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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岩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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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岩民居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
时代宋代民国
编号295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山岩民居位于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宋至民国。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山岩民居住于白玉县盖玉区山岩乡,是山岩帕措文化(亦称“戈巴勺的重要组成部分。“山岩”为藏语译音,意为险恶之地。由于地理环境封闭,山岩保存了相对完整的帕措文化。“帕措文化”是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组成的宗族组织团体,其组织结构以“帕措”为主。“帕措”意为父系群体或父系制氏族部落,是指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特殊的地理环境下,为了维护本氏族自身利益,以父系为纽带延续而形成的一种父系氏族群体,距今已有上千年历史。山岩民居包括22座完整民居,2座古民居遗址,4处转经点,现存最早的建筑为宋代。山岩“戈巴”古村落具有浓郁的民俗特色。山岩人为抵御外敌,通常一个部落(家族)的房屋都建成城堡式,每一个家庭的确房与确房之间相互紧靠,连为一体,相互间有暗道连通,四层楼顶相互用一架独木梯相连。墙体很厚,墙上有滕望孔、射击孔;整个布局体现出浓浓的以村为战的痕迹。现射击孔、地下通道保存较好。山岩“戈巴”古村落的丧葬习俗也很特别。长者去世后,在房内选一处墙角,挖一个洞,洞壁砌好柏技,将尸体五官塞满酥油,赤身立于洞中,然后用泥将洞口封严,尸体长期葬于洞壁内不再移葬,遇有封泥脱落随时糊补。目前山岩壁葬保存较好。山岩“戈巴”古村落承载着浓郁的康巴民俗文化信息,对于研究康巴民俗文化具有重要的价值[1][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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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