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英文维基 | 中文维基 | 日文维基 | 草榴社区

第二次西利西亞戰爭

典範條目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第二次西利西亞戰爭
奧地利領地繼承權戰爭西利西亞戰爭的一部分

普魯士步兵在霍恩弗里德貝格戰役中推進,卡爾·勒希林
日期1744年8月7日至1745年12月25日
地點
結果 普魯士獲勝
參戰方
 普魯士  哈布斯堡君主國
 薩克森選侯國
指揮官與領導者

普魯士王國 國王腓特烈二世

哈布斯堡君主國 女大公瑪麗亞·特蕾莎

薩克森選侯國 選侯腓特烈·奧古斯特二世

1744至1745年,普魯士奧地利爆發第二次西利西亞戰爭(德語:Zweiter Schlesischer Krieg),最後普魯士依然牢固把握西利西亞地區(今波蘭西南部)主權。西利西亞、波希米亞上薩克森英語Upper Saxony是兩國交手的主戰場,是奧地利領地繼承權戰爭的重要戰區腓特烈大帝統治的普魯士和瑪麗亞·特蕾莎領導的奧地利在18世紀中期共發生三次西利西亞戰爭,均以普魯士控制西利西亞告終。

第一次西利西亞戰爭在不到兩年前結束,歷史學家認為本次武裝衝突是上一場戰爭的延續。《1742年柏林條約》終結奧地利與普魯士敵對狀態後,哈布斯堡君主國在接下來的奧地利領地繼承權戰爭表現大幅改善。1743年,奧地利簽署《沃姆斯條約》後盟國增多,普魯士同法蘭克福聯盟中敵視奧地利的國家結盟並重新投入戰爭,力爭阻止奧地利復興並光復西利西亞。

1744年中期,普魯士入侵哈布斯堡波希米亞拉開戰爭帷幕,1745年12月普魯士獲勝,各方簽署《德勒斯登條約》重申普魯士對西利西亞的主權。此後兩國仍因西利西亞地區歸屬問題持續衝突,並在十年後引發第三次西利西亞戰爭。第二次西利西亞戰爭基本重複第一次西利西亞戰爭的結局,哈布斯堡君主國敗給日耳曼小國,奧地利和普魯士持續對抗,改變此後一個多世紀的日耳曼政治走向。

背景

[編輯]

第一次西利西亞戰爭

[編輯]
馬丁·范·梅滕斯約1744年左右創作的奧地利女大公瑪麗亞·特蕾莎

1740年10月,來自哈布斯堡王朝神聖羅馬皇帝查理六世駕崩而且沒有留下男繼承人,長女瑪麗亞·特蕾莎即位統治奧地利大公國波希米亞王冠領地哈布斯堡君主國境內的匈牙利領土,封號「女大公瑪麗亞·特蕾莎」[1]。查理六世在世時,各帝國政治體普遍認可女繼承人,但他駕崩後多國馬上提出異議[2]普魯士新加冕的國王腓特烈二世認為奧地利繼承人危機是他對哈布斯堡西利西亞官地提出領土主張的好機會,並在1740年揮軍入侵,拉開第一次西利西亞戰爭帷幕[3]

普魯士在戰爭打響後進展順利,其他強國膽氣大振,揮軍進攻面臨圍困的哈布斯堡王朝,原本的地域衝突擴大成奧地利領地繼承權戰爭[4]。普魯士、法國西班牙巴伐利亞等國組建寧芬堡聯盟,聯手瓜分哈布斯堡領土,並在1742年御選支持巴伐利亞。1741年中期,寧芬堡聯盟多線入侵,很快就占領奧地利蒂羅爾上奧地利州波希米亞,還一度威脅維也納[5]。同年十月,面臨國土全面瓜分的奧地利與普魯士秘密達成停戰協定,調遣部隊抗擊其他敵人[6]

普魯士軍隊在12月再度進攻,入侵摩拉維亞並在1742年初阻擋奧地利援軍前往布拉格[7]。巴伐利亞選侯卡爾·阿爾布雷希特贏得御選,當上神聖羅馬皇帝,是為查理七世[8]。1742年7月,普魯士與奧地利簽署《1742年柏林條約》,奧地利向普魯士割讓大部分西利西亞,兩國停止敵對,普魯士在接下來的戰事保持中立[9]。1742年末,普魯士恢復和平並努力將西利西亞納入行政和經濟體系[10],奧地利集中精力對付巴伐利亞和法國,扭轉1741年戰局[11]。1743年中期,奧地利已收復波希米亞,迫使法國敗走萊茵河撤入亞爾薩斯,甚至占領巴伐利亞迫使皇帝查理七世流亡法蘭克福[11]。普魯士在戰爭期間兩次拋棄盟友單獨與敵人和談,盟國深陷困境而且大失所望[12],外交立場轉為支持奧地利[13]

準備再度開戰

[編輯]
神聖羅馬皇帝查理七世,喬治·德斯馬瑞斯繪

1743年9月,奧地利、英國漢諾威薩伏伊-薩丁尼亞簽署《沃姆斯條約》組建新聯盟。英國曾調解各方達成《柏林條約》,承認普魯士占領西利西亞,新聯盟對此視而不見[13]。與第一次西利西亞戰爭同期爆發的俄羅斯-瑞典戰爭在1743年8月結束,俄羅斯無需在接下來的領地繼承權戰爭中支持奧地利。1744年,俄羅斯女皇伊莉莎白任命阿列克謝·彼得洛維奇·貝斯托熱夫-留明出任外交大臣,此人推行親英反法政策,傾向奧地利並敵視普魯士[14]。普魯士想和俄羅斯改善關係,短暫達成小範圍防禦協定,但俄羅斯對普魯士東部邊境的威脅越來越大[15]

腓特烈二世擔心英國–漢諾威、薩克森、俄羅斯和奧地利會組成反普聯盟,屆時普魯士根本無力抵抗[16]。在他看來,《布雷斯勞條約》不過是與奧地利之間的一紙停戰協定,他有必要採取措施防止瑪麗亞·特蕾莎從其他戰場騰出手來報割地之仇[17]。腓特烈二世決定和法國再度結盟,與儘可能多的日耳曼諸侯組建反奧同盟,然後重返戰場,先發制人打擊奧地利[18]。1743年初到1744年初,普魯士與法國、巴伐利亞及其他日耳曼諸侯商議結盟[19]

1744年5月22日,普魯士與巴伐利亞、瑞典、黑森-卡瑟爾法爾茲選侯國組成法蘭克福聯盟,自稱目標是收復和守御皇帝查理七世的領土,其中包括皇帝1742年稱王的波希米亞[20]。法國6月5日簽署條約,保證支持法蘭克福聯盟並攻打奧屬尼德蘭[19][21]。普魯士計劃從北面入侵波希米亞為皇帝效力,查理七世承諾投桃報李,向普魯士割讓易北河東北流域的部分波希米亞地區[22]。法國計劃從亞爾薩斯兩面反擊奧地利,拖住洛林的夏爾親王統領的奧軍主力[23][24]

瑪麗亞·特蕾莎的目標與奧地利領地繼承權戰爭開始時一致:首先迫使各侯國普遍認可《1713年國事詔書》和她繼承哈布斯堡領土的權利;其次確保丈夫洛林公爵弗朗索瓦·埃蒂安當選神聖羅馬皇帝,第三是收復並捍衛哈布斯堡王朝在波希米亞和西利西亞的爭議官地[19]。一旦消除法國和巴伐利亞在西線的威脅,奧地利就會收復西利西亞,趕走普魯士人,恢復瑪麗亞·特蕾莎繼承的領土邊界[25][26]。8月7日,普魯士宣布要為皇帝查理七世再度與奧地利開戰,拉開第二次西利西亞戰爭帷幕[23]

作戰和科技手段

[編輯]

歐洲近世戰爭大量採用火器與傳統利器結合。18世紀歐洲陸軍以配備滑膛燧發火槍刺刀步兵為主,騎兵通常攜帶軍刀手槍卡賓槍輕騎兵大多用於偵察、掩護和戰術通信重騎兵充當戰術後備隊或部署震懾攻擊;滑膛大砲提供火力支援並在攻城戰發揮重要作用[27]。這段時間的戰略主要關注關鍵要塞,以便控制周圍的地區和道路,所以武裝衝突大多伴隨曠日持久的圍困戰,決定戰局的野戰極少。不過,腓特烈二世對野戰的重視程度遠超同時代其他戰略家[28]

西利西亞戰爭與18世紀歐洲絕大多數戰爭一樣屬於所謂的「內閣戰爭」,各國供養並出動紀律嚴明的正規軍,為主權國家利益而戰。侵占敵方領土後通常會定期徵稅和勒索,但與上個世紀相比,針對平民的大規模暴行極其罕見。[29]軍隊規模太大,無法單靠覓食和掠奪維持曠日持久的戰役需要,故而軍事後勤成為決定戰果的關鍵因素。軍用物資集中存放並以輜重車隊運輸分配,但這些車隊難以防範敵方突襲。[30]軍隊在冬天基本無法作戰,天氣轉冷後往往就要安營紮寨,等待回春再繼續戰鬥[27]

戰事歷程

[編輯]
普魯士經第一次西利西亞戰爭占領西利西亞後,歐洲中部布蘭登堡-普魯士(藍綠色)和哈布斯堡君主國(紅色)的邊境(1756年)

1744年:波希米亞戰役

[編輯]

1744年8月15日,腓特烈二世統領約七萬人入侵波希米亞[31][20]。部隊分成三線,東線由庫爾特·馮·施威林帶隊,從西利西亞經格拉茨翻山越嶺而來;中線是安哈特-德紹侯爵利奧波德二世領軍,攜帶皇帝簽發的安全過境承諾從薩克森出發,經盧薩蒂亞進軍利特梅里茨;腓特烈二世親自帶領西線軍,從易北河經德勒斯登並穿過厄爾士山脈到利特梅里茨[32]。三線軍隊進入波希米亞後於九月初在布拉格城外會師,逐漸將首府團團圍困,該城遭受一周的重炮轟炸後於9月16日投降[31]

腓特烈二世在布拉格留下部分守軍後快速南下,攻占塔博爾布德維斯弗勞恩貝格[33]。不如所料,普魯士捲土重來迫使夏爾親王帶兵從亞爾薩斯經巴伐利亞趕回,但法軍沒有按事先承諾的那樣干擾奧地利軍隊調動[24],其中的重要原因是法王路易十五在視察梅斯防衛時病重[20]。雖然被迫放棄亞爾薩斯和巴伐利亞,但夏爾親王帶領全部兵力迅速有序返回波希米亞[34]。奧地利還以外交手段說服薩克森參戰並與奧地利聯手,不過只協助防禦[32]。十月上旬,奧地利援軍經波希米亞西南部前往布拉格,薩克森軍隊從西北方向來援[35]

腓特烈二世得知奧軍快速逼近且兵力超出預期後從波希米亞東南部撤退,準備直面敵軍。他一再想要迫使奧軍決戰,但奧軍司令奧托·斐迪南·馮·特勞恩靈活避開普軍攻勢,持續干擾對方後勤供應,深入敵國境內的普軍補給不足。11月初,普軍已被迫撤回布拉格和易北河,奧地利-薩克森聯軍經過數周調動於11月19日跨越易北河。[35]士氣低落的普軍此時已放棄布拉格和波希米亞,撤回上西利西亞防守,等待奧地利在冬季停止攻勢[36]

1745年初:巴伐利亞戰敗

[編輯]
薩克森選帝侯與波蘭國王腓特烈·奧古斯特二世,路易·德·西爾維斯特繪

奧地利1745年1月8日簽署《華沙條約》,與英國–漢諾威、薩克森及荷蘭共和國組成四國同盟,旨在對抗法蘭克福聯盟並恢復哈布斯堡君主國傳統邊界,外交局面更加利好[37]。波蘭國王與薩克森選侯腓特烈·奧古斯特二世承諾出兵三萬,換取英國與荷蘭的經濟補償[38]。組建公開防禦聯盟後,奧地利又於5月18日在萊比錫和薩克森秘密達成進攻協議,打算瓜分普魯士[39]。普魯士入侵波希米亞後奧地利從巴伐利亞撤軍,皇帝查理七世收復首都慕尼黑,但不久就在1月20日駕崩,法蘭克福聯盟的結盟理由冰消瓦解[36]。這些因素共同影響,令日耳曼戰爭局勢大變[40]

奧軍把普軍趕出波希米亞後於1745年3月再攻巴伐利亞,迅速摧毀敵軍冬季建立的防線。4月15日,巴塔尼伯爵帶領奧軍在決戰中大敗法國-巴伐利亞聯軍,把敵軍全部趕出巴伐利亞。[39]查理七世之子巴伐利亞選侯馬克西米利安三世隨後向瑪麗亞·特蕾莎求和,雙方4月22日簽署《菲森條約[41]:馬克西米利安三世承諾放棄父親對奧地利的領土主張,保證下一次御選時支持洛林公爵弗朗索瓦·埃蒂安;瑪麗亞·特蕾莎同意承認查理七世擔任神聖羅馬皇帝的合法地位。巴伐利亞至此退出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奧地利接下來可以專心應對西利西亞、義大利與荷蘭的敵軍。[39]

1745年中期:霍恩弗里德貝格戰役與索爾戰役

[編輯]
霍恩弗里德貝格戰役期間,薩克森軍隊不敵普魯士擲彈兵卡爾·勒希林

奧地利四月下旬調動洛林的夏爾的兵力,前往摩拉維亞,同時薩克森部隊在萊比錫附近集結,準備大規模入侵西利西亞。腓特烈二世放棄上西利西亞最南端至奧軍先鋒隊之間的山區[42],把兵力集中在東尼斯河谷的弗蘭肯斯坦周邊設防[43],同時安哈特-德紹侯爵利奧波德一世統領布蘭登堡的小股部隊防範薩克森入侵。奧薩聯軍五月底跨過克爾科諾謝山,在西利西亞村莊霍恩弗里德貝格周圍紮營,但在6月4日清晨遭腓特烈二世突襲。[42]普軍在霍恩弗里德貝格戰役大敗敵軍,夏爾親王帶兵向山區潰退[44]

奧軍在霍恩弗里德貝格慘敗,不可能馬上收復西利西亞[45]。普軍追擊撤退的奧薩聯軍進入波希米亞,一直追擊到柯尼格斯,雙方在易北河隔河對峙,此後兩個月雙方基本沒交手。[46]腓特烈二世提出和平協議,強調普魯士對西利西亞的主權[47]。英國爆發詹姆斯黨起義後,向奧地利提供的戰爭資助大幅減少;8月26日,英國與普魯士在漢諾威會議達成協議,各自認可對方在日耳曼的領土主權(包括普魯士對西利西亞的主權),普魯士保證不在任何最終和平協議提出對波希米亞和薩克森的領土主張[48]

來自巴伐利亞的皇帝查理七世駕崩後,瑪麗亞·特蕾莎在1745年中期同各日耳曼選侯談判,把丈夫送上帝位[47]。9月13日,洛林公爵弗朗索瓦·埃蒂安贏得1745年御選當選神聖羅馬皇帝(普魯士和法爾茲反對),是為弗朗茨一世,實現瑪麗亞·特蕾莎在王位繼承戰爭中的一大目標[37]。此時駐波希米亞的普軍因補給緊張逐步退卻[47],夏爾親王在9月29日以優勢兵力突襲腓特烈二世營地引發索爾戰役,但戰鬥仍以普軍獲勝告終[41][44]。普魯士部隊因補給耗盡撤回上西利西亞過冬,把先前抵達的奧地利輕騎兵逼退[49]

1745年末:亨訥斯多夫之戰與凱撒斯多夫之戰

[編輯]
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大帝安托萬·佩內1745年繪

普魯士和英國希望奧地利在霍恩弗里德貝格戰役與索爾戰役落敗後和談,然後集中精力對抗法國,但瑪麗亞·特蕾莎決心繼續戰鬥。8月29日,奧地利和薩克森達成更加激進的聯盟,旨在攻占普魯士領土,[50]並於11月上旬開始從多個方向朝布蘭登堡進攻[41][44]。夏爾親王帶兵從波希米亞北上前往盧薩蒂亞,腓特烈·奧古斯特·魯托夫斯基帶領薩克森主力準備從西薩克森進攻,希望一起攻占柏林,全面結束戰爭。11月8日,腓特烈二世得知敵軍動向後命令在布蘭登堡西部的利奧波德一世帶兵準備戰鬥,腓特烈二世親自趕赴下西利西亞招兵買馬,應對洛林的夏爾的攻勢。[51]

普軍悄悄尾隨夏爾親王經過盧薩蒂亞,直到奧軍逼近布蘭登堡邊界。11月23日,腓特烈二世突襲洛林的夏爾營地打響亨訥斯多夫之戰,普軍大獲全勝,來犯聯軍中的薩克森部隊全軍覆沒,奧地利軍隊在亂戰中七零八落。洛林的夏爾帶領殘軍退回中薩克森和波希米亞,盧薩蒂亞落入普魯士之手。[52]利奧波德一世11月29日攻入薩克森西部,期間基本未遇抵抗,次日就占領萊比錫。12月初,他和腓特烈二世的部隊均朝薩克森首都德勒斯登進發[53]

腓特烈二世的部隊力圖將夏爾親王所部與德勒斯登隔開,利奧波德一世直接朝魯托夫斯基駐紮在凱撒斯多夫的薩克森部隊逼近[53]。12月15日,利奧波德一世在凱撒斯多夫之戰摧毀魯托夫斯基所部,打通前往德勒斯登的道路,夏爾親王和薩克森殘兵撤回波希米亞[37]。12月18日普軍占領德勒斯登[54],腓特烈二世再度派信使向瑪麗亞·特蕾莎與腓特烈·奧古斯特二世提出和談[55]

《德勒斯登條約》

[編輯]

奧地利、薩克森和普魯士代表與英國調停人在德勒斯登迅速達成和平條約,瑪麗亞·特蕾莎承認普魯士對西利西亞和格拉茨伯國的主權,腓特烈二世承認《1713年國事詔書》和弗朗茨一世擔任神聖羅馬皇帝[54],並承諾在今後的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期間保持中立[37]。身為奧地利的盟友,薩克森被迫向普魯士賠償一百萬利克斯銀圓,邊界按戰前狀態恢復,這也是普魯士的主要目標[55]。各方1745年12月25日簽署《德勒斯登條約》,第二次西利西亞戰爭結束[54]

結果

[編輯]
1748年阿亨條約》簽署後的歐洲版圖,布蘭登堡-普魯士是紫色,哈布斯堡君主國金色

第一和第二次西利西亞戰爭都是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中的戰役[56],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當代和後世歷史學家認為兩次戰爭都以普魯士勝利告終,其中第二次是成功捍衛該國在西利西亞的主權[57]。普魯士干預波希米亞之舉還嚴重阻礙奧地利對抗法國[24]。不過,法國還在參與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時,普魯士身為盟友卻單獨與敵方和談,嚴重傷害腓特烈二世的外交信譽[6]。《德勒斯登條約》令奧地利與薩克森對普魯士的敵意更加根深蒂固[58],促使反普聯盟成立並在十年後引發第三次西利西亞戰爭[59]

普魯士

[編輯]

普魯士再度擊敗奧地利,重申對西利西亞的主權。這裡人口稠密、工業發達,能提供大量人力和稅收。[60]普魯士身為日耳曼小國卻出人意料地戰勝哈布斯堡君主國,代表普魯士從巴伐利亞與薩克森等日耳曼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開始成長為歐洲大國[61]。腓特烈二世在1745年連戰連勝,軍事才能贏得普遍認可,此後人稱「腓特烈大帝」[62][63]

占領西利西亞後,普魯士與奧地利淪為死敵,拉開奧地利-普魯士對抗帷幕並主導此後上百年的日耳曼政治走向[64]。薩克森對普魯士的優勢地位眼紅,而且面臨西利西亞的地緣戰略地位威脅,外交政策大幅轉為堅決對抗普魯士[58]。腓特烈二世一再背棄盟友令法國王室憤怒不已[6],此後他又「背叛」法國,在1756年西敏會議上與英國結成防守同盟,加速法國在18世紀50年代調整方向,在「外交革命」中與奧地利結盟[65]

奧地利

[編輯]

奧地利對這場戰爭的結果非常失望,事實證明該國軍隊即便兵力占優,面對普魯士部隊也力不從心[66]。《德勒斯登條約》令哈布斯堡君主國正式喪失全國最富裕的省份[61],戰場上再度不敵日耳曼小國更是嚴重打擊國家聲望[67]。不過,哈布斯堡王朝在中歐的其他領土完好無損,瑪麗亞·特蕾莎也的確為丈夫當選神聖羅馬皇帝贏得普魯士承認[37]

一敗再敗的奧地利不願承認喪失西利西亞,也不願承認普魯士確實是強大的對手[68]1748年奧地利王室繼承戰爭結束後,瑪麗亞·特蕾莎政府拒絕簽署保證普魯士對西利西亞主權的《1748年阿亨條約》。她開始全面改革奧地利軍隊,審視外交政策,把有朝一日收復西利西亞、將普魯士打回原型定為最終目標[69]。她的政策促使奧地利、法國和俄羅斯組成反普聯盟,並在1756年引發第三次西利西亞戰爭和七年戰爭[59]。此後半個世紀裡,哈布斯堡君主國為對抗普魯士全面推動現代化[70]

腳註

[編輯]
  1. ^ Asprey(1986年),第24頁
  2. ^ Clifford(1914年),第3100頁
  3. ^ Clark(2006年),第183頁
  4. ^ Clark(2006年),第193–194頁
  5. ^ Black(2002年),第102–103頁
  6. ^ 6.0 6.1 6.2 Holborn(1982年),第213頁
  7. ^ Carlyle(1862年),第574–579頁
  8. ^ Fraser(2000年),第106頁
  9. ^ Carlyle(1862a年),第581–586頁
  10. ^ Fraser(2000年),第130–131頁
  11. ^ 11.0 11.1 Clifford(1914年),第3103頁
  12. ^ Fraser(2000年),第135–136頁
  13. ^ 13.0 13.1 Fraser(2000年),第143頁
  14. ^ Bain(1911年),第824–826頁
  15. ^ Fraser(2000年),第144頁
  16. ^ Fraser(2000年),第148頁
  17. ^ Fraser(2000年),第163–164頁
  18. ^ Fraser(2000年),第152–153頁
  19. ^ 19.0 19.1 19.2 Carlyle(1862b年),第725–729頁
  20. ^ 20.0 20.1 20.2 Clifford(1914年),第3104頁
  21. ^ Hochedlinger(2003年),第257頁
  22. ^ Fraser(2000年),第153, 159頁
  23. ^ 23.0 23.1 Carlyle(1864年),第11–13頁
  24. ^ 24.0 24.1 24.2 Holborn(1982年),第215頁
  25. ^ Asprey(1986年),第290頁
  26. ^ Fraser(2000年),第150頁
  27. ^ 27.0 27.1 Black(1994年),第38–52頁
  28. ^ Black(1994年),第67–80頁
  29. ^ Clark(2006年),第209頁
  30. ^ Creveld(1977年),第26–28頁
  31. ^ 31.0 31.1 Carlyle(1864a年),第16–27頁
  32. ^ 32.0 32.1 Browning(1993年),第181頁
  33. ^ Asprey(1986年),第293–294頁
  34. ^ Carlyle(1864b年),第35–36頁
  35. ^ 35.0 35.1 Carlyle(1864c年),第35–36頁
  36. ^ 36.0 36.1 Carlyle(1864d年),第61–62, 79–80頁
  37. ^ 37.0 37.1 37.2 37.3 37.4 Clifford(1914年),第3105頁
  38. ^ Hochedlinger(2003年),第259頁
  39. ^ 39.0 39.1 39.2 Carlyle(1864e年),第88–90, 96–97頁
  40. ^ Simms(2009年),第336–337頁
  41. ^ 41.0 41.1 41.2 Holborn(1982年),第216頁
  42. ^ 42.0 42.1 Carlyle(1864f年),第127–128, 142–143頁
  43. ^ Asprey(1986年),第317頁
  44. ^ 44.0 44.1 44.2 Showalter(2012年),第84–88頁
  45. ^ Fraser(2000年),第178頁
  46. ^ Luvaas(2009年),第5頁
  47. ^ 47.0 47.1 47.2 Carlyle(1864l年),第153–156, 169–170, 171–172頁
  48. ^ Fraser(2000年),第185–186頁
  49. ^ Carlyle(1864g年),第188頁
  50. ^ Fraser(2000年),第186頁
  51. ^ Carlyle(1864h年),第192–197頁
  52. ^ Fraser(2000年),第194頁
  53. ^ 53.0 53.1 Carlyle(1864i年),第210–213頁
  54. ^ 54.0 54.1 54.2 Fraser(2000年),第196頁
  55. ^ 55.0 55.1 Carlyle(1864j年),第220–221頁
  56. ^ Levy(1988年),第183頁
  57. ^ Browning(2005年),第530頁
  58. ^ 58.0 58.1 Holborn(1982年),第214–215頁
  59. ^ 59.0 59.1 Fraser(2000年),第310頁
  60. ^ Clark(2006年),第192頁
  61. ^ 61.0 61.1 Clark(2006年),第196頁
  62. ^ Carlyle(1864k年),第239頁
  63. ^ Luvaas(2009年),第6頁
  64. ^ Clark(2006年),第216頁
  65. ^ Fraser(2000年),第297–301頁
  66. ^ Fraser(2000年),第133頁
  67. ^ Fraser(2000年),第134–135頁
  68. ^ Fraser(2000年),第197–198頁
  69. ^ Clark(2006年),第196–197頁
  70. ^ Hochedlinger(2003年),第267頁

來源

[編輯]

擴展閱讀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