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投票/有關基督教條目的命名最後定案
投票的方案在哪裡,投票的方案還沒有討論和說明清楚就投票,是否太草率了?贊成表示什麼,不贊成表示什麼?如果用基督宗教,基督教做什麼用,如果用基督教,用什麼來表示基督宗教?分歧在哪裡?--用心閣(對話頁) 05:26 2006年7月13日 (UTC)
請看清楚我的請據和立場,已經寫得一清二楚:
- 對於使用基督宗教為本條目的題目這一立場,我依然堅持不變,原因是若將本條目名稱稱之為基督教,會引起衝突;因為一般華人普遍稱基督新教為基督教,而這兒則是指包括所有基督教會的基督宗教,一般中文使用者可能不會明白,所以應該將「基督教」改為一個消歧義頁面,而基督教原來的所有內容則應當轉移至條目「基督宗教」。Dr.Tam 12:06 2006年7月10日 (UTC)
建議整理投票的說明部分
[編輯]致投票的發起人,請你將正反雙方的意見表達整理好,再開始表決好嗎?現在大家搞不清楚為什麼投票、改跟不改有什麼差別、為什麼要改,要改也不知道整個配套,只看到一堆沒有整理的意見,這樣辦投票是不行的!--Theodoranian|虎兒 =^-^= 06:29 2006年7月13日 (UTC)
己經將正方意見整理過了,現將加入反方意見--Dr.Tam 10:03 2006年7月13日 (UTC)
你那哪叫整理意見啊。你只是把人家的話搬過來,沒有整理過。--Theodoranian|虎兒 =^-^= 10:32 2006年7月13日 (UTC)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這個投票我看了半天都不知道是在投什麼,真是失敗的投票啊。另外基督教這個條目我也有疑問很久了,「基督教」這個詞在中文世界裡是有兩重含義的,為什麼到現在竟然還沒有消歧義?不消歧義基督教和新教的條目始終亂的像鍋粥。我不知道在這個投票里持反對意見的維友到底是反對「基督宗教」這個命名呢還是反對對基督教進行消歧義。如果有人覺得基督宗教這個命名不妥大家可以討論想個更好的名字,但是像現在這樣弄個不明不白的投票,結果對條目的質量提高還一點幫助都沒有是什麼意思嘛。PS,網上基督宗教的搜索結果很多啊,我個人認為這個命名其實可以接受。而且消歧義之後基督教這個詞隨便怎麼用也不會想現在一樣讓人摸不著頭緒了。--Mukdener|留言 15:29 2006年10月25日 (UTC)
- 我沒有參加那個投票,但我覺得這裡面的關鍵問題是既然有那麼多的非新教基督徒稱呼自己的信仰為「基督教」,那麼就不能把它改為基督宗教或者其它任何更加「清楚明白」的名稱。名從主便,不能夠為了清楚就強迫別人該名。至於消歧意的問題,我在基督教條目開頭加了一個主從消歧意段。應該足夠清楚了。--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16:06 2006年10月25日 (UTC)
- 這樣如何?基督教 (宗教)和基督教 (教派)。把現在基督教的內容移到前者把後者重定向到新教。然後把基督教變成消歧義,所有的爭論都可以在這裡進行。其他的條目還不受干擾而且以後還可以直接使用「基督教」這個內部連結。--Mukdener|留言 16:50 2006年10月25日 (UTC)
- 我倒覺得應該是基督教 (新教),基督教 (消歧義),基督教=「基督宗教」。如果使用「基督宗教」一詞,那christian一詞就不應該是「基督徒」或「基督教徒」,又應該叫什麼呢?「基督宗教徒」嗎?-下一次登錄 00:41 2006年10月26日 (UTC)
- 將新教狹義地稱為基督教似乎只是在中國存在的現象。--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2:39 2006年10月26日 (UTC)
- 人云亦云絕不是百科全書的做法,至於如何處理分歧,還望各位能提出兩者都容納的意見。要處理宗教問題,的確是個大困難,若有開明分析要解決才有望!--18164 03:42 2006年10月26日 (UTC)
不應該消岐義,基督教就是基督教,新教就是新教,可以在基督教條目中說明在中文有時將新教俗稱為基督教,將新教稱為基督教並不是正式的稱呼,中國的基督教三自委員會也是包括所有基督教教派的。新教實際也是一種模糊的統稱,各教派都有自己的正式名稱,如路德宗,貴格會等。--方洪漸 07:56 2006年10月27日 (UTC)
其實非新教基督徒很少稱呼自己的信仰為"基督教",常會自稱為"基督徒"但極少會自稱"基督教徒"。常說自己是"信基督"但少有說自己是"基督教"。天主教徒說自己相信基督、是基督徒不代表其自稱為"基督教"。新教徒一般會說自己是"基督徒"與"基督教徒",極少有自稱"新教徒" 。--Onsf 18:34 2006年10月27日 (UTC)
- 難道非中文的基督教徒也不自稱「christian」?-Gfdrtf 08:48 2006年10月28日 (UTC)
(!)意見:我覺得幾位的討論似乎不得要領。我所以看重基督教消歧義是基於兩點考慮:首先宗教概念的基督教在中國被廣泛接受,這點沒什麼疑問,其次新教自稱基督教這在中國也是有一定法律地位的,比如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基督教協會這樣全國性的新教組織,其他小規模或者非官方的組織肯定更多,它們的名字總不能維基說改就改。在這種情況下消歧義其實是最好的方法了。而且shizhao兄說消歧義之後不方便對中文詞義演變論述,其實消歧義條目就是論述詞義演變最好的地方,否則在基督教條目里長篇大論這個詞還有新教的意思那才模糊了基督教條目的焦點而且天主教徒一定也會為所占篇幅比例太少而叫屈。--Mukdener|留言 14:18 2006年10月28日 (UTC)
- 那個投票頁下方就有討論區,討論已進行了一段時間且仍舊在進行中。不太理解為什麼在這裡另開一欄討論? --醉洛陽 (寒夜客來) 00:49 2006年10月30日 (UTC)
- 似乎是因為大家想把這件事情鬧大;如果只在該項投票中的討論區討論的話,只會有關心基督宗教的維基人知道他們在討論;但如果在互助客棧公開討論的話,就連一個對宗教毫無認識的維基人也會由以上人士的口中知道,Dr. Tam簡直笨得要命,竟然會建立一個被人說得一文不值,失敗的投票頂目出來;但我奇怪,要是你們真是對這投票項目有這麼多不滿的話,為何不直接向管理員提出刪文,而要在這兒說別人的壞話呢?--Dr.Tam 08:59 2006年11月3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