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蔚馥
外觀
史蔚馥 | |
---|---|
出生 | 1891年 大清江蘇省溧陽縣草溪圩村 |
逝世 | 1944年(52—53歲) 中華民國廣西省永福縣 |
效命 | 中華民國 |
軍種 | 中華民國陸軍 |
服役年份 | 1914年-1944年 |
軍階 | 少將 |
史蔚馥(1891年—1944年),字從吾。江蘇溧陽人。廣西綏靖公署少將高級參謀。[1]
生平
[編輯]史蔚馥生於江蘇省溧陽縣草溪圩村。少時投身革命,加入陳其美組織的反清秘密團體,1911年參加辛亥上海起義。次年考入武昌陸軍預備學校,1914年保送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三期步兵科學習。畢業後,歷任排長、連長、營長等職。
1928年,史蔚馥任獨立第七師上校團長,後改任第十二軍第二師團長。1931年,調任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一分校上校軍事教官。1935年,任第十五軍上校參謀處處長。1936年,任第四十五師少將團長、第二十師少將副師長兼參謀長。1937年,任第四集團軍教導總隊副總隊長、第五一九旅旅長。[2]
抗日戰爭爆發後,上海、南京等地相繼淪陷,史蔚馥返回原籍,任國民黨蘇、浙、皖邊區游擊總指揮部少將高級參謀,從事游擊作戰,在敵後牽制日軍。
1939年,轉任兵站總監部第十六兵站少將分監,曾為參加桂南會戰的中國軍隊星夜調運軍需彈藥。
1940年起,調任廣西綏靖公署少將高級參謀,策劃地方治安事宜。
1944年秋,日軍進攻桂林、柳州等地,11月10日侵占桂林。史蔚馥隨部撤退,在永福縣境遭遇日軍第十三師團,力戰不敵被俘。日軍第十三師團長赤鹿理設席置酒,勸誘他投降。史蔚馥嚴詞拒降,並於席間痛斥日軍侵略罪行,後被亂刀刺死。
榮譽
[編輯]1947年4月12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明令褒揚。
2015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列入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體名錄。[3]
2016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追認為烈士。[4]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溧陽縣誌編纂委員會. 《溧阳县志》. 南京: 江蘇人民出版社. 1992: 924. ISBN 7-214-00990-0 (中文(中國大陸)).
- ^ 史蔚馥. 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網. [2017-0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10).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民政部公布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網. 2015-08-24 [2017-0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01).
- ^ 江蘇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关于追认黄惠三史蔚馥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江蘇省人民政府網. 2016-09-01 [2017-02-26].[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