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本九八氏颂德碑
22°44′48″N 120°37′08″E / 22.746601°N 120.618820°E 桥本九八氏颂德碑(台湾客家语四县腔:kieuˇ bunˋ giuˋ badˋxiung dedˋ biˊ[1]),位于台湾屏东县高树乡广兴村,系纪念当地农民联合台湾总督府警察对抗鹿港辜家的土地纠纷事件。
历史
[编辑]广兴村在台湾日治时期属高雄州屏东郡盐埔庄。庄民将近新垦之地登记在土地公名下,取名为“福德祠祭祀公业”的共同拓垦团体。当时所登录的土地多达百多甲,地目种类皆属未开垦的溪埔地。后来公业管理人私下偷卖公业地给鹿港辜家,导致争纷。此事始于1926年,民众遂找有力人士出面处理,历经多年终于拿回。第一次归还有67甲,每户平均分4.2分地。福德祠公地尚有56甲,除留用8甲作为作私墓地外,其余48甲地,再平分给每户2分地。于1933年立碑纪念。[2]
碑材质为水泥,碑体为高4尺3、宽0.35尺[1]。虽碑文上感谢对象为台湾总督府警察桥本九八[a],不过村民却认为佳冬庄庄长萧恩乡[b]才是背后的有力推动者,为避免桥本九八不悦,故在碑之前再起一块大理石牌以另行纪念[2]。
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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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神明会福德祀公业地百七十六甲,系吾等祖先为图后代之幸福故不惮披荆斩棘以创建此基业,不幸派下突起内哄,致使该业内之百二十六甲为大和兴业会社[c]所买得,二比惹起争端,事件日以纷纠,几无和解之望,幸得大名鼎鼎之屏东郡警察课长桥本九八氏自下车伊始,即能下体吾等派下之苦情,于公务繁剧中忘餐废寝为排难解纷,其结果竟得六十甲物归原主,且为吾等图善后策,将该公业地全部分割并代办登记,其恳切公平用意周到,真令人镂骨铭心。盖自事件以来已阅八载,兴霜至此而得圆满解决者,皆贤课长之赐也!吾人沐此厚恩感激,爰是询谋佥同为颂其德、志其功,冀传诸不朽、垂诸无穷,乃勒碑以当纪念焉! 昭和八年十二月穀旦 新大路关[d]部民一同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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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橋本九八頌德碑. 台湾客庄文化数位典藏网站. 中华民国客家委员会. [2016-04-11] (中文(台湾)).[永久失效链接]
- ^ 2.0 2.1 2.2 邱渊惠. 〈廣興村開庄福德祠及其祭祀公業〉. 《屏東縣高樹鄉客家聚落調查與(影像)紀錄》. 台湾: 中华民国客家委员会. 2013 (中文(台湾)).
- ^ 橋本九八 昭和八年 (PDF). 台湾总督府职员录系统.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 [2016-04-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9-14) (中文(台湾)).
- ^ 张添雄. 緬懷六堆政治家. 《台湾时报》. 2013-06-19 [2016-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2) (中文(台湾)).
- ^ 曾坤木. 〈泰和農場的土地不是插旗子來的〉. 《六堆风云》 (台湾: 六堆风云杂志社). 2004-01, (第104期)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