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铁路史
香港铁路是香港交通的组成部分之一。现时,香港最大的铁路公司为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共有10条中型或重型铁路系统路线和13条轻型铁路系统路线。
早期的铁路服务
[编辑]香港铁路历史始于1880年代,当时香港人口急速增长,由3,650人升至60,400多人。开埠初期常用的人力交通工具已无法应付需求,所以需要引入一种集体运输系统。
1881年6月13日,首位华人非官守议员伍廷芳向立法局提出创建车路计划。而当时为香港总商会主席的庄臣(英语:F.B. Johnson)于后来拟出规划草案。同年港英政府批准兴建六条有轨车路。
山顶缆车
[编辑]由于当时山顶是英国人和其他国富商人的聚居地,避免住户因依赖山兜和轿而造成危险,所以港英政府决定首先修建由苏格兰籍的商人芬梨·史密夫建议的第六条铁路——由中环花园半山区至太平山炉峰峡的山顶缆车。
香港高山缆车铁路公司遂正式成立,并于1885年9月施工建造山顶缆车路线。1888年工程竣工,在同年5月7日进行试车。1888年5月30日,山顶缆车正式投入服务。
山顶缆车除了是香港最早出现的机械化公共交通工具,也是亚洲第一条的机械化有轨公共交通工具。第一代山顶缆车由燃煤的蒸汽发动机带动,选择木制车厢,可乘座30人。车厢分为三等:头等是供太平山居民及殖民地官员,收费4角5分;二等给英国军人和警务处人员,收费3角;三等则供平民及宠物乘搭,收费5分。
电车
[编辑]1901年8月29日,港英政府提出《有轨电车事业条例》修正案,并颁布《一九零二年电车条例》(英语:1902 Tramways Ordinance),将电车路线与山顶缆车分别处理。1902年2月7日,香港电线车公司(英语:Hong Kong Tramwa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根据1902年第十号法例在英国伦敦注册成立,承办香港电车系统的承建及营运。不过,有关项目其后被香港电车局(英语:Electric Traction Company of Hong Kong Limited)接管。
1903年,由坚尼地城至毕打街邮政总局、毕打街邮政总局至铜锣湾的两段单线路轨铺设工程正式展开,之后才延长至筲箕湾。1904年初期,电车以散件形式由英国运至组装。首批到港电车共26辆,分别是10辆头等电车及16辆三等电车,皆为单层设计;车身长29呎,阔6呎4吋。
1910年,香港电车局改名为香港电车有限公司(英语:Hong Kong Tramways Limited),同年亦向港英政府申请在九龙提供电车服务。虽然港府于1897年通过电车法例,授权九龙仓在九龙区铺设货运的电车路轨,但这次电车公司拓展电车服务的申请却被否决。
九龙至广州铁路
[编辑]香港在港英政府管治下,明白铁路发展既可运货,亦可载客。1898年5月13日,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及怡和洋行组成的中英银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新上任的督办大臣宣怀达成协议,取得特许权以兴建一条由广州至香港的铁路(下称九广铁路)。为此,在同年6月,英国和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得到了新界土地后,港英政府于1904年与清政府达成协议,由港府负责营运、兴建香港范围内的路段(英段)以罗湖作终点站;由中英银公司代清政府负责兴建及筹集资金、由清政府营运罗湖至广州。
1906年,九广铁路(英段)正式施工。铁路全长22英里,当中包括有5条隧道、48座桥梁及66条暗渠等。而当中最为艰难的,是修筑烟墩山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