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号决议
外观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1号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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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46年1月25日 |
会议 | 2 |
编号 | S/RES/1(文件) |
主题 | 军事参谋团 |
结果 | 未表决即获通过 |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 |
常任理事国 | |
非常任理事国 |
联合国安理会1号决议[1][2],是1946年1月25日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次会议通过的。这个决议是关于设立联合国军事参谋团的,该决议未进行表决即通过。該委員會將由五個常任理事國軍隊的參謀長組成
这个决议是按照联合国宪章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联合国军事参谋团;请五大常任理事国参谋总长或其代表于1946年2月1日在伦敦开会,正式组成参谋团,制定关于组织和程序之各项提案,提交安理会。[3]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一
參考文獻
[编辑]- ^ 联合国.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号决议(中文). 1946-01-25 [2021-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2).
- ^ 联合国.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号决议(英文). 1946-01-25 [2021-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0).
- ^ Wellens, Karel. Resolutions and statements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1946–1989): a thematic guide 2nd. BRILL. 1990: 642. ISBN 978-0-7923-07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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