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Sdraam-en/卡里尔诉碳酸烟球公司案
外观
本页面有内容译自英语维基百科页面“Carlill v Carbolic Smoke Ball Co”(原作者列于其历史记录页)。 |
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
这个投票已经结束,该提名不通过。请不要对这个提名做任何编辑。
- 英国合同法著名案例。翻译自对应的英文页面,如有翻译腔问题请直接提出。感谢指教。 --污牛(留言) 2020年10月30日 (五) 03:26 (UTC)
- (!)意见:我们“买出”了数千个碳酸烟球。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10月31日 (六) 05:14 (UTC)
- (:)回应:收到,有关语句已经重新修饰。Sdraam-en 污牛(留言) 2020年10月31日 (六) 08:13 (UTC)
- (=)中立,翻译欠缺精准。
- 该判决认为→该判决指出
- 审理本案的几位著名的法官创造性地发展法律→审理本案的几位著名的法官开创性地发展法律
- 该案涉及一种经常用于治疗流感的产品。制造商的广告说明,如果消费者发现产品不起作用,将获得100英镑奖励...。
--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本月惊悚热映 2020年11月1日 (日) 13:16 (UTC)
- (:)回应:我把词条重新看了一遍,笔误太多了。看到的、能改的我尽量都改了,感谢建议。刚刚笔误我自己都看笑了,是我有点不认真。——Sdraam-en 污牛(留言) 2020年11月1日 (日) 16:23 (UTC)
- (-)反对:因应某人请求,阅读后发现如下问题: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不够,导致出现“入门级”等之错误用词;未能厘清要约与邀约的分别(例如:不论英文对应处是否纂有“invitation to offer”,译文全文依然通论“要约”(offer),而未言“邀约/要约邀请”(invitation to offer));未能查找专有名词的对应翻译(例如:错误翻译LJ(Lord Justice));单纯按照文本翻译而未有仔细理解判例所论述的法律原则;通篇存在十分严重的欧化中文问题(如“开创性地”)。这篇内容太过粗糙,我希望译者搬至草稿页再仔细检查、整理后再尝试DYK。期间,如有需要,我可在我能力内协助修册。——だ☆ぜ (Dasze) 2020年11月2日 (一) 07:29 (UTC)
- (:)回应:接受批评,阁下如有空闲,恳请移步用户页协助改善,链接已经在下方列出。感谢指教。——Sdraam-en 污牛(留言) 2020年11月2日 (一) 10:44 (UTC)
- 撤回请求:请求撤回DYK申请。页面已作为草稿移动到个人用户页。——Sdraam-en 污牛(留言) 2020年11月2日 (一) 10:28 (UTC)
- 已取消,条目已被主编移至用户空间。--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论功行赏 ) 2020年11月2日 (一) 22: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