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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長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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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長宜
大明南直隸上海縣知縣
籍貫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興府海鹽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德符
出生生年不詳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海鹽縣
逝世弘光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
南直隸上海縣
出身
  • 崇禎十六年癸未科同進士出身

彭長宜(?—1645年),字德符浙江海鹽縣人,明末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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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六年(1643年)中癸未科三甲進士。授南直隸上海縣知縣,勤政愛民。福王即位,形勢混亂。弘光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南京城破。彭長宜掛印還鄉,絕食而死。[1]一說其命家屬回鄉,自己則發誓與城池共存亡。不久,聽說清廷派遣的安撫使即將到來,即閉戶自縊殉國。[2]光緒《海鹽縣志》有傳。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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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宗孟,御史。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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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海鹽縣志·卷十五·人物傳》頁七十四:彭長宜,字德符,御史宗孟長子。與弟期生同舉萬厯乙卯浙榜。久困禮闈,少司寇蔡奕琛奏舉賢良方正,被徵不應。當北至京口,遊金焦,南涉越海,登普陀,即秦駐雲岫佳節,亦必登臨。凡所遊厯,必紀之,以詩抒其懷抱。崇禎癸未始成進士,授上海知縣。上海宦室豪奴倡亂,于川沙各攻圍焚劫主家,吳中撫道發兵擊殺,數百兵屯海上,濫誅不已。長宜聞變,單車之任,安撫百姓已定,乃申臺司,請撤兵。民間訟獄,其以黨亂相訐告者,請皆下縣,審別真偽,寃者雪之,誣者坐之,保全甚眾。逋賦數十萬,次第清其乾沒,盡却耗羨,無錙銖溢。勸諭士民,與其糜金錢以供皂隸之魚肉,不若以追呼敲朴之費,盡登之正供,則官民兩利。由是,士民爭先樂輸,課額畢登,不笞一人,人以為前此所未有。大小之獄,必得其情,未嘗偏聽,請託之情遂絕。性仁慈,即胥隸不妄加撻人,亦不忍欺之。俸入不敷載米家中以自給大旱步禱,憂形於色。小舟徧入村落,察其成災者,請命于上,得蠲賦,邑中莫不感泣。歲餘,訟獄亦稀。日進諸生,談文講學,名流滿座。士類有東海聖人之目。巡按采之,首疏薦于朝。南都失守,解印歸里。遇兵豐山下,傷脰垂絕。舁歸,悲痛不食,扼吭而卒。上海之民聞之,無不垂涕,爲之立祠禱祀不衰,請于督學,入名宦祠。蓋德政之入人者深至易代而民不能忘如此。
  2. ^ 《閱世編·卷四》:令君彭長宜,字德符,浙江海鹽人也。成崇禎癸未進士。甲申夏,來令上海,謙和下士,慈惠愛民。凡署中器用、服食,並給俸薪銀平買,或至家鄉運至,絲毫不擾民間,即日用汲泉,例有水夫供給。公曰:「水夫,亦吾民也,何故而日索其汲?」乃計擔而酬之值,故當時有不食上洋勺水之謠。先是差役借勢擾民,胥吏舞文亂法,自公下車,即集眾諭之曰:「吾來作令,誓不取民間一文。若輩不能藉衙門作生計矣,願留者供役,欲去者聽習他業,毋令父母妻子共受饑寒。」眾咸感激,矢志效命,不敢欺,亦不忍欺也。故日刁訟,自公臨讞,委曲諭之以情理,無不嘆服,而里胥役蠹,侵糧抗法,公不施鞭朴而輸將惟恐後期。以德化民,向聞其語,至是始見其人。時南中福藩新立,四鎮擁眾跋扈,各遣員役坐派地方督餉。至上海有橫索經承酒食貨賂者,公奮起力爭,義形於色,員役亦服公之廉惠,相率斂威而去。撫院祁公彪佳有真切愛民之手札,代巡周公一敬有東海聖人之獎勵,非虛語也。時權相馬瑤草士英建議:凡童生應試者,令納銀三兩,免其府縣錄送,竟赴學臣考試,公念貧士無由進取,乃親試文理優長者,拔取二三十名,捐俸代為輸納,匯冊送學使者。會學臣未及按試,而大兵已下金陵,弘光帝出走,公聞報即集諸童之納銀者,悉給還之。隨令家屬歸里,誓與城社同亡。聞安撫使將至,公即閉戶自經。學博陶公鑄,公之同鄉湖州人也,急走解之,百端慰諭,扶之偕歸。公乃徒步出郭,百姓倉卒追送者,不可勝數,授以騎乘之,贈以贐不納,闔縣如失慈母。其後大兵入浙,抵海鹽,公曰:「吾為令不能與城俱亡,悔之無及,今日猶得死於故主之土。」遂不食而卒。順治中,邑人慕公不置,肖像奉祠於城隍之東偏,即今玉皇閣下面東遺像是也。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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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閱世編》,葉夢珠。
  • 《海鹽縣志》,王彬徐用仪,清光緒三年(1877年),蔚文書院 刻本。
  • 《上海縣志》
官衔
前任:
章光岳
南直隸松江府上海縣知縣
崇禎十六年(1643年)上任
繼任:
(清)陶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