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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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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飞(1965年),前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呼和浩特站站长,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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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之前,马俊飞曾经担任呼和浩特站站长。[1]2009年8月11日,马俊飞被任命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分管运输生产。呼和浩特铁路局运力有限,无法满足需求,很多企业向马俊飞行贿,以求保证或提高运输量。2011年6月,马俊飞与时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林奋强中纪委带走,接受调查,两人被免职。[2]

办案机关将马俊飞带走时,手中只有他受贿300万元人民币的线索,马俊飞主动交代了价值一亿多元人民币的赃款和赃物。办案机关在马俊飞的家中发现了人民币0.88亿元、美元419万、欧元30万、英镑2万、港币27万、黄金43.3公斤。马俊飞可查明的受贿额折合7465.75205万元人民币,包括人民币0.59亿元、美元211万、欧元0.5万、英镑0.5万、黄金5.9公斤。另有折合人民币6366.143万元的款物无法说明来源。总案款1.3亿人民币,而马俊飞在任时间只有22个月,平均下来每小时敛财近万元。马俊飞得到贿款后既不消费,也不退赃,钱物藏在北京呼和浩特的房子里,其中北京的房子还是他向朋友借的。2013年12月底,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马俊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3][4][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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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细微变化尽显呼和浩特站待客温情. 中国铁路网. 2007-03-31 [2014-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呼铁局局长林奋强和副局长马俊飞被查. 经济观察网. 2011-06-23 [2014-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马俊飞两年敛财1.3亿日均贪污20万 最头疼的事是藏钱. 江淮晨报. 2014-01-06 [2014-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两年敛财1.3亿元——呼铁局原副局长马俊飞的贪腐之路. 新华社. 2014-01-05 [2014-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呼市铁路局原副局长衡水被判死缓:最头痛藏钱. 台海网. 2014-01-02 [2014-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