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英文维基 | 中文维基 | 日文维基 | 草榴社区

蓝辛-石井协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蓝辛-石井协定英语:Lansing–Ishii Agreement日语:石井・ランシング協定)是在1917年11月2日,由美国国务卿蓝辛日本外务大臣石井菊次郎所签订的外交换文。协定中,双方重申在中国尊重“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及维持中国政权及领土完整等多项原则。但同时,美国却又承认日本由于“地理上的接近”,在中国享有“特殊利益”。美国政府这一举动与其提倡之门户开放政策自相矛盾。[1]

美国总统哈定在1922年3月8日对参议院的信件中指出:1917年11月2日签署的所谓《兰辛-石井协定》并不是条约,而是美国国务卿与日本特命全权大使石井子爵之间的公开声明。 从本质上讲,这种交换意见只不过是行政政策的宣言。 这样的声明或交换照会不会产生任何与现有或之后生效的条约义务不一致的效力。[2]

该协定曾被认为是美-日关系中的里程碑,但由于换文内容含糊,有可能出现不同的演绎方式,故此该协定实际上并未有发挥重大作用。最终,该协定于1922年被废除,为华盛顿会议中达成的九国公约所取代。

中国政府在11月5日接到日本驻北京公使通告该项协定后,即于11月9日发表声明:“中国政府仍保持向来之主义,中国政府不因他国文书互认有所拘束。”[3]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Barbara Wertheim Tuchman. Stilwell and the American Experience in China: 1911-1945. Random House. 2017: 63. ISBN 978-0-8129-8620-4. 
  2. ^ WARREN G. HARDING. Special Message to the Senate on the Effect of the Lansing-Ishii Agreement on China | The American Presidency Project. www.presidency.ucsb.edu. [2023-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22). 
  3. ^ 日美協商與中國宣言. 盛京时报 (奉天). 1917-11-13.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