百科的利益為大前題,只會回退破壞性或者無建設性的編輯。請閣下尊重自己及他人對維基百科的貢獻,切勿進行任何報復性的編輯行為。包括針對本人所編輯過的所有條目,貼上各項與內容不符合的模板。有關詳情,歡迎第三方維基人參考[4]。閣下的編輯手法及立場一向存在不少爭議,期望閣下日後能夠恪守維基守冊。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6:42 (UTC)[回覆]

這正正是問題所在,閣下主觀認為別人破壞你的創作,或作出無建設性的編輯,總是擺出一個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姿態,你永遠無法接受別人的修改,並強行改回,固執非常。[[[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9.174.3|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9:17 (UTC)][回覆]

閣下的編輯是否有建設性質,相信閣下最近與其有多返爭論的管理員就最清楚了。誰人總是擺出一副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姿態,且看閣下抱有立場及不符合維基百科守冊的編輯,及觀摩閣下如何像狗仔隊般追蹤本人的一切編輯,公眾已經可能了解。對於閣下多番編輯,都被多位維基人及管理員評定為有問題,隨而作出修正,甚至予以剷除。閣下抱有這種不忿心情,本人是明白的。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9:35 (UTC)[回覆]

(:)回應回應Contrib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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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十分同意閣下所言,任何人對香港製造曾經參與過編輯的條目進行修改,都會被他強行改回。他的技倆會更改條目的介紹內容,再而加上其他東西,移動條目,據為已有。

例如探長 (香港)就是一例。高安力 2011年9月27日 (二) 08:06 (UTC)

多費唇舌去對閣下解釋,是為對牛彈琴,閣下一直以來對本人的誣告,了無證據〈包括上述連結,毫無證據支持閣下對本人的指控,反而顯示出自己的編輯爭議,及霸道的手法〉。然而閣下提到將條目據為已有的行為,敬請第三方維基人參閱〈高安力於昨天所宣稱的內容[討論:探長 (香港)/存檔1|此處的底部]〉,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上述之人是「移動條目,據為已有」表表者。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10:35 (UTC)[回覆]

方案二的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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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在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最後表決的回應,我有新的表達方式建議,不知你覺得是否可以接受,請細閱後回覆。謝!--沙田友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8:50 (UTC)[回覆]

對於毛里茨住宅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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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的意見已經多日無人回應,時候將此條目無限期保留現狀?—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19:52 (UTC)[回覆]

頒授星章,特致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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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星章
特此頒授管理員星章予閣下,以表彰閣下一直以來在管理事務上的投入。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9月29日 (四) 13:12 (UTC)[回覆]

關於「莫瑞泰斯皇家美術館」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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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可以改名了嗎?—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6:20 (UTC)[回覆]

請協助處理置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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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台灣秋聚開始報名,請協助增加公告,感謝您。--安可與我對話2011年10月6日 (四) 10:41 (UTC)[回覆]

鞠躬盡瘁,順道一問,若中文維基年會順利舉辦,不曉得有無興趣來台(意願與能力上)?--安可與我對話2011年10月6日 (四) 10:44 (UTC)[回覆]

人事任免投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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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關注。表決已延長7日至2011年10月16日0時0分,同時進行討論中間方案,歡迎參與。特此通知。--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17:21 (UTC)[回覆]

關於您對台北捷運各站條目名稱的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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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對台北捷運各站的移動,個人希望以下幾點事項請您注意:

Howard61313 歡迎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00:50 (UTC)[回覆]

莫瑞泰斯皇家美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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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可以改名了吧。--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03:46 (UTC)[回覆]

請求擴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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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閣下擴充Portal:桃園,可否?—Eager R˙S˙T˙U 2011年10月12日 (三) 09:43 (UTC)[回覆]

請求建立「Sumerian唱片」這個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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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小妹想建立「Sumerian唱片」這個條目,但是出現權限錯誤,請問是為什麼呢?--Ut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5:23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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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合作。Eager(RTC-Special-Talk-User) 2011年10月22日 (六) 05:39 (UTC)[回覆]

送給您一枚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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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合作星章
Portal:桃園擴充良好,謝謝您的合作。Eager(RTC-Special-Talk-User) 2011年10月22日 (六) 05:43 (UTC)[回覆]

Template:See Also移到Template:See also後的雙重重定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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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重定向依然指向Template:See Also,形成雙重重定向,大量條目無法正常顯示,由於受保護,機械人無法更正,煩請管理員。

有關探長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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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謝謝閣下最近對總探長執行的維護操作,建議亦對探長條目進行維護操作,將內容維持在最後一次正確編輯,將之封條保護。原因在於該條目不斷被某位用戶在未經任何討論情況下移動、全篇內容全然覆蓋、將探長條目擅自改成為已經存有的條目──總探長。最後,再次感謝閣下對相關條目的關注,及對反破壞事務的支持,萬分感謝!CVS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04:42 (UTC)[回覆]

( ✓ )同意閣下的建議:- 把「探長」 (警銜/警階)」合併回「總探長」,「探長(香港)」→減去括弧→「探長」,同時建立「探長 (消歧義)」以放置其他內容。

理由
  1. 探長根本就不是個別警察階級。
  2. ICAC網頁指1969年退休的探長是警長(當年稱高級探目)職位。
  3. 探長(香港)內容貼題及乎合維基要求。更是香港的重要議題。必須保護現在的真實內容,防止破壞。

高安力 2011年10月27日 (四) 10:03 (UTC)

(:)回應:閣下應該對錯題了。話說回來,請細心理解 Gakmo 仁兄的建議,不要混淆視聽。Gakmo 的建議與閣下的所表達的想法是差天共地的。

  1. 謝謝閣下再次發表「探長根本就不是個別警察階級」的言論,以方便各位了解閣下的公信力以及對警務處的認識程度。
  2. 本人曾經多次忠告閣下,在維基百科上不要憑空想像,所輸入的內容必須是為事實及有根據。廉政公署的官方網站根本就沒有提到「探長」等於「高級探目」這種荒謬說法;相反,廉政公署的官方網站有清楚提到,「當年的警務處將香港島、九龍及新界劃分為三個警區,在每個警區內設立一個「總探長」的職位,旗下有「探長」負責偵查罪案。」,完全地證明閣下錯誤。需要求證的維基用戶,敬請參閱[5]
  3. 請問探長 (香港)的條目如何與內容貼題?內裏提及的不單是探長,還有刑事偵緝處各職級〈亦包括總探長〉、刑事偵緝處的歷史、發展、社會狀況、警務處的改革及廉政公署等香港歷史重要部份。至於閣下表示內容真實,則可以於討論頁處瀏覽,本人已經多次指正,只是閣下充耳不聞、唯我獨尊。幸得本人及其他維基人多次修正,及受助於管理員的維護操作,方能勉強保留到現在大部份的內容不受到破壞。CVS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14:04 (UTC)[回覆]

可否將討論內容集中於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內,分散發表不利閱讀。另外,請Yhinz17注意講話口吻,以第三者角度看來,閣下實抱着自己對別人錯先入為主的心態,未必就能平心靜氣地討論。經常指別人「破壞」,他人的言論為「混淆視聽」或覺得自己是「指正」對方,此等言語極為挑釁。[[[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9.174.3|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10月28日 (五) 01:37 (UTC)][回覆]

(:)回應:同意將討論內容集中於上述的條目探討處,以助討論節奏及效率。本人的言詞及語氣對於破壞者等人言,或者屬於挑釁。然而,本人一切帶出的均是有根據的鐵一般事實。上述用戶首先錯誤解釋 Gakmo 仁兄的建議,已經是混淆視聽。本人對上述用戶的指正,亦是建基於事實及有根據的資料來源──例如上述用戶自己所提及的廉政公署官方網站。且看上述用戶於第三段的留言,以閣下的標準而言,理論上可以看到上述用戶如何「經常指別人『破壞』,他人的言論為「混淆視聽」或覺得自己是『指正』對方,此等言語極為挑釁。」。當然,閣下的標準亦相信是隨着閣下的立場而定。

本人對任何維基人均會先抱前善意推定〈何謂善意推定,可以參考維基百科守冊〉,包容的態度去面對破壞者〈何謂破壞者,不是依據任何個別人士的標準,可以參考維基百科守冊〉;然而,如果破壞者在屢被善意提醒、溫和勸告、嚴正警告〈不止本人,亦包括其他管理員,詳情可以參考其討論頁及各相關條目的討論頁等〉後仍然不停止破壞,本人必須提升至較為強硬的態度及手法,去處理事件。長久以來的破壞,對維基人〈如:權利〉、維基百科〈如:公信力〉及維基百科守冊均會帶來嚴重負面的影響。上述用戶亦已經多次被封禁,包括最嚴重的一次──封禁半年。如欲了解,歡迎查詢。如果,希望延續話題,亦請稍移玉步至條見探討處,多謝合作!CVS (留言) 2011年10月28日 (五) 03:22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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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奇倫華都西餐廳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30日 (日) 02:16 (UTC)[回覆]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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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你好,提醒一下:WP:VPA#用戶:Gakmo濫用公權。--CHEM.is.TRY 2011年10月31日 (一) 04:53 (UTC)[回覆]

「解任所涉最早事件」追訴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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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閣下在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表決中投票。您支持將方案中的「解任投票聯署提出前X日」改為「解任所涉最早事件前X日」,所以希望您能夠順道為「解任所涉最早事件」的追訴時效發表意見。請到這個投票頁表態,謝謝! --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14:05 (UTC)[回覆]

抗議及投訴Mraandthebigbrother對用戶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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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多次在多個條目發動編輯戰以及問題編輯、破壞條目,多次勸過此人,但此人卻惡言相向,先是向本人粗言「DLLM」,即廣東話的「X你(我)老母」、繼而是「F♂ck You.」「[6],其言行之惡劣已和維基方針和精神相違,請管理員定奪公道,制止這種粗暴行為在維基發生。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1月3日 (四) 14:47 (UTC)[回覆]

那一堆只是大小不同麼~你想改就改吧……Liangent (留言) 2011年11月4日 (五) 10:10 (UTC)[回覆]


有關Mraandthebigbrother侮辱本人及本人家母、3RR及破壞條目被輕判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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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經在當前的破壞作過舉報,但管理員的執法似乎有點問題,作為舉報者和苦主的我反被封了24小時,還望閣下能夠了解關注。

1.用戶User:Mraandthebigbrother於當前的破壞一頁中指「在化學君曾參與的頭條娛樂存廢討論中,舉報人因詞條的關注度跟多位用戶爭執」,乃對舉報人的抹黑,又刻意隱侮「化學君」和「烏拉」等人在該次事件的責任。而在昨晚用戶:烏拉跨氪向管理員舉報提到「我在互助客棧上的擾亂行為」,實際上是本人在客棧提出條目屢被破壞及本人受到侮辱的申訴屢被此人回退隱屏,種種跡象都顯示此人基於報復而向管理員作出出不符事實和抹黑本人的報告,但就避重就輕隱含着箇中事實。

2.對於User:Mraandthebigbrother在被舉報和投訴後才作出「事後的道歉」,相信任誰都不會認為這是出於他由衷真心的道歉──用戶Mraandthebigbrother一直未能為他的問題編輯負責,不但編輯戰,多次破壞條目,我作出回退並相勸過多次,在相關的條目的編輯歷史也能印證,每次編輯或回退此人的問題編輯,我都有陳明理由並指出其編輯問題所在,但從來不獲他的理會,反而是對本人惡言相向,而且偏執於自己的編輯但其編輯明明那是帶有錯漏的版本,發動編輯戰和3RR的,無疑是此人,再者,我想將問題條目回退都是每個維基人必然會做的事,基於這情況就不屬於3RR。

3.此人更多次惡言相向侮辱本人及本人的母親 ,面對本人的抗議,此人甚至明言「我就是要爆粗」,一派「老子就是要這樣」,其態度一直都是這樣氣燄,甚至被我投訴後還要「抗議」一番,此人事後說啥「舉報人的編輯或回退造成本人壓力過大;舉報人多次挑戰本人容忍度界限」,也能反映出此人太看得起自己,自我中心而自負。而且我也不禁要問也希望大家想想的一個問題是:到底有甚麼令他「不能容忍」而他又受到了甚麼的「壓力」?相信這個問題連他本人都不好意思回答,蓋因明顯是此人言行不遜在先,再說由他編輯的版本都有各式問題,被別人直陳其非,理應虛心反省,而非狂妄的自我澎漲又把責任諉於他人。

4.有關3RR問題,本人無疑有回退過三,被封禁24小時亦自知理所當然,但編輯戰根本就是由User:Mraandthebigbrother發起在先,聲稱本人犯了3RR的User:Jsjsjs1111 (即CHEM.is.TRY) 亦多次協助Mraandthebigbrother將條目回退至其資料錯漏及不實的編輯版本,編輯戰或回退戰一隻手是拍不響的,但此兩人卻未受到任何懲處,特別是User:Mraandthebigbrother,3RR、破壞條目,甚至人身攻擊本人是傻B、還要「fuxk我」、「幹我的娘」,維基惡人也見得多,但我從未見過有這樣惡毒的維基人,相比起我的3RR可說是「罪加三等」,何以此人僅受到一個警告而已?到底是此人擁有特權、維基管理員被誤導、還是未能公正執法?相信此人的「容忍度」和維基人沒有任何關係,我認為,即使用戶之間對編輯存在分歧也沒可能連人家的娘親都要拿來罵,我認為這個人的言行品格才是所有維基人都不應該容忍的。

5. User:Jsjsjs1111聲稱「此IP用戶的人身攻擊更為惡劣」,明顯是對本人的誹謗,我可以肯定也可以發譬,我一定沒有向Mraandthebigbrother作過比「fxck me」或「幹我娘」更加惡毒的人身攻擊,一直以來我只是以事論事,User:Jsjsjs1111的不實言論背後用意相信有二──企圖為User:Mraandthebigbrother的惡行開脫,淡化此人的惡劣言行責任、以及藉着對本人的抹黑,圖借管理員的權力去除去自己的眼中釘;另外,向管理員Bencmq「舉報」本人作出「擾亂行為」的User:烏拉跨氪,此人本身與本人本身有過過折,曾經在不通知、不討論,以及不具理由的情況下繞過我發動提刪「頭條娛樂」這條目,而該條目是本人所建立,此人亦對自己行為被我指摘採取不聽不理的態度,其提刪亦沒有理據,為此我曾跟此人周旋過;而此人也於過去現在多次將本人的討論/申訴留言移動甚至刪除,烏拉跨氪向管理員單單報告一句「請君注意User:124.244.208.109在互助客棧上的擾亂行為」根本就是對管理員作出誤導,他為抹黑本人而作出的言行舉措也是對本人權利的侵害。

6. 事實上,只要看看相關條目的討論頁也可清楚看見,由Mraandthebigbrother發表的攻擊言論,以及User:Jsjsjs1111和用戶:烏拉跨氪一直以來對本人的冷嘲熱諷揶揄,都能發現哪些人一直在針對人非針對事,以及在群黨欺凌弱勢(是指敵眾我寡的情況,但『此眾人』不見得有何理據可言) ,我相信這裏是有講道理和明辦是非的管理員,但我也怕管理員會被他這種惡人先告狀的行為給誤導,當然我也不諱言我是不服被禁,更加不認為User:Mraandthebigbrother一而再而三對其他維基人肆意侮辱可以僅僅受到警告卻可以逍遙法外。

7. 本人在維基編輯多年,一直認為貢獻資料不用留名,我也無意在此揚名立萬,所以我維輯或創建條目都不會刻意登入,沒想到我不登入都可以被M君揶揄為『不敢註冊』,對於此類小學雞口水戰,實在感覺太幼稚,所以從來無意參與,也一直以事實和道理說話,沒想到維基上有不講道理的人,對牛彈琴對我來說實是一件苦差;另外各位亦可以翻查我的貢獻歷史,我編輯過和創建過多少條目,在此不贅,但我敢說我所貢獻出來的質和量都比上面幾個只熱衷於拗但不擅生產的人都要多。我最不屑的是那些以取巧去為自己增加編輯數繼而達成甚麼「維基編輯」問檻的歹人,明明前一個編輯者很努力的為條目增被資料,但事後總有些愛在字眼上作出改動,又或是將文字左搬右砌,如將「都是」改做「也是」這些人,偏偏被這些人改過之後,反而令文章行文更不流暢而且資訊亦變得錯漏百出,Mraandthebigbrother就是如此這樣的一個人,早前我已舉出很多例子,而這些人從來都沒有那種站在努力編輯的人、以及讀者的角度去考量。他們旨會滿足於自己操控條目的私慾,顯然是沒有同理心。

基於以上各點,本人建議管理員及各維基人重新了解此次事件的實際情況,以及以上各點所提及的幾個人士,包括User:Mraandthebigbrother、User:Jsjsjs1111和用戶:烏拉跨氪等人所引發出來的問題,並對以上人士重新審視其行為 ,如編輯戰、3RR、破壞條目、對其他維基人的抹黑、侮辱等行為的嚴重性,基於公平公正原則下對不肖者作出討論、甚或懲處。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1月5日 (六) 01:48 (UTC)[回覆]

有關防止探長條目再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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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為免探長等條目再有編輯戰,閣下早前曾經設下討論議題,以求達乎共識。今天,探長條目被解封後,Koonleg再次對其進行破壞,將條目的內容又再全篇覆蓋至其自創的「總探長 (二級)」〈此覆蓋條目已經多次被撤回、其新創建的「總探長 (二級)」條目亦都多次被管理員刪除〉內容。此等破壞性之嚴重,不單是對維基百科守冊漠視,針對本人,並且完全無視閣下及第三方於早前曾經作出的討論。其行為完全讓人忍無可忍,髮指之。期望閣下能夠就此提報案件,以待管理員們作出判決,以防止各條目再被破壞,萬分感謝!CVS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7:01 (UTC)[回覆]

探長/Temp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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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探長/Temp」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這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這頁面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您可以參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頁面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等意見;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11/08#探長/Temp」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頁面,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頁面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Liangent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9:54 (UTC)[回覆]

送給您一枚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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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主意星章
VV--吹喇叭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10:29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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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李bibi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1月20日 (日) 08:18 (UTC)[回覆]

探員(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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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在未有充分討論的情況下,妄自移動探員 (香港)至刑事偵緝警員?本人曾經在條目內加入GOOGLE搜尋結果,證明探員一詞依然被傳媒廣泛使用,奈何被註冊用戶執意刪掉。探員一詞是比較普及的稱呼,條目命名不應被轉至刑事偵緝警員。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11月29日 (二) 04:12 (UTC)[回覆]

有請上述用戶注意,谷哥並非合適於維基百科的資料來源。CVS (留言) 2011年11月29日 (二) 09:43 (UTC)[回覆]

條目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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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關注花園街大火的條目合併,可是有兩個問題。第一,花園街排檔大火建立時間較2011年旺角花園街大火早,根據先到先得的原則,應該是後者合併到前者(這是原則問題,並不代表支持使用哪一個條目名稱);第二,你只是把花園街排檔大火直接重定向到2011年旺角花園街大火,把花園街排檔大火以往的編輯歷史埋沒了,你作為管理員應該有方法將兩者編輯歷史合併。--Hargau (留言) 2011年11月30日 (三) 13:23 (UTC)[回覆]

報告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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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封禁113.218.88.63討論 | 貢獻)。--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5日 (一) 08:02 (UTC)[回覆]

報告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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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註冊用戶Yhinz17於Talk:詠春拳觸犯3RR,請處理。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12月6日 (二) 07:15 (UTC)[回覆]

閣下於標題上寫是「報告破壞」即是閣下已經定明其為破壞,為何於內容中又表示是「懷疑」?另外,提醒閣下。上述操作屬於維護操作,在執行維護操作的編輯摘要中,亦有清楚地寫到。用戶高安力於條目的討論頁複製其戶用討論頁內容,並不恰當,故此執行維護操作。反而閣下於本人的善意提醒後,仍然繼續地撤銷維護操作,則很懷疑是已經觸法了上述守冊規則。警告閣下注意,並且遵守守冊。同時邀請被提報的管理員,處理案件。CVS (留言) 2011年12月6日 (二) 07:19 (UTC)[回覆]

本人與閣下一樣,都是以為自己正在進行維護操作,然而閣下已回退了四次,本人只回退了三次,所以懷疑閣下觸犯3RR。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12月6日 (二) 07:30 (UTC)[回覆]

請匿名用戶注意,撤銷與回退相似,但是有所不同。本人是進行了一次撤銷,三次回退;閣下則是在本人提醒後,繼續進行,總共為三次的直接撤銷。本人在閣下兩次直接撤銷後,清楚地在編輯摘要中寫:「回復至被 Koonleg 不恰當地使用討論頁前的版本。Koonleg 將用戶討論頁的內容複製。正在不斷進行撤銷的匿名用戶,請注意『3RR』。」。閣下指「以為自己正在進行維護操作」,是否指閣下現在知道、默認或者承認了閣下當時的操作原來並不是維護操作?再者,即使閣下當時「以為自己正在進行維護操作」,閣下卻沒有在編輯摘要中提到,閣下在進行什麼類型的編輯;顯而易見,閣下此種措詞根本惡意破壞。至於本人的回退操作,在維基百科上亦已經有所章節概括解釋。閣下在本人善意提醒後,更是進行了第三次的撤銷。已經可以看出,閣下的動機為惡意,漠視維基百科守冊及維基人,已經可以歸類為破壞。

最後,教育閣下,即使用戶在一天內回退次數未超過三次,由於編輯戰或惡意破壞,也可以被封禁。不要以為沒有達乎數字上的三次,就可以在維基百科上胡作非為。Gakmo仁兄及眾管理人員對處理編輯戰案件有充份的智慧及多年的經驗,不會容許任何人在維基百科上去搬弄是非。CVS (留言) 2011年12月6日 (二) 07:49 (UTC)[回覆]

相信管理員自會秉公處理,不需要閣下充當代言人。本人只是在合理懷疑下提交報告,閣下所說甚麼「惡意破壞」、「搬弄是非」云云,似乎有點兒反應過敏,令人更加覺得此地無銀三百兩。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12月6日 (二) 09:28 (UTC)[回覆]

有關投訴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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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早前向閣下查詢有關條目楊千嬅之問題,該名用戶至今仍不斷堅持在條目強調楊千嬅所獲獎項,本人亦第二次向維基申請保護該條目,唯獨當保護期結束後,該用戶再一次加入楊千嬅所獲獎項內容,因為本人想向維基方面作出投訴用戶,以免愛好者的觀感不會在條目楊千嬅中影響讀者,請問有甚麼途徑可投訴--Curveatoms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15:5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