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奇·愛德華茲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0年8月28日) |
里奇·愛德華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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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理查·詹姆斯·愛德華茲 1967年12月22日 英國威爾斯布萊克伍德 |
失蹤 | 1995年2月1日(27歲) 英國威爾斯卡迪夫 |
失蹤情況 | 已失蹤29年10個月又23天; 2008年11月23日 被英國法庭裁定其宣佈身故 |
國籍 | 英國 |
別名 | 里奇·詹姆斯、里奇·馬尼克 |
職業 | 音樂家、填詞人、作曲家 |
活躍時期 | 1989–1995 |
音樂生涯 | |
音樂類型 | 另類搖滾、硬式搖滾、朋克搖滾、色士風、流行搖滾 |
演奏樂器 | 吉他、鋼琴、聲樂 |
唱片公司 | 哥倫比亞 |
相關團體 | 狂街傳教士 |
著名樂器 | |
Fender Telecaster Thinline |
理查·詹姆斯·愛德華茲(英語:Richard James Edwards,1967年12月22日—1995年2月1日),藝名里奇·愛德華茲(英語:Richey Edwards),是一名音樂創作人,威爾斯樂隊狂街傳教士(Manic Street Preachers)成員。1995年2月1日失蹤至今,2008年11月23日被英國法庭裁定其宣佈死亡。
生平
[編輯]理查畢業於威爾斯史旺西大學(University of Wales Swansea),而且獲得了歷史學二級一等(2:1)學位。
根據他的妹妹Rachel回憶,理查在小時候已經非常聰明,中學時期曾經寫了一篇關於威廉·莎士比亞,長達859頁的論文,原因是他說自己當時無聊,沒有其他東西可以做。16歲時他已經讀過所有莎士比亞和拉金的作品。他時常在學校里昏迷,上學時大部份時間都在學校裡的保健室渡過。
理查本來是「狂街傳教士」的司機和搬運工人,後來代替原貝斯手Flicker,但最後選擇彈吉他和擔任主要填詞人。1994年,「狂街傳教士」的大碟<The Holy Bible>里的歌詞有百分之七十五是由理查寫的,而1994年前的大碟內的歌是跟貝斯手尼基·維也(Nicky Wire)一起合作填詞。直至到理查失蹤後,「狂街傳教士」發行1996年大碟<Everything Must Go>,這大碟里所有由理查填詞的歌曲,都只註明是他本人獨自填詞。
1991年11月15日,NME音樂雜誌記者Steve Lamacq訪問「狂街傳教士」為何在諾里奇(Norwich)藝術中心的演唱會那麼認真,理查未回應就立刻用剃刀在手臂上割出「4 Real」(意思是「為了誠意」)。後來在醫院縫了十七針。
由於理查患有抑鬱症,他經常做些不正常的自虐行為。大多數是在身體上按熄菸頭,和用刀割傷自己。而且經常酗酒,和患上神經性無食慾症(厭食症)。由於需要在精神病院長期留醫,所以「狂街傳教士」的第三張大碟<The Holy Bible>的宣傳活動理查無法參與,其他成員經常要被迫以三人身份出席大部份活動。
出院後,理查繼續與「狂街傳教士」的其他成員和其他樂隊在演唱會一同演唱,但事情從此不再一樣。表演時,貝斯手尼克‧維也發覺理查時常傾向他的身體,而演唱會後尼克看到理查向墻撞頭,而且流了不少血。他參與的最後一場演唱會臭名遠播。演唱會於1994年在倫敦舉行時,「狂街傳教士」在演出最後一首爆炸性的樂曲「You Love Us」之後,由理查暴力地砸爛自己的吉他開始,樂隊打碎了他們全部的樂器,還把場地的射燈都扯了下來。
失蹤
[編輯]理查在1995年2月1日失蹤,那天「狂街傳教士」本來要坐飛機到美國開演唱會,理查在倫敦Embassy飯店於早上七點退房後下落不明。13日後,在Severn橋下,發現他那電池耗盡的銀色私家車。人們以為理查跳河自殺,但河裡一具屍體都找不到。理查失蹤後幾年,有大量的傳聞報導理查的行蹤,但全部都沒有證據而被調查員拒絕。2002年,理查的家人本來想申報他在法律上已死亡,但是最後沒有申報,繼續作為失蹤人士個案處理。但最後於2008年11月23日,被英國法庭裁定其宣佈身故。
文化影響
[編輯]除了音樂之外,理查對文學作品都很有興趣,而且在被訪問時,他經常提及不少詩人和詩句,這也影響到「狂街傳教士」的樂迷都對文學作品感到興趣。理查喜歡的作家有三島由紀夫、拉金、阿爾貝·加繆、費奧多爾·陀思妥耶夫斯基等等。
因為理查是個愛好詩歌的人,在樂隊里填了極多歌詞(特別是在第三張大碟<The Holy Bible>),而歌詞時常反映他對政治的認識。
理查的偶像深深地影響著他和他的作品。他的偶像如科特·柯本(Kurt Cobain)和希薇亞·普拉斯(Sylvia Plath),在年少時便自殺,但一生都不平凡而多著作;傑羅姆·大衛·塞林格(Jerome David Salinger)發表了經典作品<麥田捕手>後,變得更孤僻,理查也和他類似,發表一件經典作品後便消失。
個人金句
[編輯]- 你是野蠻的話,就會被尊重;你打人的話,別人就會尊重你;如果你還擊的話,別人也會尊重你。不過如果被人打的時候,我是在酒吧裡光喝酒,並沒得罪人,我會懶得還擊,連拳都不會出。別人認為我沒用,但我一點都不覺得。因為如果我還擊的話,我就會跟打我的那個人一樣叫人討厭。
- 我們是二十世紀的傷者。
- 可以為過去做的事,就是不做過去的事。
- 我們是一羣年輕和美麗的人渣而且對世界不滿。
- 我認為聰明和知識的不同,就是很多人寫信後只知道寫日期。
- 人可以吸收很多知識,但是對所有知識都不認識。
- 未來是很大的,也是很恐怖的,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