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选
陈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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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广东布政司左布政使 | |
籍贯 | 浙江台州府临海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士贤,号克菴 |
谥号 | 恭愍 |
出生 | 宣德四年(1429年) 浙江临海县 |
逝世 |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 江西南昌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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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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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选(1429年—1486年),字士贤,号克菴,浙江临海县(今临海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广东左布政使。
生平
[编辑]言官
[编辑]陈员韬之子。天顺四年(1460年)庚辰科会试第一,进士二甲,授监察御史,巡按江西,尽黜贪残官吏。当时人称:“前有韩雍,后有陈选。”恰逢当时寇乱进入赣州,他上奏后不待报,即派兵平定。
明宪宗继位后,弹劾尚书马昂、侍郎吴复、鸿胪寺卿齐政,救翰林院修撰罗伦及学士倪谦、钱溥。之后督学南京,作《小学集注》以教诸生。[1]。
封疆
[编辑]成化六年,升为河南按察使司副使,不就改督学政。权阉汪直出巡时,都御史以下人皆拜谒,唯独陈选持揖礼。汪直问:“何官?”选答:“提学副使。”直曰:“大于都御史耶?”选曰:“提学何可比都御史,但忝人师,不敢自诎辱。”神情严正,而诸生在官署外群集。汪直不敢嚣张,只得好语遣走。
成化十四年(1478年),陈选升任河南按察使。多有平反冤狱,并整治吏治。成化十八年(1482年),任广东右布政使,二十年转左布政使。肇庆发生水灾,不待报就发粮赈灾[2]。
下狱
[编辑]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朝廷下诏减免各省贡献,但是市舶中官韦眷奏乞均徭户六十人添办方物。陈选持诏书争,皇帝命其减半,韦眷因此怀恨在心。恰逢番人马力麻诡称苏门答剌使臣欲入贡,韦眷接受贿赂后赞同,陈选知道后立即逐出。之后韦眷诬陷陈选贪污,皇帝派刑部员外郎李行会巡按御史徐同爱询问,当时有吏张褧被陈选黜免,韦眷以为他会怨恨陈选,指使他诬陷陈选。张褧不从,被执拷掠。李行、徐同爱因畏惧韦眷,仍然带走陈选。当时数万百姓夹道嚎哭遮留,使者不得不辟除找寻道路。行至南昌时,陈选病发,被李行阻碍治病,遂卒,享年58岁[3]。
身后
[编辑]弘治初年,主事林沂上书称冤求雪,遂诏复官礼葬。正德年间,追赠光禄寺卿,谥恭愍。[4]
参考文献
[编辑]注释
[编辑]- ^ 《明史·卷161》:陈选,字士贤,临海人。选自幼端悫寡言笑,以圣贤自期。天顺四年会试第一,成进士。授御史,巡按江西,尽黜贪残吏。时人语曰:“前有韩雍,后有陈选。”广寇流入赣州,奏闻,不待报,遣兵平之。宪宗即位,尝劾尚书马昂、侍郎吴复、鸿胪卿齐政,救修撰罗伦,学士倪谦、钱溥。言虽不尽行,一时惮其风采。已,督学南畿。颁冠、婚、祭、射仪于学宫,令诸生以时肄之。作《小学集注》以教诸生。按部常止宿学宫,夜巡两庑,察诸生诵读。除试牍糊名之陋,曰:“己不自信,何以信于人?”
- ^ 《明史·卷161》:成化六年迁河南副使。寻改督学政,立教如南畿。汪直出巡,都御史以下皆拜谒,选独长揖。直问:“何官?”选曰:“提学副使。”直曰:“大于都御史耶?”选曰:“提学何可比都御史,但忝人师,不敢自诎辱。”选词气严正,而诸生亦群集署外。直气慑,好语遣之。久之,进按察使。决遣轻系数百人,重囚多所平反,囹圄为空。治尚简易,独于赃吏无所假。然受赂百金以上者,坐六七镮而止。或问之,曰:“奸人惜财亦惜命,若尽挈所赂以货要人,即法挠矣。”历广东左、右布政使。肇庆大水,不待报,辄发粟振之。
- ^ 《明史·卷161》:二十一年诏减省贡献,而市舶中官韦眷奏乞均徭户六十人添办方物。选持诏书争,帝命与其半,眷由是怒选。番人马力麻诡称苏门答剌使臣欲入贡,私市易。眷利其厚贿,将许之,选立逐之去。撒马儿罕使者自甘肃贡狮子,将取道广东浮海归,云欲往满喇加更市以进。选疏言不可许,恐遗笑外番,轻中国。帝纳其言,而眷憾选甚。先是,番禺知县高瑶没眷通番资钜万,选移檄奖之,且闻于朝。至是眷诬奏选、瑶朋比为贪墨。诏遣刑部员外郎李行会巡按御史徐同爱讯之。选有所黜吏张褧,眷意其怨选,引令诬证选。褧坚不从,执褧拷掠无异辞。行、同爱畏眷,竟坐选如眷奏,与瑶俱被征。士民数万号泣遮留,使者辟除乃得出。至南昌,病作。行阻其医药,竟卒。年五十八。
- ^ 《明史·卷161》:员韬父子皆持操甚洁。而员韬量能容物,选务克己,因自号克菴,遇物亦稍峻。人谓员韬德性,四时皆备。选得其秋焉。尝割田百四十亩赡其族人,暨卒,族人以选子戴贫,还之,戴不可而止。弘治初,主事林沂疏雪选冤,诏复官礼葬。正德中,追赠光禄卿,谥忠湣。
书目
[编辑]- 京学志,《广东布政司左布政使赠光禄卿谥恭愍陈公选传》,《国朝献征录》,6册99卷 ,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