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貽範
外觀
陳貽範(1870年—1919年),字安生,江蘇省蘇州府吳縣(今屬蘇州市)人。清朝及中華民國外交官。[1][2]
生平
[編輯]陳貽範早年在上海廣方言館學習英文。光緒十六年(1890年)入京師同文館,兼總理衙門英文翻譯。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陳貽範赴英國林肯法學院留學,畢業後獲得律師職稱。1906年起[1],在中國駐英國使館任四等通譯,其後逐步升為二等參贊,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曾一度代辦使事。宣統三年(1911年)陳貽範歸國,入外務部,授雲南迤西道(暨騰越關道)道員,但未及就任便發生了辛亥革命,乃閒居上海。[1][2]
中華民國成立後,1912年,陳貽範任袁世凱大總統府高等顧問。[3]1912年4月,陳貽範任駐滬通商交涉使。民國2年(1913年)5月,轉任外交部特派江蘇交涉員(駐上海)。[2]
在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的要求下,同年4月15日,北京政府任命陳貽範為西藏宣撫使,派陳貽範為談判代表,準備參加同英國及西藏噶廈的三方談判。[4]但由於英國駐華公使館臨時代辦艾斯頓(Alston.B.)於1913年7月2日向北京政府外交部送交《備忘錄》,反對北京政府任命陳貽範為「西藏宣撫使」的命令,故1913年8月2日,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袁世凱改任陳貽範為「西藏議約全權專員」。不久,北京政府任命胡漢民為談判代表,同陳貽範享有同等權力。但因英國方面當即提出抗議,北京政府遂撤銷對胡漢民的任命,改派王海平。同年,陳貽範和王海平等赴英屬印度參加了於10月13日召開的西姆拉會議。[5]
民國7年(1918年)2月,陳貽範任江蘇交涉使。[2]
1919年,陳貽範逝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