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钟楼
外观
钟鼓楼古建筑区(含钟楼、火神庙、南城门与箭楼、古城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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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剑阁县普安镇 |
时代 | 明代 |
编号 | 86 |
认定时间 | 1991年4月16日 |
剑阁钟楼位于四川省剑阁县普安镇,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明。1991年4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1]。
钟楼始建于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七月,为剑州知州李壁所建,后毁于明末战火。现存的钟鼓楼是民国十四年剑阁县知事王昌蔚会同前清拔贡母毓楠,县教育局长唐如陶在原址上重建的。楼为重檐歇山式屋顶,连底四层,为过街式建筑,面阔3间,进深3问,通高17.5米,占地面积152平方米。楼底7根巨大的石柱为明代遗物,青灰色小筒瓦房面,整个建筑气势宏伟,气派不凡。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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