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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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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炳如
大明陕西左布政使
籍貫桂陽縣
出生嘉靖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劉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朱炳如(1524年—?),字仲南,號白野,湖廣衡州衛官籍,桂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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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鄉試第六十五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十五名,三甲第一百一十二名進士[1][2]。授行人,四十一年十一月选授雲南道试監察御史。四十三年两淮巡盐,隆慶元年(1567年)巡按广西,三年(1569年)擔任泉州府知府,五年八月升两浙都转运盐使司运使,萬曆二年(1574年)二月升本省参政,四年十二月升本省按察使,五年十一月升河南右布政使,六年十一月升至陝西左布政使,九年十月为都給事中秦燿所劾,令致仕[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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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朱鎔;祖父朱琥;父朱希賢,貢士。母蔣氏;繼母王氏。慈侍下。弟躍如、蔚如[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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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学曾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朱炳如,字仲南,号白野,衡阳人。嘉靖已未进士,隆庆三年以御史出守泉州。至则慨慕王梅溪,真西山芳躅,葺其祠,为文记之。为政先教化而后刑罚,凡缙绅及僚属皆推诚相待。集父老讲明乡约,虽风雨不辍。择诸生才俊者,谈道论文,士皆勃然自奋。庚午乡试,一郡中式五十八人,首解额者二人。泉中人文,一时独盛。讼至庭,反复开譬,使输于平,一朴不滥;一金不赎。居郡三载,不以家累自随,惟两仆供爨,如在旅舍。常挂一橐,门以内,薪水米蔬,无长物。誓不入泉民一钱以归。擢两浙鹾使,濒行,囊橐萧条。阖郡攀辕号送,竟一昼夜不得行里许。在浙中,清约亦如在泉时。累官陕西左布政使。祀名宦。旧志,参《三陵稿》。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萬慶
泉州府知府
隆慶三年-隆慶六年
繼任:
任汝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