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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式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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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式步槍
三八式歩兵銃
三八式步槍(三八式歩兵銃)
類型手動槍機步槍
原產地 大日本帝國
服役記錄
服役期間1905年-1950年代(日本)
使用方見使用國
參與戰爭/衝突中華民國軍閥戰爭
第一次世界大戰
俄國內戰
芬蘭內戰
北伐戰爭
霧社事件
西班牙內戰
第二次中日戰爭
日蘇國界戰爭
第二次世界大戰
太平洋戰爭
日蘇戰爭
國共內戰
韓戰
寮國內戰
越戰
生產歷史
研發者南部麒次郎
研發日期1905年
生產商小石川砲兵工廠日語東京砲兵工廠
生產日期1905-1945年
製造數量約3,400,000把
衍生型三八式卡賓槍九七式狙擊步槍
基本規格
重量3,730克(加上刺刀重4,100克)
長度127.6公分(上刺刀可達166.3公分)
槍管長度797公釐

子彈6.5×50公釐有阪
口徑6.5公釐
槍機旋轉後拉式槍機
發射模式連發
槍口初速765公尺/秒
有效射程460公尺
供彈方式5發橋夾,內置彈倉
瞄具機械瞄具:鐵製直立式表尺

三八式步槍(日語:三八式歩兵銃さんはちしきほへいじゅう sanpachi-shiki hohei-juu)為手動步槍日本陸軍日俄戰爭同年(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正式採用為制式武器,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三八式步槍在中國一向俗稱為三八大蓋,由於其槍機上有一個隨槍機連動的防塵蓋以及機匣上刻有「三八式」字樣而得名。[1]

設計及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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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式步槍的原型是三十年式步槍三五式海軍步槍。三十年式步槍仿造自德國毛瑟步槍,設計師是有坂成章大佐,以取代從甲午戰爭以來,仿造法國M1874步槍不可靠也打不準的二十二年式村田步槍。有坂在設計三十年式步槍時起初設定了三種口徑作為研發方向:6公釐、6.5公釐以及7公釐。6公釐口徑對於當時的日本工藝技術上還是一個很大的困難,在當時的日本人不像現在在飲食上能夠得到均衡的發展,所以體格也因為飲食的關係身形較瘦小,所以在面對7公釐口徑的後座力對當時體格較小的日本人來說又太強;6.5公釐口徑剛剛好,因此獲得採用。三十年式步槍於1897年進行制式化生產,並於1903年完成日本全軍更換整裝。

至於日本陸軍換發三十年式步槍後,日本海軍陸戰隊也跟著換槍,有坂成章將設計案轉將給部屬南部麒次郎大尉負責改進。南部麒次郎只進行了小改良,將表尺改為直立式(日方稱為「扇転式」,亦即表尺像扇子一樣立起來),並且加上槍機蓋(遊底覆を追加した;使用前須取下),並命名為三五式海軍步槍(三十五年式海軍銃)。

三十年式步槍在1904年至1905年日俄戰爭下受到最嚴格的挑戰。日軍在中國東北戰場上使用三十年式步槍的表現暴露出問題,因為中國北方常有來自蒙古黃土高原的細小沙塵,很容易飄進槍身機匣內部導致操作故障,因此造成日軍官兵上下發起勤奮擦槍保養運動。然而日本人一向以細心而著稱,但是細心在戰場上卻要了不少官兵老命;三十年式的槍機部設計可以說是相當精良,但也可以反過來說複雜度相當高,日軍官兵在面對日復一日沙塵入侵的同時,往往必須將步槍分解到更細緻的程度才能有效清除塵土污垢,也因此在步槍分解與組裝上發生許多嚴重的故障,最糟糕的包括三十年式步槍有根很容易折斷的擊針(firing pin)。

上述的情形在日俄戰爭後被提出討論與進行改善,這時候已經升任小石川砲兵工廠日語東京砲兵工廠研究所所長的南部麒次郎因此將槍機重新進行簡化,同時在槍機表面增加了一個隨槍機連動的防塵蓋。然而增加防塵蓋,卻又為操作時增加了獨特的金屬噪音。其他改進包括在準星兩側增加護翼,三八式步槍機械照準器早期採用V型缺口照門,後期採用覘孔式照門。南部很快地完成三十式步槍的改良後,於明治四十年(1907年)5月開始制式化在東京小石川砲兵工廠進行生產。雖然正式的制式化量產從1907年開始,不過南部麒次郎將新改良開發的步槍到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才命名;明治41年3月開始,新式的三八式步槍逐漸成為部隊的標準配備,到了明治43年(1910年),部隊中的三十年式步槍就全面被三八式步槍取代了。

該槍的正式名稱為三八式步兵銃,但是「三八式小銃」的名稱從大正初期就成了半官方的叫法[2][3][4]

值得注意的是在大正3年(1914年)4月,原本槍身機匣上傳統象徵皇室的菊御紋章刻印宣布廢除了,所以往後的三八式步槍就沒有菊花刻印紋。大正10年(1921年)4月,三八式步槍又進行了一次防鏽蝕(発錆防止)的改進工程,並且重新將右旋膛線從6條縮減改為4條。昭和13年(1938年),日本依據國家總動員法進行三八式步槍的緊急增産,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在日本侵華戰爭中,日軍裝備以及中國抗日軍民通過繳獲獲得的三八式步槍、加上後來描寫抗日戰爭的眾多文藝作品也使得「三八大蓋」(三八式步槍在中國的俗稱)在中國有很高的知名度。華東軍區的總結認為三八槍的優點是精確度高,槍管鋼質好,保養得好能連續射擊一萬發。在太平洋戰爭中,日軍與裝備半自動步槍的美軍作戰,三八式步槍在射速方面明顯不如M1加蘭德步槍,有人做過實驗,熟練射手使用三八式步槍可以用8秒向四個目標打出五發子彈,而加蘭德步槍可以在4-5秒向四個目標打出八發子彈。

此槍和零式戰鬥機一同普遍被現為日本軍隊的象徵。昭和47年橫井莊一下士回日本時聲稱:「我將天皇陛下賜給我的三八式步槍帶回來了。」

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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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式步槍與同時代一些步槍對比

三八式步槍重3.73公斤,加上30年式刺刀為4.1公斤。槍身全長127.6公分,加上刺刀後長166.3公分,該槍一大特徵就是它的長度,有人認為三八式步槍就如它的前身,像是三十式步槍(全長127.5公分,加上刺刀長166.5公分)以及村田步槍(全長121公分),都是基於肉搏戰所設計步槍。然而與它同時代的主流步槍如毛瑟Gewehr 98步槍(1898年設計)為125公分槍身長加50公刺刀,莫辛-納干M1891步槍的130.6公分槍身及帶刺刀全長173.8公分的長度對比時並不奇怪。抗日戰爭的二十世紀三十年代面對一戰後已經普遍縮短槍長的各國新一代所謂的「短步槍」,因而三八式步槍顯得格外長。而且日軍當時普遍身高矮小,在雙方拼刺刀認為較為長的步槍有利。日本到1939年之後才制式採用口徑改為7.7公釐的九九式「短步槍」,但產量不足而且優先供應太平洋戰場,不能全面取代三八式步槍。[5]

三八式步槍的機匣製作公差小,表面經過防蝕處理,槍機在機匣內運行順暢,機匣上面有兩個排氣小孔,保證射擊時的安全,槍機上方是截面為隨著槍機前後滑動的「n」型的防塵蓋,防塵蓋上有開口供直式槍機拉柄伸出,槍機尾部有圓帽型的轉動保險裝置。 槍機組件的設計極大簡化,其部件數量比毛瑟槍還少3個零件,僅有5個零件,是當年旋轉後拉式槍機步槍中結構最簡單的,提高可靠性和減低維護保障難度,但零件外形複雜增加了加工難度。 三八式步槍的彈倉鑲嵌在槍身內,容量5發子彈,三八式步槍的彈倉還有空倉提示功能:當彈倉內最後一發槍彈射出後,槍機後拉到位時托彈板會頂住槍機頭無法向前運動提醒射手裝彈。另外,三八式步槍的槍託加工方式與一般步槍的槍托用一整塊木料切削而成不同,是用兩塊木料拼接而成的,這種方式雖然容易開裂但可節省木材。

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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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式步槍採用6.5公釐有坂(Arisaka)彈藥;該彈設計時的要求是以世界最小級別口徑的步槍彈打碎哥薩克騎兵的馬腳骨,它也實現了這一目的。 以三八式步槍122.6倍徑的槍管來看,槍管倍徑實在過長,彈藥的能量被槍管與彈頭的摩擦力遞減的問題,長倍徑的設計方式讓射擊時的槍枝重心因為質量的因素而往前傾,亦即在無依託射擊情形下,射手左臂有過負荷(over-sustained)的情形,當射手體型並不高大時缺點會更明顯。 此外以50公釐彈殼的火藥容積率粗算值(Solidity Approximative Measure)來算,只有49.51立方公分。

三八式步槍在射擊時由於長倍徑使槍身的配重都在傾向前方,加上子彈的火藥容積有限,因此三八式步槍在射擊時反而可以有效提高射速,因為後座力(recoil)被倍徑的質量形成的配重與子彈的低火藥量所抑制,對於當時體型矮小的日本人而言,三八式步槍發射時射擊時後座力小、易於控制,射手的瞄準方式幾乎不受干擾,對於射擊具有天份的射手而言,三八式步槍是一把非常穩定又易於操控的步槍。 另外,三八式步槍由於使用小裝藥子彈,其槍機閉鎖時相當牢固,發生膛炸時幾乎都是槍管爆裂,罕有槍機突耳斷裂的情形。 美軍在日本投降後評估三八槍完全能使用威力更大裝藥更多的子彈。

帶彈量方面一名步槍手腰帶前方有30發裝的彈包兩個,背後有60發裝的一個大彈包共計120發。

威力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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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式步槍最初沿用它的前身三十年式步槍採用6.5公釐有坂(Arisaka)圓頭彈藥;德國研製成新型尖頭彈後,1907年日本也研製成三八式6.5公釐尖頭彈;三十八年式槍彈彈頭直徑6.65公釐,殼頸直徑7.34公釐,殼肩直徑10.59公釐,彈底直徑11.56公釐,底緣直徑11.84公釐,底緣厚度1.143公釐,彈殼長50.8公釐,全長75.69公釐,彈頭重9克,全重21克,裝藥2.14克。彈頭為8:2混合的銅鎳合金被甲。它的前身三十年實包為32grain的裝藥發射160grain的圓頭彈。另外供大正十一年式輕機槍所用的子彈雖然外形並無不同,實際為減裝彈,日軍在供機槍使用的彈包印上表示減裝的「G」的。另外也由於它的小口徑無法開發燃燒彈之類的特殊彈種,因此只有普通(Full Metal Jacket)彈頭。從倍徑上換算過來M1903春田步槍的.30-06子彈等於是63公釐的彈殼推送7.62公釐的彈頭經過78倍徑的槍管。三八式步槍有效射程有460公尺,以一戰到二戰這個距離都絕對夠普通步槍兵使用。除與火藥量低有關以外,有坂子彈的彈頭首先長徑比就大約是一比五(.30彈頭的長徑比大約一比三),並且又是"非艇尾"(non boat-tail)設計的彈頭,彈頭與槍管貼和面積過大,摩擦力也高,雖然彈頭長徑比使得彈頭穿透力優良,但彈頭殺傷力在較遠距離大幅下降。

非艇尾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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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艇尾」的彈頭威力比有「艇尾」的彈頭大,肇因彈頭受火藥推送面積大並且享有較佳的氣密效應於有「艇尾」的彈頭。

6.5公釐有坂子彈在大氣中高速前進時,其梭狀尖端能夠快速有效地將空氣「推開」,不過子彈推開大氣後,彈頭後方會形成小小的真空,大氣會以正常的壓力進行補償合併;在前進中的子彈正後方會一直保持一個真空區域由於子彈前方空氣被推開的關係,大氣在進行回填的程序時會受到真空的影響而優先填補真空的部份,也等於說空氣追逐著這一塊真空並且還以被吸入的方式進行填補,所以空氣會持續呈現出渦流狀(turbulence)。

一般來說有「艇尾」的彈頭在空氣動力學上會有較佳的表現,遠勝沒有「艇尾」的彈頭。尤其依賴慣性為動能的拋射物其動能遞減的效率最快,尤其大部分平底型子彈有效射程不足原因與此有關。由於彈尖前方的空氣幾乎是被劃開而非被推開,彈頭尾端直徑小於口徑,以至於彈頭後方的真空區空間跟著縮小,等於大氣順著彈頭形狀進行合併而不是被推開後再合併;彈頭飛經之處大氣等於幾乎沒有被干擾過,因此自然也不會產生渦流干擾彈頭。

K98步槍為例,該槍到1934年正式採用船尾彈。美國兵工在1926年採用.30 M1「球彈」。

殺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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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式步槍還有一個特性是擁有低伸平穩的彈道終端彈道英語terminal ballistics, 儘管6.5公釐三八式子彈初速有762公尺每秒,三八式步槍的彈道特性肇因與槍管的長短並無絕對關係;其彈道低伸平穩原因由於彈頭的口徑與長徑的倍比高達一比五,因此除了前述彈頭在大氣中的飛行特性造成彈道低伸的特性之外,高長徑比的子彈受限於體積、體積與尺寸的關係,運動的特性往往從一般大氣的環境下突然變化成為高密度的環境時,例如人體,密度的變化限制了彈頭進行物理性的變化。 也就是說普遍說來低長徑比並且具有矛式(Spitz)彈尖的彈頭很容易因為密度的變化而在擊中與擊入物體後產生滾轉(tumble),而滾轉又會引發與加速彈頭的變形與彈頭罩(Metal jacket)破裂,尤其彈頭曾經先擊穿過堅硬的物體而變形後,彈頭的破裂(甚至碎裂)的過程會變的更快。

三八式步槍總共開發出三種6.5公釐彈藥,最初所開發的彈藥殺傷力最小,是圓頭彈,打到人體沒擊中要害都是輕傷。 據說很多經歷過抗戰的老兵對於1937年日本侵華戰爭初期有坂子彈的印象就是具有「一槍兩眼」(貫穿力)的效果。 日本在1939年不顧慮補給難度開始裝備使用7.7公釐有坂彈的九九式步槍,計劃在戰爭中完全取代三八式,因1941年珍珠港事件日美開戰作罷;但日軍同時對6.5公釐有坂彈頭進行了改動。 至1945年美國海軍陸戰隊開始與日本陸軍在西太平洋展開奪島戰,在任職美國陸軍軍醫部的Beyer, Arima & Johnson於二戰時期出版的「彈道殺傷」第一章「敵人彈藥」中有以下對日本38式步槍的6.5公釐子彈有細緻的描述,稱其中頭部到軀幹中彈後形成可怕的巨大穿出傷的亦不在少數。 另外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中明確提到過三八式步槍彈比7.92公釐步槍彈的殺傷力更大,晉察冀解放區兵工廠在1946年日本投降後,生產子彈中6.5公釐和7.9公釐的數量對等,由此可知1946年後的38步槍的彈藥比1937年時已增大。  。

而據北美的槍支愛好者的記事,使用當今的該槍可以在150-200m米有效射殺棕熊,並稱6.5有坂彈長在150公尺、最多200公尺內命中人體會出現相當可觀的彈頭變形,在200公尺—600公尺距離上飛行彈道會非常穩定,命中人體之後也很難失穩因此會形成進口出口一樣大的情況。 超過600公尺後的致傷效果和其他同時期步槍彈沒有決定性差別。

隱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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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口徑的彈頭經過長度約31.5英寸(797公釐)的槍管之後,發射藥在槍管內充分燃燒,槍口在射擊時的閃焰幾乎不明顯,原因在於這一段距離的空間內彈藥的燃燒程序無法完成,因此射手得於黑暗中得到掩護與隱匿(見槍管)。

三八式步槍與其衍生型九七式狙擊步槍在這一點發揮的非常優異,往往在太平洋戰場上美軍在特定距離內死於日軍冷槍之下而無法快速標定日軍狙擊手的位置進行還擊,其長達797公釐的槍管,即使在夜間美軍官兵也無法看見九七式狙擊步槍吐出的火舌;在白天也見不到九七式狙擊步槍口的白煙與塵土。

但不代表日軍狙擊手是無敵的;狙擊手面對優勢敵人時基本全都無法移動位置因此馬上就會被發現射殺;對於美軍的攻擊僅僅發揮「遲滯」而不是「威嚇」的效果。美軍針對日軍狙擊手為了獲取良好視野依託高大樹木沒有改變位置的戰術,一旦遭遇狙擊手,步兵在環境允許的情況下可呼叫M3李戰車37公釐M3砲發射霰彈「Canister英語Canister shot」砲彈,把狙擊手跟灌木叢或者是樹梢實施清除式砲轟。

衍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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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式步槍的衍生型:

  • 三八式卡賓槍又稱為三八式騎槍(三八式騎銃),是三八式步槍中短槍管型號。它不僅用於當時的騎兵工兵砲兵後勤兵通訊兵航空隊的基地警備部隊等部隊也有採用。三八式卡賓槍的全長縮短了30.6公分,槍管短了31公分。該槍在於當初設計給騎兵使用,因此騎兵在衝鋒肉搏時,沒辦法在衝鋒時把刺刀從腰際抽出來再裝上槍。因此又研製了帶摺疊式刺刀的卡賓槍,被稱為四四式卡賓槍又稱為四四式騎槍(四四式騎銃,機匣上刻有「四四式」字樣),三棱形刺刀是折收於槍管下護木凹槽中,要捅人的時候再從後向前轉推出來。槍管縮短31.5公分,長度減到95.5公分,含刺刀長130.9公分,三八式卡賓槍並不輕,重3,965公斤;槍口初速降低至708公尺每秒,然而表定有效射程仍為500公尺。
  • 三八式狙擊步槍,九七式狙擊槍未量產前,日本陸軍由現役的三八式步槍臨時改裝使用的改型。日軍挑選精度較高的三八式步槍加裝日本光學工業生產的2.5倍光學瞄準鏡。但改良幅度不大,一般人很難分別三八式狙擊步槍與九七式狙擊步槍的差別,但可以從槍機上直式槍機拉柄伸出以及槍身上有「三八式」刻印分辨。
  • 九七式狙擊步槍以三八式步槍為基礎於1937年研製成,為了避免槍手操作不便,三八式的直式槍機拉柄改為下彎式,避免射擊時槍機拉柄操作被瞄準鏡干擾,瞄準鏡基座裝在機匣左側,最初為2.5倍瞄準鏡,後期改裝4倍瞄準鏡。減輕全槍重量,槍身上機械照準器予以保留。套住槍身的第二個箍上裝有鋼絲製支架,射擊時作為穩定用腳架,平時向前摺疊。

改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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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戰爭爆發後,日軍面對中國戰場的敵軍時對三八式步槍的子彈威力過小,無法破壞車輛或擊中有一定掩護的敵人一直有所抱怨。為了加大殺傷力,加大口徑是最直接的手段,後來改良的九九式步槍[6] 比起三八式步槍,九九式步槍較三八式步槍除了威力加強之外還有下列的特點:

  • 提升命中率與彈道精準度,準星與照門也與以改良,增加對空射擊表尺。
  • 由於反衝増加,單腳架變成標準配備。
  • 藉由縮短槍身減輕總重量,步兵的機動性也提升了。

二式步槍是九九式步槍的衍生型。

三八式半自動步槍,由萱場製作所提出方案,外形上最顯眼的是20發的彈匣。設計近似美國彼德森步槍。只存在圖紙而未存實物。

其他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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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及美洲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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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內戰中,三八式步槍曾被白衛隊士兵使用,芬蘭人將它命名為M/05步槍

三八式步槍生產時間相當長,除了日本自國使用以外,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因部份歐陸國家的軍火產能不足,也從日本進口大量三八式。

一戰期間,三八式和三十年式被英國人用於訓練及裝備部份前線部隊,以節約昂貴的英式.303彈為彈藥。

由於俄羅斯帝國在一戰期間軍火嚴重短缺,因此便向日本訂購大量的三八式步槍,數量甚至令日本的兵工廠供不應求以應付戰事,而在俄國內戰時期的捷克斯洛伐克軍團使用的步槍幾乎都是三十年式和三十八年式。同時由沙俄設計,被部份人認為是世界第一款突擊步槍費德洛夫M1916自動步槍也採用6.5×50公釐有坂子彈,這是考慮到其在當時的主流步槍全威力彈中威力剛剛好,後座力不會太大。而費德洛夫本人亦很欣賞三八式步槍,因為它的精度很好,價格也比莫辛-納干步槍低很多[7]蘇聯建國後,部份多餘的三八式被當成援助物資提供給中華民國及一些親蘇軍閥。

西班牙共和軍在西班牙內戰時收到由蘇聯和墨西哥提供的三八式步槍

芬蘭自俄羅斯獨立後也有為後備部隊裝備三八式卡賓槍。當中在1918年的芬蘭內戰中就使用了超過7,000把日本製的步槍及卡賓槍,包括三八式步槍,它們被命名為「M/05步槍」[8]

其他國家,如阿爾巴尼亞墨西哥等也有少量引進過三八式。

中華民國(194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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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步兵長期以來都是以7.92公釐毛瑟步槍系列為主要武器,但是連年內戰使缺乏軍火生產能力的軍閥對各種武器都來者不拒;日本在一戰期間已經外銷各式武器給中國各路軍閥,但當時的輸出主力槍械為三十年式步槍,段祺瑞簽訂西原借款後,動用該批款項在1917年向日本採購包括三八式步槍在內的輕重武器,這是中華民國採購三八式步槍的最早可考紀錄。

一戰後雖然各國簽訂對中國的軍火禁運條約,但仍然有大量軍火以廢棄軍品的名義流入中國,或是以走私方式夾帶闖入,其中也包括日本步槍。日本以軍事援助或是經由泰平組合輸出販售給各地軍閥武器,奉系直系晉系桂系等軍閥勢力均曾得到日本輸出的三八式步槍,其中晉系軍閥閻錫山還建廠生產,太原兵工廠是中國國內唯一曾量產原版三八式的兵工廠,其稱為晉造六五步槍晉十三式步槍;瀋陽兵工廠並沒有產製三八式,但是因張作霖雇用日本製槍工程師,且兵工廠主事者韓麟春留學日本,因此瀋陽兵工廠設計的步槍雖然槍機本體是毛瑟步槍的結構,但融合部分來自三八式的槍機設計,可以說是其衍生槍型。南方的國民革命軍最早獲得的蘇聯援助武器也是三八式步槍,蘇聯獲得三八式步槍的來源除一戰期間由前沙俄政權購得外,還有自日本在西伯利亞出兵期間撤退時繳獲而得,接著再提供給當時缺乏軍火的國民革命軍。

第二次中日戰爭期間在敵後活動的八路軍依靠繳獲獲取三八式步槍。有回憶表明八路軍一旦繳到日軍原產的38,就會將手中的中國製步槍交給民兵使用。中日戰爭結束後,原本配給日軍的三八式步槍與彈藥隨即轉交到國民革命軍與中國共產黨軍使用;國共內戰期間,國共雙方均使用繳獲的三八式步槍。中華民國政府所屬的兵工署60兵工廠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前身)將繳獲的6.5公釐口徑的「三八大蓋」改膛至國民革命軍所慣用的7.92公釐口徑。被改後的「三八大蓋」,其彈膛上方均刻有「七九口徑」字樣。中日戰爭結束之初,中華民國瀋陽第90兵工廠曾仿造三八式,但把口徑改為7.92公釐,同時把瞄準鏡座去掉。因該產品未列入制式,故稱其為「臨時式步槍」,並在機匣正上方刻「臨七九」三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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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因為後勤等客觀條件仍不寬裕,並沒有立刻將武器退役,而繼續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使用。韓戰爆發時,進入朝鮮半島作戰的前中國人民志願軍中裝備為數眾多的三八式步槍;以第三十九軍為例,裝備三八式步槍7,320把、中正式步槍1,512把、春田式步槍2,408把,湯普森衝鋒槍3,058把;由投降的國民革命軍改編的第五十軍裝備中正式步槍6,111把、三八式步槍1,575把。隨著蘇援普及化,中國人民解放軍全面更換蘇聯體系武裝,三八式步槍才移交給民兵使用。

中華民國(遷臺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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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雖然也有部分日軍遺留下來,以及從大陸隨中華民國政府軍撤退攜帶的三八式步槍,在金門戰役時還可以看到國共兩軍交戰時使用,然而當中華民國國軍在1950年代抵達臺灣後三八式已不是他們在實戰時使用的步兵武器,而且隨著時代推移,三八式步槍僅剩教練用(特別是刺槍術),後來也由57式步槍取代。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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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戰爭期間,除越南人民軍外、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和好教高臺教等非正規部隊也曾使用三八式步槍作戰。

使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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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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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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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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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日本明治38年式步枪(Japanese 38th Year Rifle). [2007-09-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8-29). 
  2. ^ 陸軍省兵器局銃砲課『三八式小銃弾薬盒加修及四四式騎銃負革分數交換ニ関スル件』大正5年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2031956300
  3. ^ 大阪砲兵工廠『防楯試験器トシテ三八式小銃三挺備附ノ件』大正7年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3011071800
  4. ^ 陸軍技術本部『三八式小銃実包小付ノ件』大正9年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3011373300
  5. ^ 三八式歩兵銃及騎銃取扱法 - 国立国会図書館デジタルコレクション. dl.ndl.go.jp. [2021-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4) (日語). 
  6. ^ Military Factory - Arisaka Type 99 Rifle. [2014-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03). 
  7. ^ В. Г. Фёдоров «В поисках оружия»Template:Уточнить
  8. ^ Other Rifles Captured in 1918. [2007-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1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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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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