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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Last x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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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xihan留言2014年11月15日 (六) 13:22 (UTC)[回复]

邀请加入粤语配音员专题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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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到阁下的编辑,相信您对香港配音员有一定认识。现在,粤语配音员专题小组已开设了,在此诚邀您的加入,促进香港声迷在维基上的交流,另外,为使你能保持关注香港配音员议题,希望您能把小组的页面加进“监视列表”。虽然最近都无什么交流,不过先邀请多点同道人都是好。—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4年12月6日 (六) 11:52 (UTC)[回复]

关于一些香港配音员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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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依照维基百科的编辑原则:

  1. 依照著作权法,任何作品在发表的一刻,就自动受到版权的保护,无须做登记或注册,除非原创者或版权持有人宣布放弃这种权利。也就是说,即使一件作品并没有标明“版权所有”、即使作品在互联网唾手可得,只要是有人创作的,而版权持有人没有宣布放弃版权、或者版权没有过期,这份作品就还是受到版权保护的。复制、传播、出版等都要得到版权持有人的允许,擅自复制、传播、出版或转载他人作品,是侵害著作权的违法行为,维基百科不会纵容违法行为。虽然维基百科的内容允许自由复制、修改、营利性使用,但它不是反著作权,它仍尊重现有的著作权体制。
  2. 维基百科是一部结合了普通与专业的百科全书及年鉴元素的百科全书。所有文章与编辑必须遵循非原创研究且力求准确的原则。维基百科不是一个让您发表个人意见、经验、或讨论的地方。同时,维基百科亦不是未经整理、杂乱无章资讯的存放站。维基百科既不是纪录琐事的地方,也不是您个人的临时演说台宣传工具和出版社,更不是一个无政府国度民主试验场。维基百科不能当作辞典、新闻媒体或文献库;此类内容请查阅维基辞典维基新闻维基文库等维基计划。

另外,请注意在他人的讨论页上留言时,请遵守讨论页指导方针,记住用“签名”。--Photoyi留言2015年9月20日 (日) 04:38 (UTC)[回复]


长篇大论,却从来没回应我的论点 如果该配音员参与的作品不能引用作为来源(并非抄袭该网站的内容,而是提供作品连结证明该配音员有参与) 那应该怎样才能证明该配音员的存在? 情况亦等于写一份论文阐述观点,难道不能够写下参考的出处吗? 香港配音员很多条目也有很多相同的引用情况,为何你不一一指出,而只针对某些配音员?

Last xmas留言2015年9月20日 (日) 16:41 (UTC)[回复]

@Last xmas
  1. 维基百科已经讲明引用作为来源的资料是需要依照著作权法,任何作品在发表的一刻,就自动受到版权的保护,无须做登记或注册,除非原创者或版权持有人宣布放弃这种权利。也就是说,即使一件作品并没有标明“版权所有”、即使作品在互联网唾手可得,只要是有人创作的,而版权持有人没有宣布放弃版权、或者版权没有过期,这份作品就还是受到版权保护的。
  2. 关于维基百科是否要证明该配音员的存在,是依照关注度来决定了一个主题是否有编写独立条目介绍的必要。维基百科也明讲不是未经整理、杂乱无章资讯的存放站。
  3. 至于论文的参考引用,也是有网站来源的引用相关规范。这跟维基百科引用来源规范无直接关联!
至于其他条目早在昨日查看相关问题,之后请阁下花些时间了解维基百科的编写规范。愿相关的香港配音员条目都能获“选优良条目”--Photoyi留言2015年9月20日 (日) 17:21 (UTC)[回复]

杜景煜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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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杜景煜”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Nivekin请留言 2015年10月19日 (一) 03:38 (UTC)[回复]

石梓晴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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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11月30日 (一) 02:48 (UTC)[回复]

杜景煜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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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Nivekin请留言 2015年11月30日 (一) 06:39 (UTC)[回复]

回粤配专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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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UP是没有问题,因为Gordonhhc好似有做开,而想上诉可以在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中要求。369aio留言2016年1月6日 (三) 07:43 (UTC)[回复]
谢谢369aio你的回复 --Last xmas留言2016年1月6日 (三) 08:12 (UTC)[回复]

致 《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读者:

我们想要让您知道,以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为期,共有针对方针与指引的新提案25项,已通过4项。谨就通过者加以介绍:

  • 特色图片标准已经修订,图像最少大小放宽至1000像素并订下例外条款。
  • 翻译指引已经修订,增加翻译注意事项。
  • 勇于提问指引已经确立,提醒用户要勇于发问,以达致减少争议。
  • 签名指引已经修订,提醒用户毋须于结构讨论页签署。


编撰小组

R96340
Aotfs2013
J.Wong

2017年12月21日 (四) 11:58 (UTC)

借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所发送

《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是第一份关注于维基百科政策建设的刊物,由R96340Aotfs2013J.Wong等编撰小组共同编撰,帮助社群成员掌握方针与指引的脉动。《维基百科政策公报》将以月为周期,于每月15日定期发刊,欢迎任何感兴趣于维基百科政策的维基人订阅《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若您没有主动订阅《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而收到《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是因为您被编撰小组认为是应掌握维基百科政策脉动的使用者,您可以将您的使用者名称从公报发送名单订阅清单中移除,并在您的使用者页面添加特殊分类以停止透过《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掌握维基百科政策脉动。

我们非常重视使用者对于接受《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的感受,在2017年12月号(创刊号)的发送后,我们注意到一些使用者对于简报的发送感到不适,对此我们感到万分遗憾,并且已于第一时间自相关清单中移除不愿继续收受简报发送的使用者。经过编撰小组审慎地评估与考量,我们决定在2018年1月号中取消对于引发一些使用者不适的List B的发送工作,为了在政策异动下维护您的权益,我们借由此则讯息向您通知相关政策异动;如您希望继续借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掌握中文维基百科之管理人员及方针指引变动,您可以将自己加入一份全新的专属清单以保持对于《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的订阅。

感谢各位读者对于《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的支持,我们希望能与您共同努力使中文维基百科更加美好。


此则讯息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编撰小组借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发送于 2018年1月14日 (日) 16:17 (UTC)[回复]


石梓晴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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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 456508 2023年5月5日 (五) 00:4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