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英文维基 | 中文维基 | 日文维基 | 草榴社区

Revolution For DS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volution For DS(简称R4R4DS),为任天堂DS平台上的一个很受玩家欢迎的烧录卡

功能

[编辑]

R4是一种用于 NDS 的烧录卡,不设内置记忆体,只能插入 MicroSD 卡作储存游戏音乐图片等档案之用。而配合 Moonshell 更能听音乐、看图片影片。是用 MicroSD 作为记忆体,亦支援金手指。推出初期时它们的外观与底版相同,连错误信息亦是如此。这两张烧录卡也可以配合 Nintendo Wi-Fi Connection(NWC) ,亦可以透过 Moonshell 播放音乐影片电子书图片媒体。R4 的 v1.14 内核支援所有 Download Play。它现在都不能支援较大容量的 SDHC (Secure Digital High Capacity),是因为 SDHC 卡采用了新规格,因此不能用于以往使用 SD卡的设备。只可以用在标有 SDHC 标记的设备上使用。我们可以在 R4 上运行 4GBMicroSD,但在运行游戏时会出现不稳定的情况。最近推出了 R4 SDHC ,可以支援 SDHC

简介

[编辑]

R4是一种用于NDS的烧录卡,不设内置记忆体,只能插入MicroSD卡作储存游戏音乐图片档案之用,支援金手指。推出初期时它们的外观与底版相同,连错误信息亦是如此。后来,R4改了底版设计,是为“牛屎卡”,用料下降成本,自然有人表示M3 Simply比R4好。到了2007年9月,官方发布新外壳和底版,但仍是直插MicroSD卡,除了改善弹簧易断问题,外观改善了一点。

侵权争议

[编辑]

香港“禁售”

[编辑]

2007年12月,Gamewave杂志指香港海关及知识产权署将深受欢迎的烧录卡“R4”于2008年1月1日列为禁售,如出售则为违法,但有关报导最后证实为不正确。Gamewave故此澄清,因为有关法例尚未生效。 但因此恐慌,在全港买R4,一就是很昂贵、一就是不售。 在2008年4月25日,“反规避条文”正式生效,但售卖R4是否违法,仍有灰色地带。[1]

日本被告

[编辑]

2008年7月29日,任天堂等多家公司一同以“防止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上诉,状告贩卖R4的5家公司,并要求禁止进口和销售该类产品。[2][3]

停产

[编辑]

由于多间制造R4的厂房被封,因此R4停产,内核也不再更新。

后续产品

[编辑]

R4i-sdhc,为任天堂NDSDSi3DS平台上的一个很受玩家欢迎的烧录卡。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部分内容来自2008年5月30日《明报[1][永久失效链接]
  2. ^ 任天堂等多家公司起诉贩卖R4的5家公司[2]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ニンテンドーDS用機器に対する法的措置について. [2009-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1-19) (日语).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