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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官,南詔官名。相當於唐之宰相,共六人,具體官名有「坦綽」、「布燮」(Bol‧xienl)、「久贊」。繼南詔之後的大長和國、大天興國、大義寧國、大理均沿置。 南詔最高行政長官統稱「清平官」,六人七人不等,分別又稱「坦綽」、「布燮」、「久贊」。復有「酋望」、「正酋望」,地位稍次。清平官每天與詔王參議處理內外大事,相當於中原的宰相。清平官中設「內算官」一人,掌握機密,代詔王判押處置文書,威權極重。另有「副內算官」二人,協助「內算官」處理政務。其餘均為「外算官」,分掌各個執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