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頭(the parable of the prodigal son,又稱父親接子)是《新約聖經》中《路加福音》第15章第11-32節記載的一個耶穌的比喻。
這個故事是《路加福音》第15章裡耶穌的比喻「三部曲」中的最後一個,前面兩個比喻是牧人尋羊的比喻和婦人找錢的比喻。基督教許多比較傳統的教派,通常在大齋期第三主日,要誦讀這個經課。回頭的浪子通常指年輕人在揮霍浪費了從父親繼承的財富以後又回到家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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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貲財。
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僱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
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
27 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 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 他對父親說,我服待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 父親對他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 可是你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應該歡喜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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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15章第11-3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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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要求父親把歸他的那一分家產給他,然後起身往遠方去,在那裡將分給他的財產揮霍一空,只能屈辱地去為人放豬為生。這時他決定回家,請求父親的原諒。但是當他回家時,他的父親在遠處看見,就動了慈心,幾乎不給他機會來表示悔改,就跑去抱著他的頸項,熱切的與他親嘴,並宰了肥牛犢慶祝小兒子的回來,又把上好的袍子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大兒子聽見,對無恥的小兒子受到這樣的優待,而自己一直忠誠卻未受過獎賞,感到生氣嫉妒。他父親就出來勸他:孩子,你始終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傳統上,正教會在主日誦讀這個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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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親,我魯莽地忘記你的榮耀;
- 我在罪人之中將你給我的財富揮霍一空。
- 現在我這個浪子向你哭泣:
- 父親,我犯罪得罪了你;
- 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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