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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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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14世纪—1402年),字天性河南行省汴梁路祥符縣河南省開封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洪武年間,其累任至僉都御史,后因連坐被貶刑部郎中。建文年間,升任刑部左侍郎。商議減燕府削藩事宜,因與建文帝意見不合,被貶出任浙江按察使。燕王朱棣即位后,曾聞其德行,派使者去召見。王良逮捕使者欲斬殺,眾人奪取。王良則把官印都帶回家,其妻子投井自殺,王良則積薪自焚,并把官印一併燒毀。明成祖聽後說:“其死為其份內事情,而朝廷官印不能損毀。其不能無罪。”於是罰其家徙邊[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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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43):“王良,字天性,祥符人。洪武末,累官僉都御史,坐緩其僚友獄,貶刑部郎中。建文中,歷遷刑部左侍郎。議減燕府人罪,不稱旨,出為浙江按察使。燕王即位,頗德之,遣使召良。良執使者將斬之,眾劫之去。良集諸司印於私第,將自殺,未即決。妻問故。曰:「吾分應死,未知所以處汝耳。」妻曰:「君男子,乃為婦人謀乎?」饋良食。食已,抱其子入後園,置子池旁,投水死。良殮妻畢,以子付友人家,遂積薪自焚,印俱毀。成祖曰:「死固良分,朝廷印不可毀。毀印,良不得無罪。」徙其家於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