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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氏替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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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rait of Barbara Liskov
里氏替換原則由芭芭拉·利斯科夫提出,相片攝於2010年.

物件導向的程式設計中,里氏替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是對子類型的特別定義。它由芭芭拉·利斯科夫(Barbara Liskov)在1987年在一次會議上名為「資料的抽象與層次」的演說中首先提出。[1]

里氏替換原則的內容可以描述為: 「衍生類別(子類)對象可以在程式中代替其基礎類別(超類)對象。」 以上內容並非利斯科夫的原文,而是譯自羅伯特·馬丁(Robert Martin)對原文的解讀。其原文為:

Let be a property provable about objects of type . Then should be true for objects of type where is a subtype of .

芭芭拉·利斯科夫周以真(Jeannette Wing)在1994年發表論文並提出以上的Liskov代換原則

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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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Liskov, Barbara. Data abstraction and hierarchy. 1987-10-04 [2008-03-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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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參考

具體參考

參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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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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