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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震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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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震交(?—17世紀),黃初福建泉州府晉江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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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福建鄉試舉人,崇禎七年(1619年)甲戌科進士,獲授南京兵部主事,升武選官職,管理船務;其時松江的船隻腐朽,軍隊虛耗金錢、虛報軍籍,他隨即杜絕這些情況[1]。之後他陞為郎中,外任揚州知府,拘捕煽動亂事的妖僧大覺而著名[2]隆武帝即位,召任吳震交為太僕少卿;隆武親征時再將他擢任為兵部隨營右侍郎與左侍郎,署任尚書[3],後事不詳[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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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吳震交,字黃初,晉江人。崇禎四【七】年進士。授武選主事,督理船務。舊艘半朽敗,篙師多虛籍縻費,力絕其弊。
  2. ^ 《晉江縣誌·卷四十三·人物誌·宦跡五》:吳震交,字黃初。崇禎甲戌進士,授南兵部主事,督理船務。舊艘半朽敗,篙師多虛籍糜費,力絕其弊。升武選郎中,出守維揚。妖僧簧眾,至即捕治,政聲大著。假歸不出。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二十四·表第十》:(隆武元年:)吳震交九月左侍郎署行在(兵部尚書)。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累遷郎中,出為揚州知府,妖僧大覺簧眾釀亂,至即捕治,能聲大著。紹宗立,召太僕少卿。親征,擢兵部隨營右左侍郎。後事不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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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二十四·表第十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
  • 《晉江縣誌》·卷四十三
官銜
前任:
韓文鏡
明朝揚州府知府
崇禎十一年-
繼任:
馮文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