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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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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共識医学界就有關医学知识的公开声明,即代表醫學界专家一致同意就以证据为基础技術發展現狀(state-of-the-science)作出的醫學建識的共識。 [1]其主要目标是,向医生咨询有關最佳和最可接受的方法诊断和治疗疾病,或作出醫學决策。因此,它通常被认为是具权威、基於社群的共识决策過程。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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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醫學共識的方法有很多。最常用的方法是,召集一個獨立的專家小組,該專家小組一般是由醫學專業組織或政府機構組成,經審視有關醫學的科學研究、數據及案例後,作出的醫學共識。

由於共識聲明,是根據當時的知識,就特定醫學範圍已而。因此,醫學共識,需要不斷審視及更新。

共识声明不同于医学指南,雖然兩者都是按技術發展現狀作出的醫學公眾聲明。根据 美國國家衛生院NIH 的说法: 『共识声明是综合了新的資訊,主要来自最近或正进行中的医学研究,而\这些資訊,对重新评估常规医疗实践具有影响。但是,他们没有给出具體的方法或實踐指南。』[2]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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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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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Council of Europe, Developing a methodology for drawing up guidelines on best medical practic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Recommendation Rec(2001)13 and explanatory memorandum), Strasbourg: Council of Europe Publishing, 2002.
  2. ^ Guidelines for Ensuring the Quality of Information Disseminated to the Public.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13 December 2006 [18 August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15).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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