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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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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尊(?—?),字子贛西漢涿郡高陽縣(今河北省高陽縣)人,王尊很小就成了孤兒,由伯叔父撫養,牧羊於水澤邊,十三歲時,在監獄中擔任小吏,粗通經史,其後由於上書進言而被舉薦為虢縣縣令,並歷任益州刺史東平國國相司隸校尉等職,因彈劾丞相匡衡曲意迎合宦官石顯而遭貶職為高陵縣縣令,王尊赴任數月,由於得病而免官。在大將軍王鳳的推薦下復出為官,成功剿滅終南山一帶的群盜,升遷京兆尹,任內政績卓著,後來王尊因對待朝廷使者無禮再度被罷官,湖縣三老等人上書替王尊抱屈,漢成帝於是起用王尊為徐州刺史,調遷東郡太守,過了許久,黃河邊的瓠子金隄受洪水沖刷幾乎潰堤,王尊無懼危險,親身前往河隄直至洪水消退,事蹟奏報給朝廷知曉後,漢成帝下詔嘉獎王尊,提升其俸祿,並賞賜黃金二十斤,幾年後王尊於東郡太守任上逝世,當地的官吏及百姓們對他懷念不已[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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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為獄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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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尊幼年喪父,依靠伯叔父生活,伯叔父讓他在湖澤邊牧羊。王尊暗地裡自學鑽研,能夠書寫隸書。十三歲時,王尊請求擔任監獄的小吏。過了幾年,在太守府中供職,太守拿施行詔條詢問他,他都對答如流。太守認為王尊與眾不同,任命其為書佐,並代理掌管監獄事務。經過一段時間,王尊託病離職,拜的文學官為師,學習《尚書》及《論語》,稍通大義。後來他又被召去代理主管獄事,擔任郡的決曹史。過了幾年,按照法令王尊被選拔為幽州刺史從事。後來太守舉薦他補任遼西郡鹽官長。王尊多次上書提出利於治國、合乎時宜的建議,這些建議被漢元帝下交付給丞相御史大夫辦理[1]

鐵腕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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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元年間,王尊因敢於直言被舉薦,升任虢縣縣令,後轉調到槐里縣擔任代理縣令,兼管美陽縣縣令的職務。春季正月間,美陽縣有一名婦女控告他丈夫前妻的兒子不孝,說:「他常把我當作妻子,妒恨且鞭打我。」王尊聽說此事,派官吏將被告拘捕審訊,被告供認不諱。王尊說:「刑律上沒有懲辦以母為妻的法令,此乃聖人不忍心書寫,這就是經書中所謂在特定情況下制定嚴刑。」王尊於是出堂坐在縣廷上,將被告懸掛在樹上並張開四肢,讓五名行刑的騎兵張弓射殺他,吏民們大為驚駭[1]

後來漢元帝到雍縣視察,途中經過虢縣,王尊按照有關規定供設帷帳等用品迎接,後來其因政績優異擢升為安定郡太守。王尊到任後,發布文書告諭所屬各縣說:「各位縣令、縣長、縣丞縣尉奉法守護縣城,是百姓的父母官,你們仰制豪強、扶持弱小、宣揚皇恩、推廣恩惠,十分辛苦。本太守今日剛來到此地,希望各位努力端正自身,作為下屬的表率。從前做過貪贓枉法之事的,如能夠改過自新,就可以保留官職,既往不咎。希望大家明瞭自己的職分,不要以身試法。」又發布文書告誡掾史功曹們說:「人人都要勤勉努力,協助太守治理政事。如有不稱職的,趕緊主動離職,不要常久妨礙賢人的進用。鳥羽不修整好,就無法飛行千里,內部不整頓好,就無法治理外部。郡丞要把所有下屬官吏的品行才能分別報告。以賢者為上,不以富貴衡量。商人雖有百萬家財,也不值得與他商量事情。當初孔子治理魯國,上任七天就殺了少正卯,如今本太守上任已有一個月了,五官掾張輔為人狠毒,行為貪濁,又不守法制,一郡的錢財盡入他家,然而這正好足以將他埋葬罷了。現將張輔拘捕入獄,當值的佐史到辦公廳來,隨本太守處理此案。郡丞要警惕並引以為戒!否則就會跟著入獄了!」張輔被關押在監獄中數日後死去,王尊把他狡猾不道的事實全部查清,沒收他的百萬贓款。王尊因此事威震全郡,盜賊們分散各方,越界躲入臨郡,諸多倚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皆伏罪被殺或受傷害,王尊因殺戮過多被免官[1]

驅馬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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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尊免官居家後重得起用,又被任命為護羌將軍校尉,負責運送軍糧。當時羌人反叛,切斷了運糧的道路,數萬羌兵將王尊圍困,王尊以千餘名騎兵奔馳衝殺突破羌人的包圍,他的戰功未能上報給漢元帝知曉,卻反而犯了擅離職守罪,適逢朝廷大赦,王尊再次被免職歸家[1]

涿郡太守徐明舉薦王尊,認為不應讓他久在民間,漢元帝於是任命王尊為鄖縣縣令,又遷升益州刺史。此前,琅邪郡王陽(王吉子陽)擔任益州刺史時,巡行到邛郲山九折阪,感嘆道:「我得愛惜父母給我的身體,怎麼能一次次登臨這樣的險道呢!」後來便稱病辭官。等到王尊擔任刺史,來到九折阪,問屬吏說:「這不就是王陽所畏懼的險道嗎?」屬吏回答說:「是的。」王尊喝斥替他駕車的人說:「快趕馬!王陽是孝子,王尊是忠臣。」王尊在益州任職兩年,招撫塞外各族,蠻夷各部都歸附於他的威信。博士鄭寬中作為朝廷使節巡視各地民情風俗,上奏王尊治政的情況,王尊因此被調任為東平國國相[1]

東平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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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東平王劉宇因為是皇帝至親而驕橫奢侈,不遵守法令,東平國的太傅與國相因此接連獲罪。等到王尊到任,他捧著朝廷的任命文書來到宮中,東平王沒及時出來接受文書,王尊便拿著文書返回居舍,吃完飯才返回王宮,王尊將任命文書遞交後,拜見東平王,太傅在王尊面前說起〈相鼠〉這首。王尊說:「別拿著敲不出聲響的布鼓經過雷門[註 1]!」東平王發怒,起身進入後宮,王尊也反身出宮,徑直回到住所。先前,東平王多次私自外出,在國中騎馬奔馳,與后姬的家族來往。王尊到任後,召來掌管輿馬的廄長告誡他說:「大王外出應當有屬官隨從,配上嗚鈴儀仗才可以出發,從現在開始如果大王命你駕小車外出,你要叩頭規勸,就說國相不讓大王這麼做」[1]

後來王尊朝見東平王,東平王又請他登上堂室。王尊對東平王說:「王尊受命擔任大王的國相時,眾人都替我趕到憂傷,認為我不能為朝廷所容,所以才被派來輔佐大王。天下人都說大王勇敢,我想您只是依仗富貴,怎麼稱得上勇敢?像我王尊才稱得上勇敢呢!」東平王臉色大變看著王尊,想要殺掉他,便假裝友善的樣子對王尊說:「我想看看您的佩刀。」王尊抬起雙臂,回頭對身旁的侍郎說:「請您向前替我抽出佩刀來給大王觀看,大王不是想要誣陷我,說我要拔刀刺殺他吧?」東平王見自己的意圖已被識破,又素聞王尊的大名,對其深為折服,於是命人置辦酒食,與王尊對飲,極為盡興[1]

其後東平國太后公孫徵史上書舉奏王尊:「王尊擔任國相傲慢不忠,東平王血氣未定,難以忍受,我實在害怕我們母子都因此而死,今後我不願讓東平王再見到王尊。皇上要是不答應,我寧願先自殺,也不忍心看見東平王失去大義。」王尊竟因此被罷職為民。後來大將軍王鳳上奏請求讓王尊補任軍中司馬一職,又擢升王尊為司隸校尉[1]

彈劾匡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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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中書謁者令石顯身居高位,深得漢元帝的寵信,專擅朝政大權,行奸邪之事。而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張譚都畏懼石顯,奉承迎合他,不敢直言。過了很久,漢元帝駕崩,漢成帝剛剛登基,便將石顯調任中太僕,不再讓其把持大權。匡衡、張譚這才舉奏石顯過往的罪惡,請求罷免石顯等人,王尊於是上書彈劾道[1][2]

漢成帝下詔對匡衡不予追究,匡衡羞愧害怕,脫去帽子向漢成帝請罪,交上自己丞相和侯爵的印信。漢成帝因為剛剛即位,難以懲罰大臣,便交付御史丞查問情況,御史丞劾奏王尊說:「肆意詆毀誹謗赦令頒布以前的事,彈劾眾多大臣,無視正常法規,將細小過失加油添醋來汙衊宰相,侮辱公卿,蔑視國家,奉行使命不恭敬。」漢成帝遂下詔將王尊降職為高陵縣縣令,幾個月後,王尊因生病被免職[1]

任京兆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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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逢終南山一帶盜賊傰宗等數百人危害官民,朝廷任命前弘農郡太守傅剛為校尉,率領善於覓蹤尋跡的射手一千人追蹤抓捕,過了一年多仍未能將盜賊抓拿。有人向大將軍王鳳建議道:「盜賊數百人在京畿地區作案,發兵追擊卻不能捕獲,如此則難以向四方外族顯示朝廷的威嚴,只有另選賢能的京兆尹才行。」王鳳於是上書舉薦王尊,朝廷徵召其為諫大夫,試任京輔都尉並代理京兆尹,僅僅一個月內,盜賊就被肅清了,王尊於是被提升為光祿大夫,試任京兆尹,不久轉正,一共任職三年,後因對待朝廷使者無禮而獲罪[1][2]

原來,司隸校尉派一個名叫的屬吏,奉皇帝命令通知王尊派吏卒抓人,放對王尊說:「詔書所說要抓捕人的事情應當保密。」王尊回說:「官署公正明察,我擅長走漏消息。」放又說:「抓捕的事應當馬上派人去辦。」王尊又回道:「詔書上沒有明文要求京兆尹派人抓捕,不應當由我派人。」後來,長安城裡三個半月內被拘捕就達千人以上。王尊外出巡察所屬各縣,有個叫郭賜的男子向王尊申訴:「許仲家十多人一同殺了我的兄長郭賞,事後公然返家無所畏懼。」官吏們不敢抓拿兇犯。王尊巡察歸來,上奏說:「轄區內強不欺弱,百姓各得其所,寬大的政策暢行,和平之氣通達。」御史大夫於庭中舉奏王尊暴虐不改,在外胡說大話,驕傲自滿,諷刺皇上,威信曰益低落,不應再讓其位居九卿之位,王尊因此獲罪免官,吏民們大多稱頌他,替其感到惋惜[1][2]

三老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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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縣爵位為公乘三老等人上書申訴王尊治理京兆地區功效日益顯著,文中說[1][2]

奏章呈報上去後,漢成帝便將王尊任命為徐州刺史,後調任東郡太守[1][2]

東郡護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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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尊擔任東郡太守很長一段時間後,黃河暴漲,洪水沖擊瓠子金隄,老弱奔走逃命,害怕河水決隄造成危害。王尊親自率領吏民,將白馬沉入河中祭祀水神河伯,他親自拿著圭璧,叫巫師宣讀祭文祝禱,請求以自己的身體堵住金隄的決口,並在瓠子金隄上搭建草屋,留宿下來。吏民成千上萬人爭著磕頭勸阻王尊,而王尊始終不肯離開,到後來水漲隄壤,吏民皆四散逃逸,只有一位主簿含淚陪伴在王尊身邊,站立不動。後來洪水逐漸退卻,官吏及百姓誇讚佩服王尊臨危不懼的節操,白馬縣的三老朱英等人向朝廷上報王尊的事蹟[1]

漢成帝派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調查,確如報告中所說的那樣,漢成帝於是下詔給御史大夫說:「東郡境內黃河水暴漲,毀壞金堤,水位離堤岸僅三尺時,百們姓都驚慌逃走。太守王尊身臨洪水要衝,經臨近在咫尺的危難,不避危險,以安定人心,使吏民們歸家重操舊業,讓洪水未能造成災害,朕很讚賞他。茲將王尊的俸祿提升為中二千,另賜黃金二十斤。」過了幾年,王尊於官任上逝世,吏民們對其相當懷念[1]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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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班固:王尊文武自將,所在必發,譎詭不經,好為大言[1]
  • 黃震:尊能吏所至卓有可觀[3]
  • 錢時:清君側之惡人此正大臣事,匡衡身為丞相,方石顯之擅權也則阿附之,及其失勢也則從而擠之,此何為者哉,人心之公是非而已,人主之權賞罸而已,使其有罪雖大臣何恤儻,或無罪雖小臣罸不可以浪加,當是時王尊激昂奏劾可謂公議之一伸也,嗣服之初大明黜陟與天下更始,則一舉錯而權綱振矣,奈何不忍重傷大臣而反左遷尊耶,顯去未幾諸王並用,而外戚之禍反有甚於佞倖之擅權者,此皆暗弱無斷威福不由於己,與元帝同一病也[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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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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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雷門為會稽郡的城門,城門上有一座鼓聲宏亮的大鼓,據說聲音可傳至洛陽城,王尊以此諷刺東平國太傅別在自己面前賣弄本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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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資治通鑒》·漢紀
  3. ^ 黃氏日抄》·卷四十七
  4. ^ 兩漢筆記》·卷七
  5. ^ 5.0 5.1 晉書》·列傳第二十一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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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漢書·卷076》,出自班固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