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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三周年紀念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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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三周年紀念塔
山西省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山西省長治市黎城縣西井鎮後寨村
分類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
時代1940年
編號1-2
認定時間1965年5月24日

抗日三周年紀念塔,全稱為「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八路軍)堅持敵後抗戰三周年紀念塔」,建於1940年9月18日。塔高6.3米,為五面錐型,頂尖狀。起初塔建在後寨村茶壺山下,後來由於水土流失,塔基不穩,遂移塔至今址[1]。1965年5月24日,抗日三周年紀念塔成為調整後的山西省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

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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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塔正面的碑文是「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八路軍)堅持敵後抗戰三周年紀念塔」。另外四面中的三面是黎城縣長馬堅之、山西省第三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專員薄一波李一清和冀太聯辦主任楊秀峰戒伍勝的題詞[2] ,第四面的碑文如下:

抗戰3年來,在共產黨的領導下,處境艱苦卻英勇善戰,一舉殲寇於平型關,再焚敵機於陽明堡,激發起全民抗戰之信心。3年來牽制華北敵兵達二分之一,戰鬥1萬餘次,斃傷敵寇20餘萬人。創建了晉察冀晉冀魯豫等10餘處敵後抗日根據地八路軍已成為抗戰必勝、建國必戰的決定力量,是偉大中華民族的保衛者與自由幸福新中國的創造者,而漢奸派當永遠不齒於人類的歷史。晉冀豫區的1200萬群眾,懷著對勞苦功高之領袖毛澤東朱德彭德懷總副司令及英勇善戰的全體將士的無限敬意,故以建塔於太行之巔,予以紀念。[2]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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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抗日三周年纪念塔. 山西省文物局. [2012-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 ^ 2.0 2.1 抗日三周年纪念塔. 黃河新聞網. [2012-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