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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岛副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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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岛副总督英语Lieutenant governor of the Isle of Man)是马恩岛领主马恩岛的官方个人代表,并被尊称为“阁下”。

过去,马恩岛副总督在马恩岛上拥有相当大的司法财政行政权力[1]然而,马恩岛副总督于1921年失去了作为司法机关首长的特权,[2]于1961年失去了作为马恩岛政府首脑的权力,[3]于1980年失去作为立法局主席的权力,并最终于1990年失去作为廷瓦尔德主席的权力。[2]今天,马恩岛副总督的角色本质上是仪式性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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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Ramsey Courier. Tuesday, 14.03.1905 Page: 3
  2. ^ 2.0 2.1 Court Information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1-10-08. Isle of Man Government
  3. ^ Isle of Man Constitution Act 1961 (PDF). [2023-08-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