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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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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四帖

张旭(685年—759年),字伯高吴郡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1]唐朝中期书法家,唐朝开元年间官至常熟尉,[2]后又为金吾长史[3]世称“张长史”。工于书法,有“草圣”之称。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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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年不详。[4]《新唐书》有张旭的事迹,附于《李白传》之后。张旭的书法,初学陆彦远陆柬之之子)。[5]张旭曾在朝廷任职,在长安及上京当官,并与颜真卿杜甫相识。

张旭以豪饮而知名。在杜甫的诗作“饮中八仙歌”里,张旭亦是其中一位被描写的人物之一,与其他人被称为“饮中八仙”。张旭以书法中最为奔放自由的草书闻名,据《新唐书》记载,张旭喜欢在醉之后书写作品,称之为“狂草”。他的书法多以奇形怪状、粗细对比夸张、以及充满情感的线条相连,在《旧唐书》中赞誉为“变化无穷、若有神助”[6]。张旭草书与李白诗,还有裴旻舞剑被称为三绝。[7]然而张旭并非只写草书,他是唐朝另一个知名书法家陆柬之的外孙,对于楷书国画等也相当精通。相传他的狂草来自观看公孙大娘及其弟子练剑时的姿态而得到灵感。[8]

在张旭之前,书法界一直奉王羲之王献之为规范,然而张旭的书法却打破了这个常规,为书法界带来旋风式的改革。杜甫在《八仙歌》中写道:“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有说李阳冰是他的弟子[9],此说没有确证。但崔邈颜真卿确实是张旭弟子[10],真卿本人在《张长史十二意笔法记》也提到自己跟随张旭学习笔法。邬彤亦曾为张旭弟子。[11]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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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留有不少关于张旭的记载,其中最广为人知的是他在酒后灵感来时,甚至于会激动到用头发书写作品。张旭的传世作品有《古诗四帖》、《千字文》、《郎官石柱记》、《悲清秋赋》、《自言帖》、《肚痛帖》等等。其中《古诗四帖》的内容包括了诗人庾信的《步虚词》二首,诗人谢灵运的两首诗:《王子晋赞》、《岩下一老公、四五少年赞》,共40行。高28.8厘米,宽192.3厘米、写在五色纸上。现藏中国辽宁省博物馆。他的作品在曾得到唐文宗李昂的喜爱、列为“三绝”之一。 当时唐朝还有另一位较年轻的、同样擅于草书的书法家怀素,也喜于醉后书写作品,与他有“颠张醉素”的俗称流传于世。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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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中·列传第一百四十》:时有吴郡张旭,亦与知章相善。旭善草书,而好酒,每醉后号呼狂走,索笔挥洒,变化无穷,若有神助,时人号为张颠。
  2. ^ 张固:《幽闲鼓吹》:“旭释褐为常熟尉。”(《太平广记》卷二零八)
  3. ^ 蔡希综《法书论》称“率府长史张旭”。
  4. ^ 张旭之生卒年于史无确载。闻一多《唐诗大系》以为张旭生于上元二年(675),约卒天宝九载(750),但未给出实证。苏涣《赠零陵僧》诗写到: “张颠没在二十年,谓言草圣无人传。”此诗作于大历二、三年间,当时张旭已去世二十年,可推断张旭约卒于天宝六、七载(747年、748年),此观点主要由詹瑛在《李白诗论丛·李诗辨伪》中提出。另,宋人无名氏编《宝刻丛编》卷三收有张旭所书《千字文》残帖,末署“乾元二年二月八日”,张旭如果真有乾元二年(759)的书法遗迹,则说张旭死于天宝年间大有问题,此为郭沫若在《李白与杜甫》中提出。
  5. ^ 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一《传授笔法人名》云:“彦远传之张旭。”卢携的《临池诀》中亦有张旭自述:“吴郡张旭言:自智永禅师过江,楷法随渡,智永乃羲、献之孙,得其家法,以授卢世南。”
  6. ^ 《旧唐书》:“吴郡张旭善草书,好酒。每醉后,号呼狂走,索笔挥洒,变化无穷,若有神助。”
  7. ^ 《太平广记》卷二一二引《唐画断》云“开元中驾幸东洛。吴生与裴星、张旭相遇,各陈所能。裴剑舞一曲,张书一壁,吴画一壁。都邑人士,一日之中,获睹三绝。”
  8. ^ 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吴道子》:“时又有公孙大娘,亦善舞剑器,张旭见之,因为之草书。”;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并序》:“吴人张旭善草书帖,数尝于邺县见云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豪荡感激。”
  9. ^ 《法书要录》卷一《传授笔法人名》云: “旭传之李阳冰,阳冰传徐浩、颜真卿、邬彤、韦玩、崔邈。”
  10. ^ 新唐书·卷二百二·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文艺中》:传其法,惟崔邈、颜真卿云。
  11. ^ 陆羽《僧怀素传》:称“颜太师真卿以怀素为同学邬兵曹弟子”。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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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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