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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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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宇
出生1973年(50—51歲)
 中國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鎮
居住地北京市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別名立二拆四(網名)、「中國第一代網絡推手」、「謠翻中國」
籍貫吉林省白山市
民族漢族
教育程度大學
母校東北大學
職業網絡推手
活躍時期2006年至今
機構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刑事指控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
刑事處罰有期徒刑4年

楊秀宇(1973年),網名立二拆四,原籍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鎮,1997年畢業於東北大學材料與冶金學院,中國網絡推手。2006年9月成立「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因製造出一系列網絡事件,引發網友的高度關注。2013年8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2014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生平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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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出生於吉林省白山市的一個村莊,1993年起在東北大學就讀4年,大學期間一直勤工儉學,曾騎著三輪車到飯店推銷白酒。大學畢業後,曾經在吉林延邊一家國企工程師,之後前往北京北漂」,後曾敗走上海,之後又回到北京,他迷上了網絡,並從中發現了網絡炒作的「商機」。2006年9月,楊秀宇成立了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僅北京公司就有50人,並設有多家分公司,包括司勤、文案、電子商務和媒介等部門。立二拆四曾表示「從某種意義上,我是中國第一代網絡推手。」[1]他的微網誌粉絲共有54萬餘人,但其關注卻是0;在人人網上,還可以搜尋到「東北大學楊秀宇」的主頁,他的主頁開通於2010年6月26日,第一條日誌為「我說我才開通人人網,很多人都不信」,結果,他在人人網上的好友只有7人。[2]

戶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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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公布稱,楊秀宇的籍貫為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區七道江鎮。有記者趕到七道江鎮試圖找到楊秀宇的家鄉,但七道江鎮一位副鎮長表示,並不知道楊秀宇是七道江鎮人。後經過輾轉查找,楊秀宇所登記的戶籍資訊登記為「七道江鎮青山湖三委一組」,但鎮政府多位工作人員表示,七道江鎮只有一個「青山湖社區」,沒有所謂的「三委一組」。[2]

2013年3月,因為一次惡意炒作,曾有網友人肉搜尋到楊秀宇的自然資訊,但網友提供的身份證號碼與楊秀宇公開的資訊也並不相符。[2]

造謠及製造網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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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宇和秦火火原供職於楊秀宇創立的北京爾瑪公司,該公司為提高網絡知名度和影響力,以更好實現其非法營利目的,先後策劃、製造了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如「7·23」動車事故發生後,二人在網上編造、散布中國政府花2億元人民幣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謠言,兩個小時就被轉發1.2萬次;在網上捏造了所謂雷鋒生活中的奢侈情節;編造全國殘聯主席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還對某著名軍事專家、資深媒體記者、社會名人以及一些普通民眾等多人進行侮辱和誹謗。[1]

楊秀宇還製造並炒作了「天仙妹妹」、「別針換別墅」、「僧人船震」、「乾爹帶我888萬歐洲看奧運會」等事件。其中「別針換別墅」事件,因為造假,在2006年曾引發網絡熱議。[1]此外,楊秀宇還曾策劃炒作郭美美干露露等炫富事件,其年毛收入達千萬元人民幣。[3]

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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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北京警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統一部署,根據群眾舉報,一舉打掉一個在網際網路蓄意製造傳播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非法攫取經濟利益的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抓獲秦火火、楊秀宇及公司其他兩名成員。[4]

2014年8月8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通過微網誌發出庭審預告,定於8月14日上午9時開庭審理楊秀宇、盧梅(爾瑪媒介部主管、客戶經理)非法經營案。[5]

2014年8月14日,楊秀宇因涉嫌非法經營,在朝陽法院受審。檢方指控爾瑪自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有償提供刪除資訊和發布虛假資訊服務,經營數額共計531,200元人民幣。楊秀宇以危機公關等名義,幫知名公司有償刪帖,幫三個知名公司有償炒作。還指控爾瑪互動自2012年5月至2013年,為一家知名醫藥公司有償提供刪除負面資訊服務,收取刪除費220,200元,檢方指控楊秀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公訴人表示,兩被告人量刑應在五年以下。[6]

2014年11月18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做出宣判,判處楊秀宇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楊秀宇當庭表示接受判決,不會上訴。[7][8]

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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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後,楊秀宇進入區塊鏈領域,以立二拆四之名策劃了「區塊鏈大叔」「21天數字(貨幣)生存挑戰」等事件[9]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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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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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最火时年收入近千万元. 騰訊網新聞中心. [2014-08-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19) (中文(中國大陸)). 
  2. ^ 2.0 2.1 2.2 “立二拆四”毕业于东北大学 曾骑三轮推销白酒. 人民網教育頻道. [2014-08-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中文(中國大陸)). 
  3. ^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当庭认罪. 東方早報.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19) (中文(中國大陸)). 
  4. ^ "秦火火""立二拆四"被刑拘 曾制造诋毁雷锋等谣言. 新華網. [2014-08-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7-07) (中文(中國大陸)). 
  5. ^ 郭美美推手“立二拆四”下周受审. 新浪網. [2014-08-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11) (中文(中國大陸)). 
  6. ^ “立二拆四”认罪涉3起有偿炒作. 鳳凰網財經頻道. [2014-08-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22) (中文(中國大陸)). 
  7. ^ 立二拆四”案杨秀宇获刑4年 当庭称不上诉. 新浪網. [2014-1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4) (中文(中國大陸)). 
  8. ^ “立二拆四”案一审宣判:判刑4年罚15万. 新浪網. [2014-1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6) (中文(中國大陸)). 
  9. ^ “立”与“拆”之后的“立二拆四”_湃客_澎湃新闻-The Paper. www.thepaper.cn. [202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